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小狐狸最近对瑾瑜的敌意越来越大,但凡他靠近秀秀一点,都能被它挠个半死。
瑾瑜十分郁闷,他也经常拿着小肉干,小点心去喂它,可它看也不看,就是不给面子。
而秀秀也发现一个问题,这不知多少年不变的小狐狸,这几年居然慢慢长个了,本来小巧的身材,逐渐长的像条大狗,这下瑾瑜更不敢靠近秀秀了。
有时候秀秀看着小狐狸漂亮的眼睛,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是又说不上来哪里见过。
“小狐狸,你叫什么名字呢?”
秀秀经常会跟它这样聊着,而小狐狸显然是没办法回答她的,只能呆呆的看着她,有时候还是会亲亲她。
小狐狸的依恋,让她有着满满的自豪感和满足感。
随着小狐狸的长大,秀秀的空间里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果园变得更大了,连种植的田地也有了,大概两千亩左右。
还多了一条宽阔的河流,河边长了一棵连秀秀也叫不出名字的果树,结了几颗青涩的果子。
小狐狸经常站在树下看着果子,也不知道它在想什么,按秀秀的理解,它应该是想吃它。
秀秀一直不懂,怎么空间的完善居然是跟小狐狸挂钩的。
在秀秀她们雇人种树的时候,瑾瑜也雇人将她们的那片山给栽上了篱笆,他要在她们的果园养鸡,他要实现鸡蛋自由和鸡腿自由。
五月十六这天,魏明带着他那帮兄弟,赶了三辆马车,将陈玲接到了靠山村。
陈玲上马车前,邓氏眼泪汪汪的拉着她说了好久,又将那三十两聘礼银子给了她,才将她送出门子。
她做了大半辈子的恶人,也抠了大半辈子,最后女儿出嫁时,她全给她陪嫁了过去。
她从小在穷的叮当响的娘家饿怕了,后来嫁到张家日子才好过些,但多年养成的习惯,只要听到谁想吃她家的东西,她都会跳脚。
尤其是陈敏,让她最忌讳,只要陈敏多吃一口,她都会觉得这是在要她女儿的命,所以她从来到这里开始就亏待陈敏。
如今女儿嫁人,她又反而好像看开了点,自己从前是否过于刻薄了点?
但这也就是一闪而过的年头,女人疼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她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将陈敏卖进窑子已经是很仁义了,至少她是将她清清白白的嫁出去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她心里又好受了些。
陈玲欢欢喜喜的坐在马车上,四周都是大红的喜字,这是她二次坐马车,第一次的时候,是给堂妹送嫁那次,真没想到她居然也能有这福气。
马车晃悠悠的走着,后面的嫁妆也跟着抬了一小遛,到了村口便从马车换成了花轿。
花轿在瑾瑜的门口停了下来,瑾瑜也穿了一身的大红坐在上首,魏明的红绳拉着陈玲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他们都是没有父母人,万事以主子为大,所以这个高堂拜的是瑾瑜。
两人拜礼结束后,一声“送入洞房”将一对新人送进了瑾瑜之前给他们盖的新房。
掀好盖头后,魏明便出去喝酒,陈玲独自观察着她们的新家。
这栋房子是全新的,一共三个房间,一个堂屋,厨房也是新盖出来的,后面有个小院,到时候自己围个栅栏就好。
她嫁过来之前,魏明就告诉她,他们家还分了五亩地,以后不用佃人家的地种。
这点让她十分心安,她除了来果酱作坊做过工外,其他都不会,只会种地。
这就是她以后的家了,新的房子,新的家具,日子也是新的。
看到这些光棍成亲,最高兴的人除了瑾瑜,就是顾大川。
他们这里现在每一年都有十几个成亲的,人丁也越来越兴旺,能不高兴嘛!
魏明看着陈玲的嫁妆,便知道她娘家将家底都给陪嫁过来了,所以回门礼也下极重。
两个猪腿,五十斤白米,五十斤白面,两匹细棉布,最后还添了十两银子。
这种回门礼,在整个上仁村也就陈圆圆回门时见到过。
陈玲的嫁妆虽说让陈家掏空了家底,但也无非就是一些新的锅碗瓢盆,几身好点衣裳,还有几十斤粗粮。
而陈玲带回去的都是实打实的值钱物件。
“你这孩子,来就来,还带这么多东西干啥!”邓氏看着马车里装的满满当当,心里就一阵担忧,生怕女儿在婆家受委屈。
她宁愿不要这些东西,只想让她过得好。
“娘,没事儿,咱们先进去再说吧!”
魏名字有些惊叹岳母的变化,他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来的时候她是怎么刁难他的。
那时他就纳闷了,哪有刚见面就开口要钱,要物的,要不是为了媳妇儿,他真想转身就走。
可现在看来,这一切应该都是为了她女儿考虑才这副德行的。
毕竟,她要了半天的东西,自己是一样没留,全都给陪嫁过去了。
回门结束后,她也从新媳妇儿变成了靠山村小媳妇儿中的一员,也开始参加靠山村核心内部工作。
婚后没多久,她就被瑾瑜安排到秀秀的水果店里卖水果去了,毕竟是他护卫的媳妇儿,怎么着也得照顾下。
真正嫁过来后,她才有些了解了这个村子,这里没有重男轻女,也没有丈夫家暴,更没有女人不能抛头露面,不能擦脂抹粉,不能穿的花枝招展这种规矩。
这里每个女人都穿着得体,条件稍微好点的,都有擦香粉戴首饰的习惯。
当然,这东西她也有。
她还没嫁过来的时候,秀秀就把她空间里抢戎狄人,还没有送完的脂粉拿了一套,当做成亲的礼物送给了魏明,所以她也算是白得一套。
至于首饰虽不像徐氏跟姚氏她们那么奢侈,但瑾瑜也专门出了五十两,让魏明去给她买了好几样银质物件回来,也算很不错了。
瑾瑜曾说过,他帮大家最多只能帮到成亲这份上,不可能以后生孩子还让他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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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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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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