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次,就是你找我过去说周绍那事儿,我当时正去供销社买东西,撞见那姑娘在供销社耍宝,觉得有意思就多看了会儿。当时还觉得真巧,她居然也是个死了丈夫的寡妇,还有个儿子,尤其力气也大得很。”
洛少泽说起那天的事情,脸上就忍不住带上了几分笑意
“你当时是没在,要是听到那姑娘的话,绝对……”
洛少泽这么说着,想起来这姑娘就是裴国安的媳妇,又住了嘴,看相裴国安的表情越发同情了。
“你这是什么眼神,这丫头又做了什么?”
裴国安和李苗苗虽然就打了那么一会儿交道,但也了解自己这个媳妇跳脱的性子,绝对不是他之前以为的,着实是出乎意料之外。
“倒也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媳妇儿还挺可爱,看起来聪明吧,有时候又有些憨憨的,挺矛盾的一个人。”
洛少泽觉得有些扎心的事实还是让裴国安自己去体会,他就不在中间做这个坏人了,何况他觉得李苗苗是个妙人,虽然才认识不多久,但现在一点都不同情裴国安了。
亏他当初还觉得裴国安倒霉,是他太天真了,这么有趣的一个姑娘,换了他也乐意。
“是憨,这么点能耐还敢跑到黑市,简直是傻大胆!”
之前不知道这姑娘是谁,他没这个立场,只觉得这姑娘胆子有点大,也或许是因为家里的原因不得已才来黑市。
但现在知道这姑娘是谁,裴国安虽然不知道李苗苗为什么会来省城,又为什么会来黑市,但要这么眼看着不管是肯定不行的。
既然结婚证上这姑娘是他媳妇,那他就管定了。
李苗苗有系统帮忙,何况这几天没少在这边转,很轻易的就甩开了裴国安他们回到招待所。
“宿主,你为什么不和男主相认,这不是很好的时机吗?”
零小零不能违背宿主的意愿做什么,但对宿主这样的行为有些不解,这几天的安排不都是为了让裴国安上钩,怎么裴国安上钩了,李苗苗反倒跑了。
李苗苗听得零小零的疑问:“不懂了吧,男人么,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不珍惜,何况你以为裴国安是什么人,虽然现在不知道情况没有怀疑我,但是以后呢?”
李苗苗既然决定完成任务,虽然是无奈之下的选择,也得把事情办好了,事关她以后的生活,就算她犯懒相当咸鱼也不会选在这个时候。
“你这么说还真有可能,男主的心智非常人可比。”
“所以啊,我和裴国安的相遇就只能是意外,正常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是防备,而不是傻乎乎的就跟着人走,互相表明身份,现在还不到时候和裴国安相认。”
李苗苗琢磨说道,横竖现在裴国安乔装打扮,她认不出来是很正常的。
这边裴国安一直找李苗苗却没有找到人
要说在这地街上,他要找一个人不是难事,偏偏就是没找到李苗苗,愣是让李苗苗在他眼皮子底下给跑了。
“国安,我说你这媳妇还是有些能耐,不然哪能在咱们眼皮子底下给跑了,你也不用担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虽然不知道你媳妇儿怎么来省城了,但总要回去芳林村,这边找不着,去芳林村逮人不就行了。”
洛少泽看裴国安沉着脸,好歹劝说了一句,毕竟这不是他媳妇,大约体会不到裴国安现在的心情了。
裴国安闻言看了洛少泽一眼
“你在哪个供销社遇到的李苗苗?”
裴国安算着时间,李苗苗来省城不是一两天了,多半是因为村里的香皂作坊来省城有什么事,毕竟他可是从李苗苗手里买了二十块香皂。
“你说那天啊,那供销社就在城南纺织厂附近,怎么你想通过这个找人?”
洛少泽见裴国安默认
“我上次觉得太巧,特地回去找了,没人认得你媳妇。”
裴国安闻言却没有放弃,毕竟这是他现在唯一知道的可能找到李苗苗的信息。
“王才,你见过她,带几个兄弟过去那一片打听打听,最近在那边多盯着点。”
王才上次就觉得那女人眼熟,没想到那女人居然是九爷的媳妇儿
“是,九爷,我立刻就带人去!”
王才好容易终于在九爷面前露了一回脸,听得九爷有吩咐,跟打了鸡血一般,立刻就带着人去了纺织厂那边的供销社。
李苗苗这两天却没有去黑市,而是在招待所里舒服的躺着,吃饱了睡足了就去和招待所的工作人员聊聊天嗑嗑瓜子套交情。蜀南文学
就李苗苗这情商,手里又大方,招待所的人哪里能不被李苗苗哄住,倒是把李苗苗当成了自己人,李苗苗连饭钱都省了,在招待所蹭吃蹭喝的。
不过李苗苗也不白蹭,不仅给招待所的人每人送了一块香皂,她从老家带来的“自己”炒的香瓜子和五香花生没少给出去。
“苗苗,你之前不是说这两天你们村子就会将香皂运过来,你怕是在这儿待不久了吧,你这一走,我们还真舍不得你。”
“是啊苗苗,要不你就在省城找份工得了,要是别人我们不好说,但你不一样,这样的模样身段还有口才,又能耐,还怕找不着工作,回村里干啥。”
李苗苗听了这话,心里想着这个时候外头还太乱,还是他们那偏僻的小山村安全,等过几年政策好起来,她再考虑要不要出去,但如果要出去,也会选个适合发展的城市,而不是江省。
心里这么想,李苗苗一副奉献好青年的模样。
“那不行,虽然我舍不得大家,还是要回去的,村子里比不上这大城市,却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得回去和大家同甘共苦,一起奋斗,为祖国添砖添瓦,何况我还有儿子在家里,可舍不得把他扔下。”
大家听着李苗苗这话,都觉得她有些犯傻,明明挺机灵一姑娘,怎么到这上头反倒想不明白,虽然口号是那么喊,要有奉献精神,但事实上谁还不是为自己考虑。
“苗苗这才是都有奉献精神的好同志,我们要向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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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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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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