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周秉昆>第23章结婚了
  “行,明天我问问晓光。”周志刚点点头,然后也没有再说什么,出去找李素华了。

  周秉昆这几天又是来回跑,周蓉也放假了,在李素华的强烈要求下,周蓉也点头她和蔡晓光和周秉昆一起办婚宴。

  蔡晓光和周蓉早就将证领好,只是一直没有办婚礼。

  周秉昆和郑娟去领证的时候,特意回了一趟家,在周志刚面前打开了郑娟的户口本。

  见到郑娟的户口本上确实是单身,周志刚的心才彻底放下。

  二十八这一天一大早,蔡晓光在他的朋友们的陪同下便来迎娶周蓉,周秉昆将周蓉背上蔡晓光的后车座后,便同六小君子一起去了太平胡同。

  小光明还小,背不动郑娟,周秉昆便一把将郑娟抱起来,自己抱着媳妇出了郑家。

  一到周家,周秉昆便看到在院子里帮忙的乔母和乔春燕,眉头皱了皱。

  郑娟也看到了乔母,拉着周秉昆的手明显紧了紧。

  “没事儿。”周秉昆拍了拍郑娟的手,安抚的笑了笑。

  “秉昆儿哥,这就是郑娟啊,长的真好看,难怪你喜欢。”乔春燕见到周秉昆和郑娟,跑过来打招呼。

  “秉昆儿,这谁呀?”曹德宝见到乔春燕,眼睛瞬间就直了。

  “我家邻居,乔春燕。”周秉昆一看曹德宝这个样子,就知道曹德宝这是要栽在乔春燕手里,和前世一个样子。

  “乔春燕同志你好,我叫曹德宝,酱油厂的,秉昆儿同事,以前家也是光字片的。”曹德宝伸出手,对着乔春燕自我介绍道。

  周秉昆不想看曹德宝这个样子,推开他,带着郑娟去了新房。

  “大妹子啊,你看我前些天也不了解真实情况,就来你面前瞎说,这心里怪不好意思的。”乔母此时在新房里,正拉着李素华的手,道歉。hτTΡδ://WωW.sndswx.com/

  “老姐姐你也是为了我好。”李素华面上笑着,“只是这以后要是没了解清楚可不能乱说,就像我前几天也听人说你,我不就没到你面前说吗,还不是咱们这么多年的邻居信你。”

  “那是,那是。”乔母在李素华这里碰了一个软钉子,脸上的笑容也淡了,正好看到周秉昆带着郑娟进来,“新人到了,我去看看饺子好了没。”

  “娟儿,你先在炕上坐会儿。”李素华拉着郑娟坐在炕上,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绢,打开里面正是周家家传的玉镯。

  “娟儿,这是秉昆儿他奶奶留给我的,我现在就把它传给你。”

  “妈,我不能要,这个太贵重了。”郑娟推拒着,然后看向周秉昆求帮忙。

  “妈给你的你就拿着。”周秉昆看到这个玉镯也是一愣,这才想起来他家还有一个传来玉镯,只是上辈子早早被他给当了。

  “对,拿着。”李素华给郑娟戴上,“那你和秉昆儿呆会儿,我出去看着点。”

  “秉昆儿,这镯子我不该要,应该给大嫂。”郑娟为难的看着手里的玉镯,摘了下来。

  “妈给的你就收好。”周秉昆道,“大嫂不在乎这些,你在家陪妈的时间多,照顾妈最多的也是你,这个镯子就该给你。”

  “还是不行,大嫂是长,我们是小,不能要。”郑娟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能要。

  “那你先收着,等大哥大嫂回来了,你再拿出来,让妈给大嫂。”周秉昆想了想说道,“等以后我给你买,买个金的,再买个玉的。”

  “行,我听你的。”郑娟这才把玉镯小心的放好。

  “秉昆儿,郑娟,出去敬酒了。”快中午,开饭了,李素华走了进来,对着两人说道。

  周秉昆和郑娟一起走出来,也就三桌,两人给每桌都敬了酒。

  “今天是我好哥们周秉昆和郑娟结婚,作为好兄弟,我出个节目,祝两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曹德宝喝了几杯,逐渐上头,突然站起来,对着众人说道。

  “好,好…”亲朋好友也喝了酒,都拍手叫好。

  曹德宝拿出一个口琴,随后充满时代感的音乐便从口琴中传了出来。

  周秉昆看着曹德宝,听着耳边传来的口琴声,还别说,他这一手在这个时代还挺招人。

  六小君子都不知道曹德宝还藏着这一手,纷纷拍手叫好,一场婚宴便在欢声笑语中结束。

  对于曹德宝和乔春燕两个人,周秉昆不想管,这是他们俩自己的事,这辈子没有上辈子曹德宝和乔春燕喝醉了,在周家睡到一起这件事。

  李素华也不会认乔春燕为干女儿,所以乔春燕,曹德宝两个人能不能走到一起,就不关他什么事了。

  “娟儿,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媳妇了。”晚上,周秉昆看着躺在自己身边的郑娟,一个劲儿的傻笑。

  “嗯,我现在就和做梦一样。”郑娟也看着周秉昆,笑着说道。

  两个人就这么看着对方,慢慢的睡了过去。

  年初二,周蓉要回娘家,周秉昆和郑娟便在家等着,没有回郑家。

  周志刚问了蔡晓光,用废品布做衣服卖给供销社的事,在得知可以做后,就放心了。

  初三周秉昆和郑娟回了郑家,在郑家呆了一天,初五去看了曲书记和马守常,带去的年礼最后又被曲秀珍塞了回来。

  知道曲秀珍和马守常的性格,再加上他们也不缺这些东西,周秉昆也没推推搡搡的,只是在心里决定有空就多来看看他们。

  初八这天周志刚要回去上班,周家一家人去火车站将人送上火车。

  初十周秉昆便去了一趟棉纺厂,跟厂长买了一些废品布料回家。

  “秉昆儿,你这画的真好看,完全看不出是用布头拼凑出的衣服。”郑娟拿着周秉昆画的衣服样子,夸道。

  “那你看看,能做出来不。”废品布料能用的都是一小块儿一小块儿的布料。

  通常几块才能拼凑出一件上衣,裤子也要好几块。

  在几十年以后,一件衣服上有两三种不同颜色的布料很正常,周秉昆就是将后世的衣服款式画了出来。

  现在布料的颜色单一,不是黑色就是藏青色,还有一些军绿色,搭配起来不费事。

  “能行,我能做出来。”郑娟反复看了看,又拿着布头比了比,最后点点头。

  “那些太小的,也可以拼凑成桌布,床单被里子,都不会糟蹋。”

  “娟儿就是聪明,我在家没事就帮你把布料都整理出来。”李素华也在一旁说道。

  “那行,等做出来我就给供销社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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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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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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