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孩子也真像两只欢快的小鸡,跑进办公室,扑到爸爸身上。
被真实的孩子抱住,钟振军才终于能够确定,这不是梦。
“那个——”钟振军犹豫地指着外边,“开车的——阿姨,是谁?”
“爸爸——”俩孩子居然被逗得“咯咯”笑了起来,“那是妈妈啊!”
“你妈妈……”钟振军喃喃地重复着。
是的,他看着像是孩子的妈妈。
可是,她又怎么可能是孩子的妈妈呢?
原来那个家庭主妇魏红,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啊!
然后钟振军又注意到,俩孩子的穿着打扮也完全不一样了。
或者,他都怀疑这还是不是自己那俩孩子?
因为,不看脸的话,只看衣服。
或者,只闻味儿。
绝对不是自己的孩子。
而是从大城市来的。
因为孩子的穿着打扮,跟大城市的孩子完全一样。
其清洁程度也跟大城市的孩子完全一样,身上还有香喷喷的味道。
农村孩子是从来不洗澡的。
可能夏天会去下河。
如果是女孩子,夏天都不能去下河,可能从出生到出嫁,都没洗过澡。
接着,钟振军又赫然看到,俩孩子戴着,手表。
是的,手表。
农村孩子是没有戴手表的,因为绝大多数的大人都没有手表戴。
可是这俩孩子,俩手腕子上都戴着手表。
而且,每个手腕子上戴着两块。
也就是说,每个孩子都戴着四块手表。
钟振军瞬间想到,自己的,前妻,这十多天是不是带领俩孩子抢劫去了?
“你们——”钟振军抓住孩子的胳膊,颤声说道,“你们哪来这么多手表?”
两岁半的儿子说话已经像个小大人,他指着姐姐笑着叫道:
“是姐姐抓的,她手太小,才抓了这些,要是让舅舅抓的话,能抓好——多呢!”
钟振军脑袋“嗡”一声,怎么听着还是像抢劫,或者抠兜的?
“你妈——也不管?”
“俺妈不敢抓,舅舅拿着她的手都不抓,还吓得往后退呢!”
钟振军脑袋嗡嗡得更响了。
难道大仓和魏红为了报复自己,要把俩孩子弄去学抢劫,或者当小偷。
这个需要从娃娃抓起?
这时魏红也走了进来。
女儿跑上去抓住妈妈的手腕子,袖子推上去,露出妈妈腕子上的表:
“爸爸快看,妈妈的手表才漂亮呢!”
钟振军又开始怀疑眼前的一幕不是真实的,而是做梦。
因为他在电影上,还有杂志上,看到这款手表。
这块表叫劳力士。
是目前国内最高档的进口表。
没有之一。
钟振军之所以对这一款金表印象如此之深,是因为他和吴新丽看完电影之后,在杂志上又看到了这一款金表的介绍。
记得当时吴新丽说过,她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也能戴上这样一块金表。
所以此时此刻看到前妻腕子上这一款劳力士金表,钟振军除了感觉是在做梦,真的不敢相信这是现实。
结婚九年了,刚结婚时家里穷,他买不起手表给老婆。
后来有钱了,他能买得起一块沪海牌手表,但是朴实的老婆无论如何不让他乱花钱。蜀南文学
为什么,一旦离婚,前妻就性情大变?
而且瞬间变成地主婆?
不,地主婆也戴不起这么贵的表。
钟振军甚至认为,就是本县最有钱的人,也不会拥有这样一块劳力士金表。
看他眼睛直直的样子,魏红似乎并不希望让前夫看到自己的手表。
她推开女儿的手,把袖子放下来,遮住手表。
这时副驾驶的车门一响,钟振军愕然抬头,看到大仓从车上下来了。
大仓在办公室外面拍拍手,招呼俩孩子:“舅舅带你们玩玩儿去,让妈妈跟爸爸说说话。”
俩孩子还真听话,欢呼着就跑出去,一边一个拉着舅舅的手,欢蹦乱跳走了。
钟振军心里五味杂陈。
因为他看得出,俩孩子对这位“表舅”,看起来比对他这个当爸爸的都亲。
钟振军收回目光,看着自己的老——前妻,越看越感到陌生。
这不是他九年婚姻的老婆,更不是那个曾经的家庭妇女。
她跟俩孩子一样,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身上淡淡的香气,都能证明她不是家庭妇女,而是城里人。
要是再考虑到她戴金表,开车这些因素,那就不仅仅是城里人那么简单。
而是大城市的,相当高级的人。
魏红其实自从进来,就把目光别到一边。
她不敢去看钟振军。
眼泪在她眼眶里打转。
她在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内心在反复地告诫自己不要再哭。
不要在这个负心人面前流泪。
可她好像有点管不住自己。
刚刚她走进来,俩孩子搂着爸爸欢声笑语的一瞬,让她以为自己没离婚。
自己还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可是一瞬之后,残酷的现实就让她心痛得受不了。
虽然以为自己已经能够面对了。
可是真正面对的时候,依然是不能承受。
接受不了。
“你——回来了?”钟振军说。
魏红:“……”
“坐吧。”钟振军清清楚楚看到了前妻眼里盈满了泪水。
这才终于切切实实地确定,没错,这就是自己曾经的老婆。
办理离婚的那天,她就是这副样子。
只不过那天她死死的咬住自己的嘴唇,今天没咬,只是紧紧抿着嘴唇。
魏红行尸走肉一般找个凳子坐下,屁股一沾凳子面,她的双腿好像用尽了全部的力量。
眼泪也再也控制不住。
突然就捂住脸。
强烈的情绪让她滚圆的肩头不受控制地颤动。
手掌里面传来压抑不住的啜泣声,泪水顺着手腕流下来,瞬间打湿了衣袖。
钟振军很是替她心疼那块金表。
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被泪水浸泡呢!
好一会儿,魏红这才停止了哭泣。
掏出手绢把脸上擦了擦。
喉咙之间偶然还有“咕咕”的余韵泛上来。
钟振军很不自然地咳嗽几声,问她:“这些天你们去哪儿了?我很担心。”
魏红并不直接回答问话,而是从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这是大仓写的,你看看。”
钟振军十分疑惑,大仓又写什么东西?
想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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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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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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