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很特殊,也很奇怪,特殊之处在于古代称为番禺,而今也有番禺,只不过是广州下辖的一个区。奇怪之处,皇太子酒店的老板恰恰在此做大官。
过了广州,来到了清远,这里茂林修竹,颇有点王羲之笔下会稽山的味道。当年南派禅宗来这里讲经布道,一时成为善男信女的理想圣地。
再往西北,来到了肇庆,遍地隧道。蜀南文学
在秦始皇的时候,这里修建了驰道,类似于现在的国道。项羽和刘邦搞了四年楚汉之争,龟缩在南粤的赵佗直接斩断了这条驰道,导致中原战火没有向南蔓延。
活了103岁的赵佗,终于老死,死后这一座帝王陵墓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番禺。
重生前的何作海,潜心研究古史,还幻想着做一名作家,或者考古学家,甚至还想做一名摸金校尉。所以,对这些陵墓,古道,典籍,都有很深的造诣。
不过,这些都不能直接转化为金钱收益。
至于铁饭碗是谈不上的,没有点经济后盾,或者关系网,就别想了,即便拿到了铁饭碗,没有后台,奋斗几十年春青,也只是一个毛兵子,办不了大事。
他只能在一家公司上班,拿个死工资,而且没有任何实权。
车子进入了南省,熟悉土地,熟悉的味道。
不仅仅是两个不同的省,更大区别的是两世人。
郑朝大学毕业那会,很奇怪《亮剑》里面,张光北扮演的楚云飞出逃,什么都不要,只要了一抔黄土,飞跃了海峡。
而今,郑朝理解了。
夜里21点,汽车来到了雍州市汽车北站。
新的瓷砖,新的水泥地板,一栋大楼,灯光四射。
不过,孤零零的建筑,旁边一公里内没有房子和居民。
而且,居然在一座小山顶上。
每一辆车,无论进站,还是出站,都需要绕着山最少行驶3分钟。
特么,
规划的很牛批,
拍板的很坚决,
屁股决定脑袋,随便在地图上画圈圈,不实际进行调查?
异想天开,乱七八糟。
郑朝一下汽车,站立就被一窝人围了上来。
“住店,住店……”
“老板,来我这,干净,便宜……”
“老板,我这里近,马上可以入住……”
“……“
郑朝一直摆手,往外走,一伙人就跟着往外走,都是中年妇女。
出了站台,更加肆无忌惮。
“住店,要啥有啥。”
“去我那,老外的。”
“住店,熊国白的。”
“酒店,玫瑰的。”
“……”
郑朝笑着说:“真不需要,我住在这附近,不用说了。”
这一窝人见无利可图,陆续散开。
只有一个女人,还跟着郑朝。
郑朝停住脚步,仔细看她,没那么年纪大,摸过着在25,26岁左右。
“你怎么还跟着我?”
女子说:“你肯定不是本地人,本地人都是在里面坐公交车,这里附近都没人住,你走很远。”
郑朝其实是想出了站,下了山,然后在湘江边上看看夜景,既然她这么说破,也只好说:“嗯,我是雍明县的,明天再坐车,今晚住市里。你这里……”
“我不是酒店拉客,你看我怎么样?”
女子说了,挺胸抬头,双手叉腰。
就着路灯,郑朝上下看了下,高耸,坚挺,d级。
面目清秀,脸上有些许黑色点点,这是喝多了山泉水,矿物质多所致。
郑朝说:“怎么做起了这个行业?”
女子叹了口气,说:“结婚早,家里孩子多,个顶个吃得多,家里汉子又不争气,没有收入。”
郑朝说:“家里田种庄稼不够?”
女子说:“不够,5口人,老二和老三是超生,每个罚款5000,借钱顶上的。二十年没有重新分田地,只有我老公一个人有份子田,水田4分,旱地6分,一家子不够吃。平时打点零工,给村里建建房子,也没多少天工,不得已出来做点皮肉生意。”
郑朝说:“你老公知道你做这个?”
女子说:“不知道他的,他可能知道,那也没办法,回家了我伺候他,出来了我要赚钱,要不然家里吃啥喝啥。老板你行行好,可怜可怜下我一家子。”
郑朝叹了口气,说:“我跟你走。”
女子带着郑朝,走了有十多分钟,绕着湘江往北走,民房起起落落,二三十米就有一栋。再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一座村里,这里都是小平房,大概是90年代修建的老房子。
郑朝有点担心,搞不好,女子带到她家,对着她的丈夫和小孩,怎么下得了手。
因此站在门口,不进去。
女子开了挂锁门,踏步进了去,发现郑朝没进去,于是转身出来,把郑朝拉进去,小声说:“屋子是租的,没人,你放心进来。”
郑朝被拉了进去,心里犯嘀咕,摇摇头。
女子说:“你不要担心的,我们做这个,也是要讲安全的,出事了,你不好,我也不好,尤其是我,羞死人了。所以,我租了整栋房子,贵了点,一个月要要400块钱租金。”
房子中间是客厅,旁边是房间,女子领着郑朝来到了里间。
一张很大的床,跟酒店里面的一样,足足有两米宽,两米长,比普通的床要大很多。
床上放着床单,叠得整整齐齐。
床头有个梳妆台,放着女士的化妆品,很多个小瓶子,高低不同,梳子就有三把,走近了看,一把木头梳,一把塑料梳,还有一把是牛角梳。
郑朝拿起木头梳,在自己头上刮了几下。
女子说:“我带你去洗漱间,简陋点,露天的,还望你见谅下。”
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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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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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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