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梁进仓宋其果>277 三叔出问题了
  梁进仓鼓足勇气,伸手把英子第三根手指按下去:“您老继续数算,等您说完了我一堆儿回答你。”

  “不用讨好我。”英子瞪大哥一眼:

  “讨好也没用,我就是要把你虐待家里人的罪证全指出来。

  然后说到俺二哥了吧?

  他去年考上二中,二中啊,从咱们村过去最远了,还有一段山路。

  你自己说,你给俺二哥买的是什么车子?”

  “二八大杠啊,那是最好的车子了。”大哥还是保持一脸的无辜。

  “对,二八大杠不假,旧的!”看来说起这件事英子就气不打一处来:

  “说是旧的太恭维它了,确切说是破得没法再破的破车子,骑起来除了铃铛不响浑身都响。

  当时我们以为你是没钱,二哥能有辆破车子骑着也就满足了。

  可你——这么有钱——引用刘姥姥的话说,你就是拔根毫毛都能给俺二哥买辆新车子。

  你为什么这么虐待他?”

  大哥低声嘟囔道:“新车子、旧车子,不都是俩轱辘,有什么区别吗?”

  “没区别吗,你用脑袋好好想想没区别吗?”英子气得又敲大哥的脑袋:

  “除了车子,还有在学校里的生活。

  你既然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多给俺二哥一点钱,让他从伙房打点好吃的?

  每个星期都让咱娘给他烙那么多的煎饼,加俩咸菜疙瘩,给他生活费却是少得可怜。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啊。”大哥无辜的说道:

  “你可以去二中看看,所有学生都是那样的生活。

  给老二的生活费虽然不多,但是每周也能打几次菜吃,营养也够了。

  比起其他学生,他这还算中上等水平呢。”

  “可是你有钱啊!”英子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一样冲大哥叫道:

  “你这么有钱,在全县都是最富有的了吧?

  难道不应该让二哥的生活水平跟你的富有程度保持一致吗?

  好,说完了俺二哥,再说说三仓。

  从初二开始,你把他转到夏山中心中学去上。

  哎呀,你自己说吧,你给他买的是什么车子?”

  大哥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是的,我承认,三仓那辆车子比老二的更破,但凡骑快了就要散架。”

  “好了,咱们自己家的人说完了,你先把这个解释清楚,然后下边还有别的。”

  “那你一块儿说完呗。”

  “不,你先把这几项给我个满意的理由!”

  “好吧。”大哥无奈地瞅瞅妹妹,闺女大了,变严厉了,开始挑战大哥的权威了,这是要起义的节奏啊:

  “先说盖新房子的问题。

  我规划的是,老二老三和小四儿,必须都考大学。

  你也知道,上了大学就不会像农村人一样早婚,而且单位上会分房子。

  如果咱们再盖几处新房子,但是孩子们都在外面上学,房子谁住?

  空着?

  房子只要不住人,没几年就开始坏。

  房子会坏,院子里也会长杂草。

  你觉得对于咱娘和咱叔来说,是没有空房子的负担好呢,还是好几处空房子满是杂草好?”

  英子:“……”

  大哥继续说道:

  “现在只要咱娘和咱叔有新房子住,你回家有你自己的房间,大哥就很满意了。

  而且没有别的房子,我们不管谁回去,还是挤在老屋的一个炕上。

  弟兄们还是在一块儿睡,多好!

  再说这么多弟兄挤在一起,老三和小四儿的,成熟得就晚。

  你是不知道啊,孩子越晚熟越好。

  就像庄稼,越是早熟的庄稼,结出来的棒子越小,老得越快!”

  英子琢磨着大哥的话,小声说道:“好像有点道理哈!”

  “什么叫好像有道理,本来就是这个理儿。”大哥说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然后再说咱叔的问题。

  这是个老观念的问题,得改改了。

  以前村里人走后门买肥猪肉,是那个年代缺油水,人人都营养不良,所以喜欢肥肉。

  再说肉膘子还可以熬成猪油,在那个油盐看不上的年代,有点猪油炒菜,太重要了,有点油水就饿不死人。

  可是现在呢,早就不挨饿了,一年到头吃猪肉的次数也多了。

  你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吧?

  我看过国外有报道,吃太多肥肉,时间长了就会肥胖,从而血压高,血脂高,脂肪肝什么的。

  咱叔以前吃了太多苦,生理上习惯了清苦生活。

  要是突然放开了让他吃肥肉,吃不了多长时间,人就得出毛病。

   你觉得让他吃点瘦肉好呢,还是肥肉好?”

  英子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你在哪里看到的报道?改天拿给我看看!”

  “然后再说说老二和三仓的车子问题。

  当时我给老二买车子的时候,就已经决定把三仓转到中心中学。

  也就是说,给老二买,就得给三仓买。

  老二老实人,对他来说车子好坏无所谓。

  可是三仓就不一样了。

  那小子给点阳光就灿烂,稍微有点成绩就嘚瑟,你比我更了解吧!

  所以,如果给老二买新车子,就得给三仓买新的。

  三仓要是骑上新车子,肯定就嘚瑟坏了,到处显摆不说,骑得那个快,还不得飞起来啊!

  我就是故意给他买最破的,让他骑快了就散架,蹬急了就断链子。

  就是逼他小心翼翼骑车子。”

  其实不等大哥说完,英子就已经满脸含笑了,一个劲儿点头。

  “大哥,你说得太有道理了,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多啊!”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女人嘛,头发长见识短呗。”

  英子不知道为什么脸上一热,偷眼看一眼大哥。

  说她头发长见识短,不以为忤,还挺高兴。

  “最重要的还有一点。”大哥郑重地说道:

  “大哥有钱这事,到现在为止就是小姑知道,还有姐姐和你。

  其他人都是严格保密的。

  建刚跟着我干,我让他也是严格保密。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现在的人思想还没放开,老爱长红眼病。

  看你富了就眼红,甚至给你认定个走资本主义道路。

  你大哥可承受不起。

  至于家里人呢,知道自己家有钱并不是好事。

  尤其是他们三个兔崽子。

  最严重的是三仓,要是知道家里这么有钱,他肯定不用好好学习了。

  甚至这小子立马又要不上学了,要跟着大哥挣大钱——”

  这话还没说完,英子就一下子抱住大哥的胳膊:“大哥,对啊,三仓就是这样啊,可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咱家有钱!”

  “但是小姑可以知道,姐姐和你也可以知道,你们都能替我保密,对不对?”

  “那是肯定的。”英子无比自豪的说,“凡是大哥说的,那都是对的,凡是大哥嘱咐的,必须要做到。”

  “嘁!”大哥报复性地敲了敲妹妹的脑袋,“不是在数算大哥的罪状吗,刚才谁说还有的?”

  英子揉揉脑袋干笑两声:“刚才确实还有两个疑问,大哥这一解释,自动过滤掉一个,还剩一个了。”

  “不行,不能过滤,从实招来。”大哥又恢复成了从前严厉的大哥。

  大哥恢复严厉,英子立刻原形毕露,再也强势不起来了,胆怯地说:

  “其实,刚才我是想问。

  为什么大哥对二哥和三仓他们那么苛刻,生活费给他们少得可怜。

  却给我那么多钱,我都花不了,你还嫌我花得少!

  这样对二哥他们来说太不公平了吧?”

  “这你就不懂了吧!”大哥笑道:

  “自古以来有句话说,男孩要穷养,女孩要富养。

  因为对男孩来说,要是家里的生活条件优越,给孩子大量的钱财,其实是断送孩子。

  只有穷养,才能让男孩经历一定的挫折,锻炼意志,养成独立自主的习惯。

  至于女孩子嘛,尤其像英子这样的,给再多的钱,生活再优越,她也该努力还是会努力的。

  所以要富养。”

  英子听着这话,好像有一定道理。

  但是怎么感觉还是有点不对味儿呢?

  但是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

  其实她哪里知道,自古有“女孩富养”那话不假。

  但是大哥对英子,那是格外地富养。

  他就是见不得妹妹受一丁点的委屈。

  说白了,还是无条件的溺爱。

  幸好,英子因为身世原因,从小就造就了她特别懂事。

  无论大哥,还是家里人其他人,对她如何溺爱,她都不会自己把自己给惯坏了。

  “还剩最后一个疑问,是什么?”大哥问道。

  “是关于咱三叔的。”英子说道。

  “咱三叔,他怎么了?”

  “咱三叔养鸡那么需要钱,你为什么不借钱给他?”

  “你借给他多少?”

  “一千啊。”大哥说道:

  “本来咱三叔觉得他是长辈,不好意思跟我开口的。

  后来因为要拉饲料没钱了,就问我还有钱吗?

  他本来就想跟我借五百,我给了他一千。

  咱三叔还跟我推辞呢。

  他说我在外边做买卖也需要钱。

  他知道做买卖的没有攒下钱的,就是手里有点钱,也都当本钱投进去了。

  这算我不借钱给他吗?”

  英子也不知道这事应该怎么评价了,犹犹豫豫地说道:

  “我不知道大哥这么有钱的时候,觉得大哥借一千给三叔,已经是很多了。

  可是刚刚知道大哥很有钱很有钱,就觉得大哥借给三叔太少了。

  你也知道的,养鸡需要很多本钱的。

  养一茬鸡,卖完了鸡会有一大笔钱。

  但是在卖鸡之前,每天都要吃掉很多饲料,三叔总是要去亲戚朋友那里借钱。

  三叔每次借钱都很为难的。”

  “为难就对了,要是借钱很容易,三叔就会无限制地盲目扩大规模。

  负债多了,一旦遇上点风吹草动,比方说赶上鸡瘟。

  倒了窝子,三叔血本无归的话,他拿什么还债?”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啊?”英子瞪起大大的眼睛看着大哥。

  “我知道什么?”

  “咱三叔的事儿啊!”

  大哥一头雾水:“你还是一次性把事儿说明白吧。”

  “咱三叔的鸡场就是倒了窝子,百分之八十的鸡都死了。”

  啊?

  大仓大吃一惊:“什么时候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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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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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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