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替嫁后植物人老公宠上天>第84章 二手货
  同学会是周六。

  沈千颜安排好周六全天的工作后,就回家收拾了行李。机票是安西晚订的,晚上八点四十五分的飞机。

  她拉着行李箱一下楼,就看到了靳仲廷,他穿着通勤的深蓝色西装,领带微微扯开了些,看起来刚下班有些疲惫,但也难掩成熟男人的性感。

  “你怎么在这里?”沈千颜有些诧异。hΤTpS://WWω.sndswx.com/

  “去店里罗叔说你回家了,就过来碰碰运气。”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行李箱上,“你去哪?”

  “旦城。”

  “干什么?”

  沈千颜玲珑的下巴一抬,微微傲娇:“需要什么都和你交代吗?”

  她说罢,推着行李箱走向自己的车。

  靳仲廷伸出一只手按在她的行李箱上,他只用了三分力,她就完全推不动了。

  “你放开。”

  “去旦城干什么?”靳仲廷又问了一遍。

  “不告诉你。”

  “你不说,我就一起跟去了。”他的表情渐渐有了耍无赖的趋势。

  沈千颜当然不相信他真的会跟着她去旦城,毕竟,这不算逗留的时间,光是路上来回就得花上四五个小时,靳仲廷还没有闲到这样的程度。

  “好了好了,我说,去开同学会。”沈千颜坦白,主要是怕这哥们一直在这里阻挠会耽误她赶飞机。

  “大学?”

  “嗯。”沈千颜看了眼手表,“请问靳总还有什么要问的没有?没有的话,我要去机场了。”

  她只是客套一下,没想到靳仲廷还真接着往下问:“具体时间,在哪里聚会?”

  “你问得也太细了吧。”

  “等你结束我来找你。”

  沈千颜一时怔忪,分不清他是认真还是玩笑,那可是旦城,又不是隔壁小区,他真要去?

  她还没说话,恰好安西晚打电话来了,催她快点到机场。

  “我得走了。”沈千颜说着,匆匆打开后备箱。

  靳仲廷一把帮她将行李箱放到车上,合上后备箱的时候,还不忘交代一句:“记得把时间和地点发我手机上。”

  沈千颜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她总觉得,默许他一起去旦城这件事,甚至比他们之前在酒店接吻更暧昧,就好像,默许了其他无限可能的事情发生。

  这很危险,稍一不留神,他们的关系也许就会发生质的改变。

  沈千颜到达机场的时候,安西晚早就已经到了,让沈千颜意外的时候,段明铮竟然也在,他穿着一件很潮的夹克,戴着墨镜,回头率特别高。

  “他……怎么回事?”沈千颜轻声问,“也要去旦城?”

  “嗯,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烦死了。”安西晚说。

  “你俩别在背后说我坏话啊,我都听得见。”段明铮拨下墨镜,明亮的眸子露出来,盯着沈千颜和安西晚,“我跟你们一起去纯粹是为了保护你们,你们没听说过啊,同学聚会之后最容易出事了,你俩大美女,万一被哪个不怀好意的男同学盯上可怎么办?”

  “还能有比你更不怀好意的人?”

  “这你就误解我了,我一颗炽热的红心别提有多单纯了。”

  安西晚做了个呕吐的表情。

  沈千颜笑起来,忽然觉得,旅途有他们两个活宝应该不会无聊了。

  *

  飞机落地已经是深夜,沈千颜她们到达酒店后,发现很多昔日的老同学都选择下榻这家酒店。

  一行人在大厅里碰见,寒暄浅聊了片刻,再回房就更晚了。

  不过幸好周六白天没什么事,沈千颜和安西晚一觉睡到下午,然后起来撸妆。

  “你昨天晚上看到沈菟没有?”安西晚忽然问。

  沈千颜反应了片刻,摇头,昨晚酒店大厅人太多了,她上飞机的时候摘了隐形眼镜,好多人脸都没看清,至于沈菟,完全没看到。

  “我看到她了,一直盯着你呢。”

  “盯着我干什么?”沈千颜不解。

  “你忘了,沈菟大学时候喜欢的男神林家栋是你的舔狗啊,昨晚林家栋也在,不是一直围着你说话吗?”

  “有吗?”沈千颜有点后悔没戴隐形眼镜了,感觉昨晚进行了一场假社交。

  “你记不清也是应该的,毕竟,大学时候追你的男生太多了。”

  沈千颜笑了笑:“再多也抵不上你一个段明铮。”

  段明铮那时候追安西晚是要多轰烈有多轰烈,虽然段明铮不是他们学校的,但他们学校的学生都知道段明铮,妥妥小红人。

  “他是挺不要脸的。”安西晚对着镜子涂口红,“昨天竟然还问我能不能一起参加同学聚会,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他要真能追到你,那还挺励志的。”

  “他就不配和励志沾边。”

  安西晚对着镜子“吧嗒”抿了下唇:“我好了,你呢?”

  她回头去看沈千颜,与安西晚浓妆艳抹不一样,沈千颜的妆一直都很素淡,化了和没化差不多,但她底子好,稍稍抹两笔,就能让人有惊艳之感。

  “颜颜,你太美了,我是女人,都常常把持不住。”安西晚说。

  “你也很漂亮,像个气场全开的女王。”

  “我们要商业互吹一会儿再出门吗?”

  沈千颜笑着去攥安西晚:“快走啦,别让人家等。”

  同学聚会订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农家菜,档次一般,但胜在回忆多,因为那时候班上有什么聚会,都会在那家土菜馆里面举行,老板的铁锅炖大鹅一绝,是沈千颜都甘拜下风的程度。

  沈千颜和安西晚到的时候,桌上已经围了一大半的人了。

  班长魏明正和大家说着什么,看到安西晚和沈千颜,立马招手:“两位美女到啦!快来快来,正说着你们呢。”

  “说我们什么啊?”

  “说你们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么青春靓丽,和当年的女大学生没多大区别。”魏明是个嘴精,最擅长哄人开心。

  周围的男生们都跟着附和了几句。

  忽然,一道清亮的女声插进来:“沈千颜,听说你结婚了?”

  是沈菟。

  沈千颜今天戴了隐形眼镜,算是看清楚她的脸了,她和当年的模样还是有点区别的,一看就是割了双眼皮又丰了唇的。

  所有人都默了默,没有人想到沈菟会当着沈千颜的面问出这个问题,虽然大家昨天背地里都对沈千颜为了钱嫁植物人这件事讨论得热火朝天,但当面讲总归有点尴尬。

  气氛瞬间凝固,周遭的欢声笑语像是被按了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沈千颜的脸上。

  女神下嫁植物人,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是爆炸性新闻。

  “是啊。”沈千颜大大方方,“不过已经离了。”

  “离了”两个字直接让气氛降到冰点,众人面面相觑。

  沈菟似乎很满意自己制造出来的效果,她人畜无害地一笑:“那你还蛮快的,我们都还单身呢,你已经都走完第一轮了。”

  沈千颜不语。

  沈菟接着说:“大家那时候都在猜,你一定是最晚结婚的,因为你最漂亮,追你的人那么多,肯定挑花眼,没想到你挑都不挑,嫁得最快,离得也最快。”

  她句句没有侮辱性字眼,但句句都在侮辱沈千颜,就差在这群男人面前挑明了直说,你们的女神沈千颜现在是个二手货。

  安西晚拳头都硬了,被沈千颜拉住,她冲安西晚摇了摇头。

  难得一次同学聚会,沈千颜不想大家因为自己闹什么不开心,而且她知道的,当初她为了钱嫁给靳仲廷的时候,肯定不止沈菟在背后说她。

  这就是她一开始不想来参加同学聚会的缘故。

  “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魏明打圆场,“大家点点人数,应该都来得差不多了吧,来得差不多了我们就落座了哈。”

  *

  这次同学聚会没有全员到齐,但也来了有三分之二,满满当当坐了三大圆桌,农家菜馆大厅里几乎都是他们的人。

  魏明和安西晚是暖场王,全程就听他们两个一唱一和地说话,给大家制造话题。

  沈千颜默默地坐着,如果不是安西晚时不时cue她,她基本不会主动说话。

  “尝尝,这是你当年最喜欢的铁锅炖大鹅。”沈千颜的面前的碗碟里忽然落下一块红烧鹅肉。

  她转头,这才看到自己的另一侧坐着林家栋。

  林家栋穿着白衬衫黑制服,一副商业精英的模样,气质已然和当年判若两人,有种成熟的魅力,当然,这种魅力与靳仲廷相比,遥不可及。

  他对上沈千颜的目光,顿是局促解释:“我用公筷夹的,很卫生。”

  沈千颜当然不是在在意这个,她意外的是林家栋竟然知道她喜欢这家的铁锅炖大鹅。

  “谢谢。”沈千颜说。

  “不客气,我应该没记错吧?”林家栋问。

  “没记错。”沈千颜尝了一口,浅浅一笑,“还是那个味道,老板手艺保持得很不错。”

  “喜欢你就多吃点,我看你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呢。”林家栋说着,拿起公筷,“我再给你夹一块吧?”

  “不用了不用了,我吃不下那么多,给别人留点。”

  “哦,好,留点肚子,吃其他。”林家栋笑着说。

  坐在林家栋对面的沈菟,全程冷眼看着林家栋对沈千颜献殷勤,这么多年了,竟然还这么舔,没出息。

  “林家栋,你还是单身吧。”沈菟忽然直球发问。

  “哎哟哎哟。”桌上的几个男人都开始起哄,谁不知道当年沈菟爱林家栋爱得痴缠,“时隔多年,兔子妹妹是打算重拾勇气,勇敢追爱了?”

  “我吗?”沈菟摇摇头,“我长得这么寒碜,林家栋怎么可能看得上我呢。我就是记得,林家栋不是一直喜欢沈千颜吗?现在沈千颜离婚恢复单身了,他俩可以凑一对了啊,女神离婚降级,他现在也配得上了。”

  话题又绕到沈千颜身上来了。

  沈千颜抬眼去看沈菟,沈菟挑衅地回她一眼,然后看向林家栋,意味深长地问:“林家栋,你那么喜欢沈千颜,应该不介意她二婚吧。”

  “啪嗒”一声,安西晚直接摔落了手里的筷子。

  “沈菟,你他妈有毛病吧?都什么年代了,还一直揪着别人离婚说事儿呢?离婚怎么了?离婚哪儿丢人了?你不就是羡慕沈千颜长得比你好看吗?我告诉你,我们心里的沈美人永远只有颜颜一个,你只是一起姓了沈而已,和美字可不搭边,就算整容也没有用,毕竟,能整的是脸,丑陋肮脏的心可整不了。”

  “你……你怎么抨击人容貌呢。”沈菟委屈。

  “你少给我茶里茶气的,你刚才歧视别人二婚的气势呢?”

  安西晚恨不得撸起袖子和这个白莲花干一场。

  “算了晚晚,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沈千颜拉了一下安西晚,“你继续和班长他们喝酒吧,我出去透个气。”

  沈千颜说着,起身往外走。

  外头天已经黑了,空气里飘着若有似无的烧烤味。

  沈千颜用脚勾了一张橘黄色的塑料凳过来,刚准备坐下,忽然看到眼前出现一点猩红的烟头和一双男士的皮鞋。

  这皮鞋做工精细,一看就价值不菲。

  “不是同学聚会?怎么先出来了?”是靳仲廷的声音。

  沈千颜惊喜抬起头。

  靳仲廷穿着黑色的西装,西装外披着黑色的大衣,整个人透着与这小餐馆格格不入的矜贵味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沈千颜记得自己后来没有把聚会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他,旦城也不小,他是怎么找来的?

  靳仲廷往回指了指,沈千颜顺着他的指尖看到了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烟的段明铮。

  是啊,她差点忘了段明铮和她们一起来的,有段明铮那大嘴巴在,就算是去火星,也藏不住啊。

  “里面结束了?”靳仲廷问。

  “没有。”

  靳仲廷看到她脸上的失落,在她面前蹲下来:“怎么了?千里迢迢地来,结果不开心?”

  他的语气温柔中带着一丝循诱,让沈千颜有一瞬破防,想把里面发生的一切告诉他,但转念想想,算了,在他的眼里,这一切一定太过幼稚。

  “没事。”

  “那还进去吗?”他看着她,“如果不想进去了,不如,带我去逛逛你们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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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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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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