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真的只是很单纯的朋友关系。”
“是嘛?”
沈千颜看着靳仲廷,总觉得这句解释过于单薄。
靳仲廷自己也意识到了,他握住了她的手,轻声说:“等这边的活动结束,我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去了你就知道了。”
下半场,沈千颜全程心不在焉,她的目光时不时落在第一排的靳仲廷身上,猜想着他到底会带她去哪里?
“颜颜,你们说清楚了?”安西晚凑过来,轻声地问。
“还没有。”
“那你老是望夫石一样看着靳仲廷干什么?”
沈千颜脸一红,忙收回目光:“我哪儿有。”
安西晚笑笑,并不追着打趣她,而是指着台上的鸽血红红宝石,晃了晃沈千颜的胳膊:“你和靳总打个招呼呗,这红宝石我看上了,让他手下留情。”
沈千颜:“……”
“快快快啊!等下他一举牌,价格蹭蹭蹭就上去了,我得多花好几十万呢。”
沈千颜在安西晚的“胁迫”下,给靳仲廷发了一条信息。
“别拍!”
靳仲廷一个问号过来。
沈千颜编辑信息说这珠宝晚晚喜欢,安西晚看到信息,忙教道:“别说是我喜欢,就说是你不喜欢。”
“这有区别吗?”
“有啊。我喜欢他才不在乎呢,但你不喜欢他一定在乎啊。”
沈千颜按照安西晚所说,回到:“这颜色我不喜欢。”
靳仲廷秒回:“遵命。”
然后,放下了竞拍的牌子。
“诶唷。”安西晚揉了揉胳膊,一副起鸡皮疙瘩的样子,“靳总真会啊,甜死了。”
“你快拍吧,你不是喜欢吗?”沈千颜提醒。
“哦哦哦,对!”
安西晚如愿拍下了她喜欢的红宝石,开心得不得了。
那厢沈晓茹还一无所获,她气得浑身难受,忍不住给孟州发消息:“达令,我看中的珠宝有点贵,能不能把预算提高一点?”
孟州隔了好久才回消息:“上个月送你的钻石还不够大?差不多得了,钱不是这么花的!”
“达令啊,我想拍个气派的项链婚礼上戴,我有面子你也有面子,这钱难道花得不值?”
“婚礼待定。”孟州冷冷甩过来这样一句话。
沈晓茹看着这四个字,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达令,你什么意思?”
“爸妈说我四婚不吉利,而且办了太多次婚礼总让别人掏份子钱不合适,所以我们的婚礼暂时不办了。”
沈晓茹委屈得不行:“凭什么!你是第四次结婚,我可是第一次,没有婚礼,我算什么?要是没有婚礼,孩子我不生了!”
“爱生不生。”
孟州的态度明显变了,沈晓茹气得想要尖叫,她发了疯一样连发好几条信息指责他,可孟州没有再回。
*
jy珠宝慈善拍卖会压轴的一件拍品是车矢菊蓝宝石,这是本次展览最贵最奢华的珠宝,毫无意外,被靳仲廷收入囊中。
“你说要最贵的,现在,它是你的了。”
靳仲廷拿到蓝宝石后,给沈千颜发了一条信息。
沈千颜:“……”
她开玩笑的好嘛!
靳仲廷成了今晚当之无愧的最慷慨慈善家。
jy高层想留靳仲廷一起参加活动之后的庆功宴,靳仲廷拒绝了。
“不好意思,我今天还有一个地方要去,没有时间参加庆功宴。”
靳仲廷说的这个地方,是威海县的南山村。
沈千颜直到坐上靳仲廷的车子,才知道他要带她去的地方竟然这么远。
而她,还穿着礼服,同样,靳仲廷也没有来得及换衣服。
因为他们穿得太过隆重,这一路向北,像极了一场浪漫的私奔,到达那家名叫“素缘”的民宿时,已经是凌晨三点。
老板娘睡得正酣,被敲门声惊醒,她蓬头垢面的来开门,一开门看到穿着打扮过分精致的靳仲廷和沈千颜,还以为自己是做梦。
“老板娘,订间房。”
靳仲廷一开口,老板娘就把他认出来了。
“诶哟哟,是靳老板啊,您怎么这个点来啊?快快快,快请进!”老板娘侧身让两人进门,“楼下正好有个房间空着,我去给您再收拾收拾。”
老板娘清楚靳仲廷的习惯,每次来都会要求全新的床单被套,换了别的顾客她可不会惯着,但靳仲廷不一样,靳仲廷给的钱都能赶上她客栈半个月的业绩了,这样的客户,当然得伺候好。
“好,麻烦你。”
“不麻烦不麻烦。”
老板娘看到财神爷来了,瞬间睡意全无,精精神神地去收拾房间。
沈千颜站在大厅里等着,想到当初自己千里迢迢赶到南山村,却看到靳仲廷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画面。
那时候,她也是心如死灰,回去就提了离婚。
可后来证实,一切都是误会。
这样想想,很多事情,也未必是眼见为实。
“靳老板,好了好了,你们快去休息吧。”老板娘说话间打量了眼沈千颜,她已经不记得沈千颜了,正好,沈千颜也不想被她记起。
两人进了房间。
沈千颜对着自己的礼服犯了难,这大老远的,她就穿着礼服来了,实在怪诞且不方便。
“我穿成这样怎么睡觉?”沈千颜看了眼靳仲廷,“你这样也很不方便。”
“对了,稍等。”
他似想起什么,出门去,没一会儿,拎回来两个行李箱,一个黑色的,一个银灰色的,靳仲廷把银灰色的行李箱递给沈千颜。
“里面是你的换洗衣物。”
“我的?”
沈千颜有些惊讶,打开行李箱还真全是女人用的东西,护肤品是全新未拆的,都是她平日用惯的品牌,除了两套外穿的衣服,睡衣和内衣内裤都准备得很齐全。
“这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说了要带你去个地方之后。”
jy慈善拍卖会的后半场,安排人准备这些东西,绰绰有余。
沈千颜再次讶然靳仲廷心细如尘。
*
沈千颜洗完澡倒头就睡,靳仲廷开了远途也累得不行,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牵着她的手安静地入眠。
两人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
沈千颜先醒,可能是她洗漱的声音吵醒了靳仲廷,没一会儿,他也起来了。
南山村有旅游景点,不像苏山村那样,一年四季都静悄悄的。
这里一到白天,各路游客,络绎不绝,人声鼎沸。
“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沈千颜当然不会觉得靳仲廷是带她来旅游的。
“先去见我妈。”
沈千颜想起,之前老板娘说过,靳仲廷每年都会回这里祭拜母亲,算算时间,清明的确马上要到了。
南山村还没有公墓,老一辈去世的人,都埋在长湖后的一片田野里,靳仲廷的母亲也在那里。
沈千颜一眼望去,入目的坟墓只有靳仲廷母亲那一个立了墓碑,周围种上了松树,有一种精心打理过的整洁。
“妈,我们来看你了。”
靳仲廷只说了这一句话,没有再刻意介绍沈千颜的身份,那种感觉,好像熟稔地早已经介绍过无数遍。
沈千颜看着靳仲廷给他母亲点蜡烛上香,自己也跟着潜心祭拜。
两人从墓园出来后,靳仲廷直接驱车带着沈千颜去了一个剧场,那个剧场有一个高高的水泥台子,上面横梁已经断了,看起来是经年没有人登台的状态。
“我妈去世之前,就是在这里唱戏讨生活的。”靳仲廷开口,说起母亲,语气苍凉。
沈千颜虽然不知道靳仲廷的过去和他们之间的误会有什么关系,但她还是耐心地听着,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起过往。
“我妈未婚生子,那个年代,有很多声音对我们母子都很不友好,我的童年充满了讥嘲、谩骂和白眼,好几次,我被欺凌得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是母亲一次一次把我救回来。”
那个坚强的女人,对靳仲廷而言,就是一道光,是她一点点教会了小靳仲廷坚强勇敢,笑对人生。
后来,他们遇到了穆叔,穆叔得知靳仲廷的母亲会唱戏,就把他们带到了剧场,不仅给了她母亲一份工作,也给了他们母子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靳仲廷对穆叔,充满了感激,这也是为什么,之前的他百般纵容穆莱茵。
“至于姚雪烟,她曾经也是这个剧场的一份子。”
靳仲廷始终记得,母亲把姚雪烟带回来的时候,小小的姚雪烟浑身是伤,狼狈至极。据说,她老家很远,因为被继父家暴所以出逃,一路靠着乞讨来到南山村,遇到母亲的那一天,她正在垃圾桶旁边捡馒头充饥,被母亲看到,带回了剧院。
善良的母亲明明自己被生活折磨得遍体鳞伤,但还是决定留下姚雪烟,教她唱戏。
“所以,姚雪烟是你母亲的弟子?”
靳仲廷点头。
姚雪烟是母亲费心带出来的弟子,不仅是弟子,还是他们那一段窘迫生活的见证人。
后来,母亲去世,靳仲廷被带回了靳家,姚雪烟也辗转进入了娱乐圈,两人不常见面,但逢年过节,姚雪烟都会和靳仲廷联系。
姚雪烟对靳仲廷而言,是个朋友,也是个故人。
靳仲廷之所以对她会多加照顾,是因为每次看到姚雪烟的时候,总会想起母亲去世那一晚,她跪在灵堂里哭得撕心裂肺的那一幕。
她是为数不多的,真正为母亲的死而难过的人。
“我对她没有特别的男女之情,她唯一特别的点,是她曾经和我母亲有过师徒之情。”靳仲廷看向沈千颜,“我这样解释,你能接受吗?”
沈千颜并非不通情理的女人,靳仲廷愿意连夜驱车几百公里,敞开伤疤,让她看到他的过去,只为向她解释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的关系,她怎么还会抓住这个点不愿原谅?
“接受。”沈千颜说。
靳仲廷如释重负,继续说:“前段时间姚雪烟拍戏受伤,她在锦城没有熟悉的医生,所以她的经纪人打电话给我,让我帮忙和方煜文联系,后来,我只是过去探了一次病,就被记者拍到,大肆渲染,我和她,真的没什么。”
沈千颜点点头,以前她不懂,但现在她明白了,靳仲廷其实是个非常有情有义的男人,作为锦城最成功的的企业家,他身边没有一朵乱七八糟的烂桃花,他身边仅有的两个和他传过绯闻的女人,都是与他过去有关的故人或者故人之女。
靳仲廷见沈千颜不吃醋了,笑了笑。
他牵住了她的手:“我再带你逛一圈?”
这个剧场不算大,院子里杂草丛生,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可逛的了,但靳仲廷这么问了,沈千颜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一齐走到了后院的巷子口。
前天落了雨,巷子里的石板上积了水,青苔丛生。
“还记得这里吗?”靳仲廷忽然问。
沈千颜懵了一下:“你问我记得这里吗?”
为什么这么问?
她来过这里吗?
靳仲廷看她一脸懵懂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什么都忘记了。
两人正好走到一棵橘树前,靳仲廷顺手折了一根树枝,朝着沈千颜的脸上拂过去,叶片清香,沈千颜被这么挠了一下,过去的记忆忽然如潮水般涌来。
她就说自己怎么对南山村的感觉这么熟悉,想当年,外婆带她来过这里。
那一年,沈千颜大概十一二岁,外婆来这里为一家龚姓人家的老太太烹制寿宴,恰巧遇到靳仲廷母亲的这个戏班子在这里唱戏,她路过这条巷子的时候,一个小男生就是这样,折了一根树枝,调皮地挠她的脸。
沈千颜记得,那个小男生脸脏脏的,衣服也很多褶皱,他很瘦,看起来就像是好几天没有吃过饱饭的样子。
“别往那里走。”小男孩用树枝拦住她,“那个巷口有条很疯的狗,乱咬人的。”
沈千颜以为小男生吓她的,直到傍晚跟大人路过的时候,才知道,那里真的有条喜欢咬人的狗。
为了报答小男生的提醒之恩,第二天,沈千颜在小男生饿得饥肠辘辘啃白面馒头的时候,借外婆的厨台,给他煮了一碗阳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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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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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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