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心的莫过于陈晓华。
对着三轮车那爱不释手,左摸摸,右瞅瞅,真的太好看了,太帅气了,看了看鞋底,去把泥沙和小石子蹭干净,才小心翼翼坐到开三轮车的位置,屋外小孩看着陈晓华坐上三轮车,羡慕的眼睛都要冒绿光了。
这可是大队唯一一辆三轮车。
三轮车不仅仅能够帮忙运输东西,还能载人,不少人都看着眼馋,怂恿着陈老二问问他哥,究竟是怎么样,才能那么快有三轮车。
“大哥,那么快就买三轮车了啊?”陈老二在门外抱臂问,邪里邪气,看着就像是个二痞子。
陈建国瞥他一眼回:“三轮车七百块,梁月跟爸妈借了五百块钱,加上之前赚的,才能买下来。”
哪怕是借五百块钱,三轮车七百块钱,他们也是赚了两百块钱,短短时日,赚了两百块钱!!!
许多人面面相觑。
对做生意越发心痒痒。
在地里刨食能赚多少,去做生意,轻轻松松买三轮车,啧啧啧,这差别。
“建国啊,改天我家老大结婚,你三轮车借我用用。”有聪明的村民提前预定好名额,要是有三轮车运着新娘子回来,那多威风啊。
“我看看那天有空不。”
陈建国不可能一口答应。
现在三轮车可是他赚钱最大利器,他自然要好好使用,可不能只是免费帮别人做事。
大家看他不随便答应人。
心底有些不满意。
现在他日子越来越好,果然是看不起人了啊,有钱人啊,攀附不起啊攀附不起。
陈晓华坐在三轮车上,转动着方向盘,心底激动,爸爸妈妈好厉害,那么快就买了三轮车,到时候就不需要推着馒头去县里了,那真的太棒了!!
“爸爸,我想兜风。”
看着儿子爬到三轮车后面,瞧着他那亮晶晶的眼睛,就知道这小子要做些什么,就是想耍威风,作为父亲,陈建国心底难免有些好笑,但也没有拒绝。
骑着三轮车出门,陈晓华笑得见眉不见眼,嘴巴大大张着,可太开心啦。
小朋友们跟着陈建国后面跑,看着陈晓华坐里面也想上去,可是不少小孩都见到陈建国前阵子打人,心底有些杵,只是羡慕看着。
许多小孩都非常嫉妒陈晓华。
他妈妈给他做好吃的,他爸爸还有三轮车带着他兜风。
在家的梁月也出门看着两父子闹,顺带缝好了两个坐垫,是给她和儿子的。
来到门外,那双和孩子极度相似的杏眸带着笑意,唇角更是噙着笑,本就漂亮的她,露出柔和笑容,加上白得发光的皮肤,就如同海报里的明星一般,引得不少人偷偷看她。
和梁月同样是知青林安然更是酸得眼睛要凸出来,该死的狐狸精,也不知道做了什么,能让男人为她死心塌地,现在日子还越过越好,竟然连三轮车都能买!
嫉妒在苦难的生活里疯狂发酵。
可在外面,唯有隐藏。
*
“吃饭啦!!”
梁月笑着喊两父子回来。
一个下午,啥都没干,就让陈建国带着小孩兜风去了,还让几个村里人上去骑了骑。
里面自然包括陈老二陈老三。
两人哪怕跟陈建国现在关系越来越差,但从小到大,他们已经习惯了大哥对待他们的好,脸皮堪比城墙。
“妈妈——”
在三轮车后座的陈晓华跟她挥手。
小孩在太阳底下晒得很黑,那牙齿却是白得很,开心的模样让梁月也笑起来,“吃饭了,妈妈今天做了好吃的。”
“好!”陈晓华等爸爸停车后,就翻车下来,小孩身子灵活的很,跑到妈妈身边,被梁月拿着毛巾擦脸。
陈晓华乖乖站着。
然后就去洗手洗碗吃饭。
围观群众们也待那么久了,不好意思继续待下去,只能回屋,只是三轮车的影响不小,不少人都在议论。
那陈建国现在可是不得了了。
哪怕说梁月借了五百块钱,但那是梁月爹妈,人家要是愿意借那么大笔钱,就代表家庭状况不错,也代表着梁月家里人是认陈建国这个女婿的。
啧啧啧——
以前大家都嘲笑。
现在可好,日子越来越红火了。
但当天晚上,就下了大暴雨,梁月在梦中感觉有人不断对自己泼水,陈建国已经醒了,直接把她抱起来,看她还睡着,实在无奈,抬腿踹了脚陈晓华。
小孩迷迷瞪瞪,还挠挠头。
不知道爸爸踹自己干什么,声音都软乎乎:“爸爸,怎么了?”
“去厨房把盆和桶拿过来。”
陈建国吩咐,“穿上蓑衣。”
明天等雨停了,他得先把房子补好先,要是再有钱一点,还是得翻修一下,不然一下雨就得补屋顶。
小孩抬头看了雨幕般的雨。
立即爬起身,穿上蓑衣往厨房里跑,把盆和桶都拿了过来,而他们的床已经没法睡觉了,陈建国抱着梁月,梁月觉得有点冷,还往陈建国怀里缩了缩。蜀南文学
看着她熟睡的面庞。
陈建国无奈叹气,捏了捏她脸蛋:“睡得跟小猪一样,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被捏脸的梁月努努嘴。
可能在反驳他的话。
但很快就继续睡觉去了,最近销售扩大,把她累得要命,也就准备买三轮车这天,梁月感觉可以歇歇才停下来,也让那两夫妻休息休息。
卸下担子后,梁月就睡得格外沉,外面刮风下雨打雷都完全屏蔽。
陈建国直接抱着梁月坐着,发现儿子就呆呆地站在那,空出一条腿,“来,我抱着你,先睡会,明天早点起。”
“爸爸你呢。”
他感觉爸爸抱着他们两个人。
肯定睡不好觉。
“我一天没干活,不累,早就已经休息好了,你快点睡,不然长不高。”
如今的陈晓华最在意的就是长高。
听爸爸那么说,就坐上了爸爸另一条腿,很快就睡着了,陈建国看着那些水桶和水盆要满的时候,还得抱着两个人站起来,拿着水桶倒水。
折腾一个晚上,在梁月生物钟喊醒她的时候,在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自己搂着陈建国脖子。
这很正常。
平时她也搂着。
但现在的陈建国是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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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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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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