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任玉娟不让他去,让他在客厅休息。
郑朝看着自己这个大肚腩,非常忧虑,继续在增大,恐怕内脏会积压在一起,各种功能会消退,胃消化能力变弱,随便吃一点,肚子就涨起来。脂肪肝也会随之而来,搞不好腰子的功能都会受到影响,那可问题大了。
到时候补肾,成了困难。
与其将来补,不如现在开始管住嘴,迈开腿。
顺便晚上多做腰部运动,这也是很好的一种运动,促进新陈代谢。
哈哈。
郑朝想到这,再瞄一眼厨房里的任玉娟,嘴角上扬。
很快,任玉娟解开了围墙,挂在墙壁上的挂钩上,露出了上身丰满的事业线。
郑朝说:“任主管的身材现在特别好看,本来身材就高挑,配上一双高跟鞋,绝对吸睛。”
任玉娟说:“结婚之后,怀上雪莲,穿高跟鞋不方便,后来进了工厂,就一直没穿,尤其是身材肥胖之后,以为高跟鞋用不上,就全部当垃圾扔出去了。”
郑朝说:“现在完全可以穿,打扮一下,黎兰兰还比不上你。”
“黎兰兰,老板助理,那我可比不上,她那身材比我好,胸前四两肉,臀后八两金,你之前说的,我现在,我看看。”
任玉娟,头向后看自己臀部,用力拍了下,还挺满意的说:“好像我也有八两金,呵呵。”
“那就现在咱俩去镇上买高跟鞋吧。”
“现在大晚上的,白天再去啦。”
“店子晚上才有生意,白天都在上班,鬼才上门买。”
郑朝拉着她就要往外走,突然想到雪莲,就敲房间门,说:“雪莲,我跟你妈去镇上买东西,你去吗?”hτTΡδ://WωW.sndswx.com/
雪莲凑到门边,小声说:“不去,不去当灯泡,记住,别着急回来,回早了,我揍你!最好别回来,旅馆啥的你懂的!”
说着,她摆出了一个小粉拳。
郑朝一脸懵逼,见过不讲理的女娃,没见过这么坑妈的女娃。
那说明,也是我人不错,要不然,哪个女娃心甘情愿让自己妈给人睡。
郑朝不想这么多,拉着任玉娟就下楼来。
任玉娟下楼后,甩开了郑朝的手,说:“在外别牵手,以免同事看到,风言风语,搞的一身骚。”
郑朝点点头,说:“你考虑周到,是我鲁莽了。”
两人并排走着。
经过粉红色小房子,郑朝说:“这粉色灯光里面的房子,你知道里面干啥的吗?”
任玉娟说:“知道。”
郑朝惊讶的说:“这,你都知道,我不信,你说说干啥的?”
任玉娟脱口而出:“皮肉生意。”
郑朝点点头说:“嗯。是的。”
任玉娟说:“你是不是去过里面,才知道?”
郑朝支支吾吾,说:“去,这个,没去过,也去过,这……”
任玉娟说:“去过也没什么,厂里很多仓库杂工,就经常光顾这里,他们一年到尾回去一趟,在厂里又是集体宿舍,老婆孩子在老家,他们偶尔去一趟,释放下,我觉得还是可以理解。”
郑朝点点头,说:“嗯,对于结婚的人来说,这里是不错的地方,是天堂,也是地狱。瞬间到了天堂,瞬间到了地狱。下一次扫黄,指不定就扫掉了。”
任玉娟说:“没那么容易,做这一行,他们关系网比较广,别看是一个小小的房间,他们手眼通天,一有风吹草动,人就走的干干净净,什么都查不到。风头过后,继续有营业。我在这里租房了十多年了,这个粉色小房子一直都在,而且没换过地方。”
郑朝对此倒是很惊讶,在他重生前的那个年代,这种粉色光线小房子,是绝对不存在。
即便有,也不会用粉色灯光,这是自己找死,唯恐别人不知道里面的勾当。
大部分是跟的士司机勾连,的士司机运过来,外人完全不知道这条产业链。
要扫掉,谈何容易。
简直是,稳的一逼。
郑朝说:“各有各的难处,不见得从事这一行的人就不好。”
不知不觉,走过了红色区街道。来到了镇中心。
现在这个点,人潮人涌。
工业区员工下班,三五成群,两两结队,来到镇上,要么逛街买衣服,要么吃点麻辣烫,要么打枪射气球,要么套圈圈。
还有的男女手牵着手走向旅馆。
成人店倒是很冷清,人越多的时间点,反而进去购物的人少,这个点估计老板也是睡觉。
夜深人静,才是成人店的销售高峰,尤其是凌晨2点左右,这时候的老板经过白天的睡觉,精神出奇的好,嘴巴不停的跟人介绍哪款货给劲……
郑朝和任世淑来到了一家鞋店。
这家店子虽然不是门面最大,却是镇上装修最为精致,最为高雅。
进去后,有服务员迎着任玉娟挑选鞋子。
郑朝随便坐在凳子上,静静的呆着。
旁边是镜子,他看到里面的自己,阳光帅气,就是肚子有点臃肿,尤其是坐下来,肚子这里往外挤出了一圈。
服务员长得不赖,两眼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可惜,身材欠缺,前扁平,后塌陷。
郑朝叹了口气。
这是他第一次陪任玉娟来买东西,估计也是这十多年,厂里人第一次陪任玉娟。
一个寡妇,即便有人惦记,也不会明目张胆陪着逛街。
寡妇门前是非多,古今至理名言。
但,对郑朝来说,一点不适用。
他觉得任玉娟母子对他很好,这就足够。
任玉娟挺胸,抬头,脚踩恨天高,漫步过来。
郑朝惊呆了。
这身段,绝对不输黎兰兰,前凸后翘。
高耸,挺拔。
绝品。
这份自信,自上而下发出,形成极大的气场,旁边的人不自觉的就屏住呼吸。
郑朝起身,说:“买了!服务员打包。”
任玉娟忙说:“别,我是看这双好看,穿出来给你看下,没打算买这双。”
服务员笑着说:“这位先生,好眼光,这双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只有一双,限量版,买单这边请。”
任玉娟拉着郑朝,一脸愧意。
郑朝拍拍她的手,说:“这双鞋,真的很配你,我看着都惊呆了。你穿,最合适不过,过了这个村,真没这个店。机会难得。”
任玉娟说:“你这嘴,不做服务员可惜了。”笑了笑,她也随他。
郑傲拿了卡买了单。
2699元。
值!
出了店门,任玉娟问:“你买单,价钱是多少,我取了钱给你。”
郑朝说:“没多少,不用,难得你喜欢。”
“多少吗,镇店之宝,看来不便宜。”
“399元,什么镇店之宝,吹牛逼。早只这么便宜,我们到别处买贵一点的。”
任玉娟一脸开心,说:“服务员肯定说自己的好,故意拔高,要不然谁还买。”
“听说,你在外面租房,而且也是这个小区?”
“嗯,是的。”
“不请我进去坐坐?”
“好,走。”
纸包不住火,那就顺其自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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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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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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