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梁进仓宋其果>224 霹雳舞
  “你刚才说什么?”大仓拦住他们,指着那个卷毛羊,“你说我们土?”

  一看大仓再次变脸,四个人心里有些胆怯,闪闪烁烁地不承认刚才说什么了。

  毕竟他们打赌输了,而且也见识了乡巴佬们的既野蛮又合群。

  “不用不敢承认,我都听到了。”大仓说道:

  “我没想为难你们,但是我必须要告诉你们,我们不土,土的是你们。

  你看看你们这身打扮,还有刚才跳的那是什么舞?

  太土,土得掉渣,懂吗!”

  “胡说八道!”曹明坤他们顿时就火了:

  “你可以侮辱我们,但是不能侮辱我们跳的迪斯科。

  这是现在最流行的,县城都没有几个会跳的。

  就是大城市才刚刚流行。”

  正如书上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当你骂一个人的时候,甚至可以骂他老妈,但是绝对不敢骂他蠢。

  对于这四个县城来的时髦青年来说,你可以打他,骂他,甚至说他长得丑,都能忍受的话。

  唯独忍受不了别人说他们跳的迪斯科不时髦,太土。

  尤其说他们土得掉渣,这让他们感觉受到了天大的侮辱,简直比杀了他们父母还要对大仓充满了仇恨。

  因为这是他们最引以为傲之处,自认他们是县城里最时髦的人。

  是他们比生命还要重要的无上荣光啊。

  怎么能受得了被人否定,侮辱!

  “切!”没想到大仓还变本加厉了,满脸的鄙夷不屑,“还大城市刚刚流行?你们去过大城市吗?”

  呃!

  这话有点把他们问住了。

  这年头交通工具的不发达,造就了人口的流动性差。

  太多的人,活了一辈子,几乎没到过离家超过一百里的地方。

  即使像他们这些县城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活动范围也仅限于这个小县城。

  去过市里的也不多,更不用说到过省城,甚至京城了。

  要是某人曾经去省城一次,这就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资历,要时不时翻出来炫耀一番的。

  当然,他们没去过大城市,但是家里有电视,从电视上,他们认为几乎能把握当今的社会潮流了。

  所以,即使没去过大城市,他们也不能承认啊。

  曹明坤硬着头皮叫道:“怎么没去过,我去过好多大城市,什么都见识过。”

  “那好。”大仓笑了笑,“去过京城吗?”

  “去——过!怎么了?”

  “那么,到了京城肯定要去友谊商店买点东西了?”

  “那当然了。”

  大仓把脸往前凑了凑:“友谊商店在哪条街上?”

  呃!

  “忘——了!”

  “那友谊商店有几层楼?”

  曹明坤毫不犹豫地回答:“八层。”

  因为县城的百货大楼是二层楼,在他看来,市里的百货大楼就得四层,省城的六层,到了京城的大楼,那不得八层嘛!

  大仓点点头:“好吧,你跟我去的不是一家,我去的京城友谊商店是四层,而且只此一家。”

  呃!

  曹明坤神经再大,脸也是腾一下红了。

  但他还是结结巴巴地问:“你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你去过?”

  “天南海北,我哪里不去!”大仓说道,“你问问我这些弟兄们,我在木器厂是干什么的?”

  大家七嘴八舌开始说大仓是司机,而且前年木器厂那个老师傅传奇,后来村里人已经知道就是大仓。

  现在不就是吹牛逼嘛,大家都把大仓开车吹得神乎其神。

  不但车坏了都能开,而且开起来比别人都快,一个人开着车,从木器厂一天一夜就能跑到海南岛。

  大仓也被大家的吹捧给逗笑了,好在曹明坤他们没什么常识,只是听得目瞪口呆。

  “这回知道我为什么说你们老土了吧?”大仓拍了拍曹明坤的肩膀,“人家大城市现在都不跳迪斯科,真正时髦的,现在都学美国的Breaking。”

  “什么意思?”曹明坤可不懂什么叫Breaking。

  “土,太土!”大仓摇摇头,然后作沉思状,“要不然这样,我在大城市的公园里也看到一些青年跳Breaking,学了点皮毛,要不然跳给你看看?”ΗtτPS://Www.sndswx.com/

  只能说Breaking了,反正说了对方也听不懂,更记不住。

  要是说跳霹雳舞给他们看的话,实在有些太新潮。

  别说在咱们国家的农村,就是美国,也是在84年的电影《霹雳舞》放映之后,才开始全国流行起来。

  就在今年,在国外还是很小众的东西,拿到国内的农村,用来教训县城的不良青年。

  当时可能效果不错,可是过后,难免让人产生疑虑。

  一听大仓要给他们展示跳舞,四个卷毛羊眼睛里立刻泛起了光芒。

  刚才斗嘴,他们斗不过人家,可是说到跳舞,这可是他们的长项啊。

  在县城,他们都是最时髦的,不可能到了乡下,还不如乡下人吧?

  这个大仓说他在大城市学了点皮毛,就看看他学到了些什么?

  他们不相信还有比迪斯科更时髦的东西。

  “正好了,”大仓豪气干云地说,“给你们展示一下,让你们知道自己多老土,同时也算是给富贵结婚搞点热闹,咱们找个宽敞的地方。”

  他掏出钱给一个青年,让他赶紧去大算盘子的代销点买电池,并且买一些电线和灯泡、插头等物。

  就在刚才举行结婚典礼的那地方,用买来的电线把电引出来,灯泡挑在树枝上,一边一个电灯,把场地照得通明。

  曹明坤的录音机换上了新电池,又开始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动感音乐。

  周围的村民听说大仓要和县城来的男不男女不女们比赛跳舞,都感到十分新奇,听到消息的都跑来看热闹。

  简直比看富贵结婚典礼的人还要多。

  大仓先去把录音机按了暂停键。

  这让四只卷毛羊惊讶极了。

  因为刚进村的时候,他们发现村里人连这东西叫什么都不知道,还有人管它叫收音机呢。

  没想到这个大仓居然会操作录音机。

  看来好像真的有点见识的样子!

  大仓对围观的村民们说道:

  “老少爷们,今天富贵结婚,他的这四位朋友从县城大老远跑来贺喜。

  刚才新媳妇过门的时候他们已经跳了一场,跳得很精彩。

  不过就是跳的舞有点过时了,我开车出去的时候,看到人家大城市都不跳这种舞蹈了。

  现在为了给富贵结婚增加点热闹气氛,我要跟这四位朋友比赛跳舞。

  老少爷们给评判一下,看看谁跳得好!”

  好,村民们都热烈欢呼起来。

  谁不愿意看热闹啊!

  当然,也就是看热闹了。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嘛。

  他们哪里看得懂谁好谁坏?

  大仓发扬风格,让四位客人先跳。

  曹明坤等人又是一下子来了精神,在明亮的灯光之下,人山人海的围观村民,实在是太能激发他们的跳舞冲动了。

  于是随着节奏,又是一阵群魔乱舞。

  迪斯科舞蹈活动量大,音乐节奏强烈,是一种没有规定动作的即兴式的自由舞蹈。

  跳舞者同时就是音乐的欣赏者,他们会首先沉迷在音响之中,把自己带到音响的旋涡之中。

  因没有规定的步伐,他们会根据节奏的变化即兴地做出不同的身体动作,自由地扭动着身体的各个部位。

  曹明坤他们懂得什么是跳舞啊,从没经过什么训练,就是看电视上人家跳迪斯科,七扭八扭的样子。

  他们就是乱扭一气罢了。

  农村人更是不懂,也看不出什么门道来。

  看城里四只卷毛羊的跳舞,最大的感觉他们四个看起来像四只毛毛虫被倒上一壶滚烫的开水。

  这么卖力地一曲跳罢,四个人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成了四只狗。

  虽然很累,但是他们很得意。

  从来没有这么多观众看他们跳迪斯科,实在是太刺激了。

  他们感觉发挥得特别好。

  得意洋洋地表示,轮到大仓了。

  大仓把他们的磁带拿出来,看看上面都有什么舞曲,然后快进了一下,选了下一首。

  四只卷毛羊看他那么娴熟地操控录音机,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大仓不土。

  下一首舞曲开始,大仓随着鼓点来到了场地中央。

  如果这种入场的步伐,以及他手里拿着一顶老农民下地的草帽,后世的人一看就能知道,这是模仿的迈克尔杰克逊。

  霹雳舞的起源,大概源于四十年代的美国。

  真正集大成者,应该就是83年迈克尔杰克逊在电视节目中,展示出来的太空步。

  只不过今年还没开始流行起来而已。

  大仓可来不了太空步,最多稍微模仿模仿,有那么点味道罢了。

  他记忆中真正会的,是广场舞。

  记忆中那老年人,一直去跳广场舞健身,当然,也练过曳步舞什么的,都是皮毛。

  不过,即使这点皮毛,对这年头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随着录音机里动感的节奏,他先来了一段曳步舞,然后夹杂了霹雳舞当中的机械舞,锁舞,电流等元素。

  就是这点似是而非的东西,已经让现场的所有人目瞪口呆了。

  四只卷毛羊跳得虽然激烈,老农民虽然是外行,但依然能看出他们就是胡扭八扭。

  而大仓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可不是什么毛毛虫倒上一壶开水。

  就是老农民再外行,不知道大仓跳的这是什么,但是他们长着脑子,有神经,能强烈地感觉到视觉冲击。

  尤其是大仓跳到机械舞,还有擦玻璃的动作,看起来实在是新奇极了。

  最让所有人看得目眩神迷的是,大仓跳的太空步,让老少爷们恍然有种不真实感。

  看得人人都像在做梦。

  大仓选的是磁带这一面最后一首,一曲终了,磁带也到头了,按键自动跳了起来。

  动感音乐停了,大仓也停了。

  整个世界也停了。

  现场数百人,一个个目瞪口呆,如梦如幻。

  再看那四只卷毛羊,不由自主的,齐刷刷给大仓跪下了。

  大仓不理他们,朝着周围的老少爷们笑道:“这是我出差住宾馆的时候,看电视上外国人都是这么跳的,闲着没事,就跟着学了点。”

  哗!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一下子喧闹起来,议论纷纷。

  都在夸赞外国人就是厉害,这些动作人家是怎么想出来的呢你说?

  四个从县城来的,最时髦的青年,是用跪爬的姿势来到大仓面前的。

  “师父,教教我们吧,师父……”四个人纷纷嚷道。

  “别乱认亲戚!”大仓笑道,“我不是你们师父,也不收徒弟,更教不了你们。”

  可是四个人已经被大仓的舞步给严重刺激到了。

  他们虽然不知道大仓跳的这是什么,从来都没有见过,但是他们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强烈冲击。

  可以断定,只要学会了大仓跳的舞蹈,他们不但在县城是最时髦的青年,就是到了大城市,也是时髦的领导者。

  时髦,他们追求的就是时髦。

  一听大仓不收徒弟,四个人急了,直接以头杵地嘭嘭地磕头。

  恨不能不要命了,无论如何也要求大仓教他们。

  大仓才懒得理他们呢。

  目的已经达到了。

  相信到现在为止,这四个到了农村就狂妄得没边没沿的家伙,自信心已经被完全击垮了。

  再也不会高高在上认为自己最高贵,看哪个农村人都土得掉渣,认为乡下人都下贱得要命。

  大概再也不会盲目自信到可以生杀予夺地去骚扰自己妹妹了吧!

  四个人一看大仓理都不理他们,决定去找新郎官田富贵。

  大仓不是说了嘛,他是田富贵最好的哥们儿。

  那么就让田富贵跟大仓说,让他收下四个徒弟。

  田富贵现在正怒气冲冲地赶往这边,要来找他们四个人算账呢。

  他在最尊贵的那一桌上,给长辈们敬酒,所以得到消息有点晚。

  等他出来,听到别人跟他说,你的四个县城的朋友把大仓叫过去了,说他们看上英子了。

  富贵一听就火了。

  这几个混蛋也太混蛋了,太放肆了,这不是明目张胆欺负人吗!

  虽然他知道梁家河建筑队跟曹焕忠这种互利关系相当重要,可是,再重要,能比英子受侮辱重要吗?

  敢侮辱英子,那就是跟他田富贵不共戴天。

  管他姓曹的怎么样呢,先打一顿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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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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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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