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那两道眉毛,粗重浓密,让她那充满女性阴柔之美的脸庞,显得更加灵动。
叶明不由幻想,这么灵动的眉毛的下面,到底是怎样一双眼睛呢?
胸前的一对儿高高隆起的饱满,随着呼吸上下起伏,胸口还放着一本线装的旧书。
叶明轻轻地咳嗽了两声,想着叫醒那个女店员。
没想到,那个女人眼睛也没睁,张嘴说道:
“看上什么自己去拿,所有东西旁边都有标价。”
叶明随便转了转,看了看店里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手镯、吊坠、牌子、手把件之类的。
玉石的成色大多都很一般,但做工还是非常不错的。
转了一圈,叶明对躺着的女孩儿问道:
“你这里有没有上好的原石?”
“没有。”
女孩依旧没有睁开眼睛,张嘴说道。
叶明一听,转身就往外走。
刚走到门口,正看到一个70来岁的老者迎面走来。
老者一抬头,四目相对,顿时惊讶地大声叫了起来:
“咦,是你,小神医。”
说完,激动地拉起叶明的手。
“恩人,真的是你啊,你怎么来我的店了。我找了你好久了,可一直没找到,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快、快、快进去,咱们好好聊聊。”
这个老头不是别人,就是叶明之前在街上,救过的那个心脏病突发的老头。
老者叫蓝景明,店里那个女孩儿是他的孙女蓝烟。
名字取自李商隐的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蓝景明激动地拉着叶明的手,走进恒雅轩,一进门,就大声说道:
“烟儿,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救命恩人,当时救了我以后,连名字都没留下。快去给恩人倒杯茶。”
说完,拉着叶明的手,坐在一对儿看着就价值不菲的檀木椅子上,开口说道:
“恩人,我叫蓝景明,请问神医尊姓大名?”
叶明看到蓝景明很真诚,而且他也想从蓝景明这里咨询原石的事,于是就微笑着说道:
“我叫叶明,今天也是无意来到你们这里。本来是想来你这里买几块原石的,但是刚才你孙女说你这里只卖成品,没有原石。”
“原来是这样啊,烟儿不知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不要见怪啊!”
说到这里,蓝烟端着两杯泡好的西湖龙井走了出来。
笑着递给两人每人一杯,这才笑着对叶明说道:
“叶神医,谢谢你救了我爷爷。从那天以后,我爷爷每天都念叨你,每天上午都去顺安街那边找你,可是一次也没遇到。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我代表我们家谢谢你救了我爷爷。”
叶明这才看向蓝烟的双眼,一看之下,顿时就愣住了。
蓝烟的一双眼睛实在太漂亮了,黑曜石般的眼睛,乌黑油亮,深邃悠长,仿佛深不见底一般。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
明眸善睐,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再配上那精致的五官,显得整个人更加灵动,宛如一块精雕细琢的上等美玉,灵性十足。
盯着蓝烟看了几秒,看得蓝烟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叶明这才移开眼神,笑着说道: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不足挂齿。”
蓝景明开口说道:
“叶神医,你这话就不对了,可能对于你来说是举手之劳,对于我来讲那就就救命的大恩大德。我这里的东西你看上什么了,随便拿。对了,店里没有原石,我家里有,一会儿我带你回家去看原石。”
“蓝老,我对首饰不感兴趣,我需要的是原石,上好的原石。我看了你这里的首饰,感觉都很一般,为什么你这没有品质更高的东西呢?”
听到这里,蓝景明叹了口气:
“唉,现在的玉石生意不好做啊,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玩石头呢。再有,我这里玉石的销量不大,很难从大的玉石公司拿到石头。只能是用一些低端货,凑合着维持生意。”
叶明轻轻啜了一口茶,稍微一品:
“茶不错,正宗明前龙井狮茶。”
蓝景明朝着叶明竖了竖大拇指:
“叶神医也是懂茶之人,难得难得。”
叶明谦虚地说道:
“蓝老过奖了,我以前喝过,所以才知道,我就是一个农民,懂什么茶啊。”
一边喝茶,三人一边闲聊。
喝完一杯茶,蓝景明对蓝烟说道:“烟儿,把门关了,咱们和叶神医一起回家。”
把店门关了以后,三个人坐上高飞的车,朝着郊区开去。
蓝景明的家,在县城边上的城关镇,汽车在一个紧锁的大门前停下。
下了车,蓝烟掏出钥匙,打开大门,把叶明和高飞让进院子。
院子很大,是个四合院,五间大瓦房,东西各有三间厢房,前面还有五间倒座。
院子里,很多原石和一些加工过的废料,摆放的整整齐齐。
院子里空闲的地方种了不少花,还有几株名贵的兰花。
突然,叶明的眼睛盯在一株花上,就再也挪不开了。
“这……,这是‘鬼兰’?”
蓝景明也是一愣,才开口说道:“叶神医学识好渊博,这么稀有的花都知道。”
1844年,比利时人吉恩·朱尔斯·林登,在古巴发现了一种叶片退化、不生长在土地上的兰花。
它仅仅依靠一条扁平的如同绿色丝带的根,依附在别的树干上,并且开着惨白而形状奇特的花朵。
当风轻轻吹过,那些花瓣随风摆动的样子,很像浮在半空的幽灵。
所以,这种兰花被命名为“鬼兰”。
欣赏了一会儿鬼兰,叶明的目光转到旁边的一株兰花。
顿时又是一惊,禁不住脱口而出:“这是素冠荷鼎!”
素冠荷鼎数量极其稀少,素有一荷、二素、三奇的特点。
集合了莲瓣、荷瓣、素心及叶型草三大极品兰花特点于一身。
叶明的记忆里,前世的这个年代,只有云南大理荡山州兰园里有一株,是那里的镇园之宝。
2009年,一株素冠荷鼎被买家出价一千万,主人都没舍得卖。
后又出到一千二百万,主人依旧没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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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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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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