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都市:我读书就变强>第21章 养鸡
  四婆婆他们家,以前和欧歌他们家,就是上下院子,出门,抬头就能看到。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但是现在他们搬到马路边了,却是要多走几里路。

  欧歌完成了早上的任务,读书,习武,除草,吃了饭,便朝着四婆婆他们家走来了。

  远远地就看到四婆婆正在院坝之中晒棉絮。

  不管是当垫子的,还是当被子的,若是夏天的时候不拿出来晒一晒,等冬天想用的时候,不说死饼一块,也肯定有股霉味。

  “四婆婆!”

  欧歌远远地喊了一声。

  “哟,是小歌儿啊,你今天怎么舍得到我家来坐一下。”

  看到是欧歌,四婆婆顿时就露出了笑脸,打趣了一句,然后道,

  “快点走屋头来,这天气,太阳一出来就晒人得很,今年也不晓得怎么回事,高温持续不断,晒死个人咯。”

  “就是,我看天气预报,这个月都没得雨,天天四十度往上。大半夜墙壁地面都是烫的。”欧歌也附和道。

  “你坐,我给你切西瓜,昨天买的,翻砂了,甜得很。”

  四婆婆对欧歌很是热情,

  “空调遥控板就在桌子上,你要是热,就打开。”

  老一辈的人,都不喜欢吹空调,他们都喜欢吹电扇,而且,还不能对着吹。

  “四婆婆莫忙,我来是向你打听点事。”欧歌连忙阻止道。

  “来都来了,吃点西瓜的时间都没得吗?”

  四婆婆可不管欧歌说的,自顾自的将西瓜从冰箱中拿出来,切好端上来。

  “快吃,很甜,大夏天就是要吃西瓜,舒服!”

  盛情难却,欧歌还能怎么样,自然只能从善如流了。

  一口咬下去,双眼就是一亮,的确如四婆婆所说,这西瓜不错,不但甜,而且多汁,还翻砂了。

  “是不是好吃,没骗你嘛。”四婆婆得意的笑了笑,

  “不比那些什么麒麟瓜差吧,才一块五一斤。”

  欧歌能说什么,只能竖起大拇指。

  “对了,你刚刚说有事情问我,什么事情?”

  吃了西瓜,又闲聊了一阵,四婆婆终于想起了欧歌来的目的,连忙问道。

  “我想问问你村中现在哪家的鸡在抱窝。”欧歌问道。

  这种事情,找四婆婆是最方便的。

  毕竟,她不只是村里,周边几个村儿,都是包打听。

  各种鸡毛蒜皮的事情,就没有她不知道的。

  “抱窝?现在哪家的鸡还抱窝。”四婆婆闻言顿时摇了摇头,

  “现在大家基本都去养鸡场,或者鸡苗场买小鸡。怎么你要养鸡?”

  “对啊!”欧歌点了点头,苦笑道,

  “我妈觉得我在村里呆着,闲着也是闲着,正好养一些土鸡,养大了正好炖汤,若是能下蛋,就更好了。说现在市场上的饲料鸡,饲料蛋,吃起来一点都不香。”

  “你这个娃儿,要吃土鸡,土鸡蛋,哪里用得着你自己来养,你等到起,我给你捉一只,捡几十个蛋。”

  说着,四婆婆就风风火火的要给欧歌捉鸡,捡蛋去了。

  “哎呀,四婆婆,莫忙莫忙,你上次才给我捡了几十个蛋,给你钱,你又不要,我哪里好意思嘛。”欧歌连忙把四婆婆拉着,

  “又不是只有这一回,总不可能以后想吃了,就都来你这里捉吧,你又不是开养鸡场的。”

  “况且,我闲着也是闲着,喂鸡又不用费什么功夫。”

  听欧歌这么一说,四婆婆总算是放弃了直接送鸡送蛋的念头。

  欧歌见状也是松了一口气。

  不只是吃白食不好意思,主要是,他想要喂鸡,也不只是为了吃。

  刚刚说他妈让他搂草打兔子,顺便喂养一点,其实不过是借口。

  虽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吃。

  但是更多的原因却是想要让鸡成为除虫剂。

  不知道为什么,欧歌最近发现,地里的虫子越来越多。就和杂草一样。

  不但多,而且个个都很肥。

  欧歌猜测是因为灵泉水的原因。虽然大部分应该都是被蔬菜花卉吸收了,但是剩下的一些,改善土地的同时,也让土地中的杂草以及虫子,微生物得到了莫大的好处。

  杂草,他还可以自己动手拔除,这虫子,他就没有办法了。

  虽然可以用杀虫剂,但是欧歌觉得不绿色。

  因此,他决定养鸡。

  这样既可以解决地里虫害,同时,鸡吃虫,而且还是这种经过灵泉滋养的肥虫,肯定也会长得更好。

  到时候,不管是直接杀了炖汤,还是下蛋,肯定都是极好的。

  而且,正如刚刚他所说的,农村养鸡,还真的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不遇到病害,每天只要喂养一点米,或者菜叶,甚至不喂都没事,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找食。

  白天放出去,晚上招呼一声,他们便会乖乖的回来。

  “既然你要养鸡,要买鸡苗,那就去谭家湾那边吧,谭老二家开了一个养鸡场,你去捉一些回来就是了。”四婆婆见欧歌主意已定,也就不再多说什么,直接给他介绍了一个卖鸡苗的地方。

  “谭家湾,谭老二?”欧歌脑海之中转了个弯,顿时想起了是谁,

  “是谭家湾村头那一家吗?”

  “对,就是他们屋头。”四婆婆点了点头,肯定道,

  “他们家这个养鸡场办得不错,养的鸡卖得也不错,听说,专门供镇上的那些饭店。”

  “好,那我去看看。”欧歌打听到自己想要的,当即提出了告辞。

  “要不要我和你一路?”四婆婆古道热肠的说道。

  “不用,我知道路,也熟悉,他们家儿子以前还和我是小学同学呢!”欧歌笑着拒绝道。

  “哦,那你去嘛,路上慢点,要不要遮阳伞?”四婆婆问道。

  “不用!四婆婆,我走了。下次再来找你耍。”

  说着,欧歌便大步流星的朝着谭家湾赶了过去。

  谭家湾就在马家沟附近,要是以前走小路,可能还要花个小半个小时,现在通了公路之后,就更近了。

  顺着晒得都快冒烟的马路,走了十多分钟,欧歌便来到了谭家湾。

  欧歌不晓得养鸡场在哪里,便直接来到谭老二他们家。

  和四婆婆他们房子差不多,都是两层楼房。

  正门大开,里面一个小孩正看着喜羊羊与灰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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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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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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