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黎箫阳欧阳元玉>389 醒来
  堂主归鹤唳的提问让宗明陷入了沉思,他手上掌握的信息有限,想要短时间分析出是那个势力做的根本不可能。过不宗门还是急中生智的继续说道:

  “其实之后我去过案发现场,并且扩大了搜索的范围,最后在距离战场半里地的一处山坳处发现了一律鬃毛,之后经过检测确认这是一头至少五阶妖兽留下的,并且就是最近几天才从身体上掉落的组织。

  一头五阶的妖兽,就这么碰巧的出现在案发现场,我认为这头猪妖有很大的可能就是当晚出手的一位。一个实力堪比金绝仙战力的五阶妖兽,人境界应该区是可数吧,只要把所有相关的猪妖一一排除,唯一剩下的那个肯定和叶师妹的失踪有关。”

  要说这个叫做宗明的人还真有两把刷子,仅仅凭借现场留下的一根鬃毛,就能推断出行凶者的大概范围。要是让野猪大师兄知道了,不知道会有什么感想。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归鹤唳显然并不开心。不过只要还有线索,找到对方肯定是迟早的事,对于白虎堂的实力,归鹤唳还是很有底气的。

  “行吧,这件事还是由宗明你来负责。我只给你们十天时间。”

  “好的堂主。我会尽力把师妹和战兵都找回来的。”

  得知只有十天的期限,宗明不禁心中苦笑,但堂主既然发话了,他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驳了堂主的脸面。自己尽力就好,至于找不找得到还是要看运气了。

  看了看身旁摆放着的火尖枪。宗明不免又得意了起来。自己用了五年时间才完全和这柄爆裂的战兵完成了通灵,堂主再生气也不可能把自己给杀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还有一点,最近这段时间密切关注与持令人有关的势力。听好了,是密切关注。”

  归鹤唳重复说了一遍,根据他平日的习惯来说,任何事情在他嘴里重复一遍就是十分十分重要的头等大事。

  这时其中一个身材娇小的少年举手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潘公子,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有话直接说就好,这里不是教师,你好歹也是金绝仙,不用这么拘谨。”

  归鹤唳没好气的看向他叫做潘公子的少年,要不是这家伙和二十四颗定海珠分外契合,归鹤唳根本看不上他这温温吞吞的性子。

  潘公子不是公子,他只是名字就叫做公子,也不知道他父母当时取名的心情是怎样,居然想出了整个牛逼的名字。感觉和张一毛同志的父母不相上下。

  潘公子被堂主大人说的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后脑憨憨的笑着发言道:

  “堂主大人,我刚好就是洛城的人,既然你要我们关注所有的持令人,那个叫做黎箫阳的能不能交给我来负责?”

  “黎箫阳?雁峰岭的那个新进小透明?”

  归鹤唳默默在心中过了一遍有关黎箫阳的资料。

  “对对对,就是那个,家里开纸扎店的。”

  潘公子猛的点点头。

  “张扬的弟子啊!他师傅是个人物,不过最后还是败在了青空之境主人的手上。

  至于这个小子,我听说就是了混吃等死的废物。居然还继承了张扬衣钵加入了归心流。作为持令人他这辈子算是混到头了。这样的废物本来不用理会。不过你难得主动请缨,我就同意了。”

  “好的,谢谢堂主大人。”

  潘公子看起来十分的开心,他毕竟只有十四岁,这样的年纪本来还应该在校园里读书,现在却和一般恐怖的家伙混在一起。

  要不是他天赋极佳被归鹤唳看中,早就被白虎堂其中的一部分人给生吞活剥了。

  等到会议结束,宗明一把搂住潘公子瘦弱的肩头低声问道:

  “你小子是不是想要借着监视的名义躲到洛城那疙瘩去混日子?”

  潘公子腼腆的低下头,显然是同意了对方的说法。

  “哼,这样也好,不用再过打打杀杀的日子,虽说浪费了你的天赋,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不妨也是一个好的办法。那你就好好的呆在洛城,保重了。”

  听到宗明这么说,潘公子心头暖暖的,他不善交际心思却格外的敏感,来到白虎堂之后谁是好人、谁对自己有坏心思他心里清楚的很。宗明是这里唯一一个对他好的修士。

  “谢谢宗大哥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你也要保重身体。”

  腼腆的少年用自己最大的诚意感谢着宗明。

  雁峰岭的山脚有一个热闹的小镇,名字叫做随风镇。虽说整个小镇面积不大,但算起来也有不下四千常驻村名。

  这里算不上是有名的旅游胜地。甚至大部分凡人都甚少有人知道雁峰岭到底在哪里。就连地图都没有标记的地方,居然还能住了这么多人。

  而这四千居民存在的理由,那便是服务于整个雁峰岭的修士。

  简单来说,这里就是整个雁峰岭的外门,所有居民或多或少都懂一些修行,如果遇到天赋不错的孩子,就送到山上给师父们看看,如果觉得合适那就留下拜师。不适合的话也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可以选择留在山上做杂工,当然也能回到小镇继续生活。

  对于一个大型宗门来说,这样的管理方式过于松散,根本没有一个大派该有的气派。

  但就这样过了上百年时间,从小镇里竟然陆陆续续走出了很多天资高绝的修行天才。其中有就雁峰岭当代第一天才,绝世之姿的少年熊兴兴。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老天爷赏饭吃吧!

  曾经也有别派的修行者想要弄清楚这里盛产天才的秘密,过来了很多修士,有的甚至还在小镇住了许多年。

  有意思的是雁峰岭并没有派人驱赶他们,继续让这些探子留在了镇内。

  不过最终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其中有什么奥秘,随后便不再有人过来望风镇探查。

  雁峰岭有个规矩,那就是不允许有外人在山门留宿,如果有探亲访友的情况,都必须住在山下的小镇之内。

  所以便有了整个镇子唯一的一间客栈:随缘客栈。

  客栈的掌柜当然也是由山门委派下来的弟子,一个名字叫做王三宝的中年大叔,实力也和他的名字一般随便,只是门内仙而已。

  只是这几天客栈突然就闭门谢客,听附近的邻居说应该是被人包下了。

  掌柜王三宝倒是开心至极,整天不用做事,坐在天井里享受冬日难得的片刻暖阳。

  客栈最大的一个房间内正躺着一位长相清秀的女子,一身红衣,柳腰莲脸。虽说闭着双眼也不减丝毫清丽。

  只是肩头位置高高隆起,明显是包裹着一层绷带,之前应该是受了很严重的伤势。

  床榻之外放着一张巨大的长弓。

  这时房间的房门响起,走进一名模样青涩的少年道人,黑色道袍的腰间挂着一枚巴掌大小的血红葫芦。

  少年的身后还跟着一名风姿绰约的少妇,虽说穿着淡雅的古装,但还是给人一种媚艳的感觉。

  来人正是雁峰岭的熊兴兴和金雪花。

  而躺在床上的则是之前被尤利西斯砍断手臂,白虎堂正在极力寻找的弟子叶暖姜。

  两天前一行四人终于回到了雁峰岭,碍于宗门规矩他们只能把人留在了山下的客栈之内。

  出于人道主义熊兴兴决定先把叶暖姜的断肢先接上。以至于他还从山上请来一位圣手师兄,经过两天的医治总算是把胳膊和小命都保住了。

  但能不能完全恢复师兄也没有把握,毕竟断肢已经过了两天,换做现在的西方医学,这条有些病变发臭的手臂肯定不用手术,可以直接扔掉了。

  看在床上因为疼痛微微皱眉的少女,熊兴兴只得说一句我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能姑娘你自求多福了。

  拿起从叶暖姜脸上取下的精致面具比了比自己的脸。

  “哎,要是黎师兄在这里就好了,天令山可是有这世间最好的治疗断肢的药物。只要不是残破不堪的肢体,统统都能医好的。”

  熊兴兴叹了一口气,随手把面具放在了一旁。

  “怎么,小师弟看上这姑娘了?这难道就是因怜生情了?”

  金雪花调侃着自己的小师弟。

  “人家还是个孩子呢,师姐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再说了这姑娘一看就比我大,看着有三十了吧,做我妈都够了。”

  “臭小子,老娘可没有你这么大的儿子。”

  “哟,你果然已经醒了,看来我判断的不错。”

  原来熊兴兴刚刚故意调侃叶暖姜,为的就是不让她再继续装死。

  果然女人永远最在乎的只有两件事,美貌和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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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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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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