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之贤妻良母不好当>第13章 八十年代(13)
  某人:“……”

  察觉到梁月生气。

  他真的想哄哄。

  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稍微靠近一点,她还会拿起刀对着他扬起来,那禁止他靠近模样,让他有点害怕。

  只能去干活……

  今天装的包子很多,他得快点做木箱,塑料膜是还有,布料是真的没了,暂且只能拿窗帘来顶,好在布料是在底下。

  布料之上还有塑料膜。

  陈建国兢兢业业干活。

  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能跟两个人说话的陈晓华,目前不想跟爸爸说话。

  妈妈好不容易回来。

  爸爸还要离开,那太不好了。

  他非常不喜欢,他希望爸爸妈妈都在,不需要太有钱,哪怕是一直住着如今的房子,也很好啊。

  可是,爸爸妈妈也不会听他的。

  他说的话对爸爸妈妈来说,压根不重要!

  “开饭。”梁月冷淡声音传来。

  两父子赶忙去洗碗擦桌子,殷勤的不得了,梁月表情淡淡,把肉沫都拿勺子舀给儿子吃。

  至于要离开的某人。

  既然要走了,吃那么好做什么。

  不饿死他就很不错了!!!

  只能吃豆角的陈建国也觉得不错,之前她不在家,自己都是看着儿子吃什么,顺便蹭两口,反正他不挑食。

  更何况,豆角也是沾满了肉香味,也是有着肉沫夹杂其中,豆角脆甜,肉沫鲜香,拌饭吃不要太香。

  可惜——

  梁月没有给他煲很多饭。

  对于梁月来说,她和儿子吃饱就行了。

  他算哪位啊。

  他可是要出去赚大钱的。

  能稀罕她做的饭菜,呵。

  瞧他看过来,梁月都对着他翻白眼。

  陈建国默默扒饭。

  心底也不是不心虚。

  她回来肯定是做了很大决定的,现在对他和孩子也很好,也有赚钱的活计。

  如果不是他投入真的太多了。

  他真的很想留下来跟她一起。

  老婆孩子热炕头,天下男人都无法抗拒的事情。

  可那件事情,真的很赚钱。之前孙五良来找他,他都没去,得找个机会去解释解释。

  吃完饭后,小孩洗碗,因为陈建国得干活了,王婶子也走了过来。

  进门就瞧见陈晓华坐在梁月身边,两人在聊着什么,小孩那眼神都在放光,亮晶晶,让人看着开心又心酸。

  “王婶子,你来了。”梁月发现了她,率先跟她打招呼。

  “对啊,来你家赚点钱。”

  家里人听她说给梁月帮忙两个小时,就能赚两毛钱,感觉不可思议,梁月能那么大方?

  纷纷叮嘱她,干完活就要钱。

  不然梁月赖账的话怎么办。

  王婶子感觉梁月买卖能赚钱,应该不会赖账。

  “哈哈哈,一起发财。”

  梁月让她过来坐,也没多说废话,立即开始教她如何包包子。

  王婶子做过包子。

  但真不知道包子那么多门道,大家还说梁月是个懒婆娘,看她那动作翻飞,快得不得了。

  还不仅仅快,还非常好看。

  她的包子是有花纹的。

  等王婶子学的时候,压力山大。

  平时自家吃包子,能吃就开心的不得了,哪来那么多花样。

  见她紧张,梁月安慰:“婶子,别紧张,慢慢来,你可是厨房老手了,不就是一个包子,小意思啦。”

  “哈哈哈,老了,动作不灵活。”

  王婶子吐槽着自己,但也认真在学,拿人钱财,替人办事,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无论怎么说,王婶子也是厨房老手,很快就学会了,四个人齐心协力,在两点钟做好。

  时间差不多,王婶子要上工了。

  梁月把两毛钱给她,还给她吃一个肉包子,王婶子连连摆手:“我有两毛钱就够了,哪能要你的钱呢。”

  “您拿着,包了那么久,好歹尝尝。”梁月装到碗里给她。

  王婶子闻着那散发出的肉香味。

  也是真的有点馋。

  想到家里孙子好久没吃肉了,就没再推辞。

  “那我就不客气了。”

  “别客气,都是家里做的。你明天早上有空吗,三点到五点半,你要是明天早上来的话,我给你五毛,因为太早了,很累。”

  梁月感觉王婶子干活很认真。

  在原著里,王婶子有帮过陈晓华,她如今也算是微微的报答吧。

  “五毛!!!!”

  听到五毛,王婶子眼睛都瞪大了。

  整个大队,也就陈建国能挣五毛。

  因为他公分是最多的,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超越。hτTΡδ://WωW.sndswx.com/

  可她要是早起,就干两个半小时,还不需要面朝黄土背朝天,就能赚五毛钱,中午还能有两毛。

  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那肯定是有时间的,明天三点我就过来。”

  “行,那你得早点下工,早点睡觉,别把自己累着了,不然得不偿失。”梁月劝。

  她是很害怕王婶子两边都干。

  那样对她身体真的不好。

  “我晓得的,我去跟我媳妇换换,让她帮我干,我给她两毛钱。”

  王婶子有两个儿子。

  小儿子如今还是单身。

  大儿子已经结婚五年,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媳妇现在就是边干活,边带两个孩子。

  干的是最简单的放羊。

  每天就两个公分。

  但能薅羊毛,这算是福利。

  若不是这是隔壁大队长小闺女,那是没有那么好的工作的。

  王婶子感觉若是自己给儿媳妇两毛钱,让她有私房钱,她肯定愿意累点。

  “行啊,你们商量着来就行。”

  梁月把王婶子送出门,就和陈建国把包子装箱,得快点卖,不然会坏。

  看着这些包子,陈建国忽然道:“火车站远一点的地方有汽车站,我去那边卖怎么样?”

  “啊?”

  梁月有点犹豫。

  如果是这样,就是分开买。

  那样肯定比一起卖的快。

  可是分开的话,他会不会去什么啊,譬如说,找他兄弟什么的。

  “时间太久,包子坏了,今天就白干了。”陈建国再次说。

  梁月内心不断摇摆,最终警告道:“那你不准趁着买卖东西去找你兄弟!!”

  “好。”

  男人一口应下。

  让梁月有点狐疑,他是撒谎还是真的不去见。

  可他一般不撒谎。

  他就是死活不告诉你。

  让你急死!!

  “走吧,时间不早了。”陈建国再度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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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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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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