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这个悍妻有空间>第221章 救命之恩
  “企业家,你说在书里我是企业家?”

  程风觉得这个有点不可能,他对做生意根本就没什么兴趣。

  “是啊,上辈子你爷爷在乡下就去世了,你也没参加高考直接就下海经商了。”

  孟小麦继续说着书中的发展。

  “我爷爷在乡下~”程风声音有些暗哑,退开一点认真看着孟小麦。

  “所以你知道我爷爷的事情特意去~~”

  “是啊!”孟小麦抬了抬头得意道,“我对你们家可是有救命之~”

  “谢谢,谢谢你小麦。”

  话没说完就被程风重新揽进怀里,说话的声音甚至都有些颤抖。

  闭眼想象了下,家里那么个情况要是爷爷提前离开了,自己应该真的会按照书中所写去做。

  爷爷现在虽然没什么实权但毕竟已经回来了,也没损害到谁的利益保证一家人安稳的日子还是完全可以的。

  “谢谢你”

  程风继续说着,不过这次声音是含着笑意的。

  “没诚意啊!救命之恩就嘴上说说吗?”孟小麦故作不满。

  “不是只是救命之恩,救命之恩我已经以身相许了,我谢的是你提前帮我复习让我有机会考进京大。”

  要是感谢救命之恩那孟小麦觉得自己当之无愧,可说起谢帮忙复习孟小麦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哎呀,自己人这么客气干嘛,到最后还不是换你给我复习的。”

  知道了媳妇和孟家人真正的关系,程风这会才想起自己和孟家人那已经破裂的关系。

  不知道现在再去拉关系还来不来得及,可自己岳父这会还没满一岁,这就让人很难办了。

  时间一晃很快就到了一九七八年十二月。

  这个月对孟小麦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她记得改革开放的消息就是今年的十二月宣布出来的,只不过不记得具体日期了。

  等这个消息宣布了他的药膳馆就可以开业了,不过孟小麦也不着急打算等过完年再正式开业。

  值得一提的是王美娟那边回城后在她老家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前段时间给孟小麦这边来信,问她还能不能过来做孟小麦之前在信里提到的工作。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几次通信后孟小麦也算是知道了王美娟那边的具体情况。

  家中父亲早逝母亲跟着爷爷奶奶二叔三叔一大家子一起生活。

  当年下乡时就算是她那房只有他一个女孩家里人也让她顶替几个堂弟下乡了。

  这一去就是十几年,今年回来王美娟也是个三十岁还未婚的老姑娘了。

  当年在乡下也不是说王美娟就找不到一个当地人嫁了,只是她始终放心不下自己母亲一个人在那个家里。

  终于等到了回城的日子,回去后才发现虽然她替堂弟下乡了但自己母亲在家也没被大家公平对待。

  一大家子屋里屋外的活基本都被自己母亲给承包了,而且还落不下个好,现在就连堂弟几岁的孩子都可以随意使唤自己母亲。

  也还好是在城里没有土地,不然自己母亲绝对又是那个干活最多的。

  现在她回去了家里人是对母亲好了点了,可这都是有原因的。

  家里整天说媒的都能把门槛给踩烂,说的不是各种残疾就是死了老婆带着几个小孩的。

  王美娟也知道自己的情况,现在也只能配这些人了。

  可自己嫁人了母亲还是会重新过上以前当牛做马的日子。

  索性就打消了嫁人的念头,想带着自己母亲一起来京市,还在信中一再保证不会给孟小麦添麻烦。

  孟小麦回信也是一口就答应了,还说自己这边可以给母女二人提供住所。

  就王美娟那个利索劲,孟小麦觉得要是把药膳管交给她打理自己大伯甚至都可以闲下来了。

  而且孟小麦觉得自己给开的工资就算是王美娟妈妈整天在家吃吃喝喝也是够两人用了的。

  让王美娟特意买了周末到京市的车程风和孟小麦早早就去了火车站去接。

  本来四个人孟小麦和程风骑两辆自行车去接完全是够了的。

  到时候程风和自己骑一辆,王美娟和自己妈骑一辆。

  但经过程风提醒孟小麦才想起来,大冬天的人家过来工作常住肯定带了不少东西,最后两个人弄了三辆自行车去接。

  可等接到人时两人都惊住了。

  “娟姐,你行李呢,咋跟阿姨就穿这点?”

  大冬天王美娟穿着破烂的单衣缩着手脚,窘迫地抬头看了孟小麦一眼。

  “那个,都在家里没带过来。”

  还想在多问,可一下子就想起了王美娟在信上说的事情就了然了。

  “等下,我车站附近有朋友先去拿几件衣服过来给你们穿。”

  本来是应该程风去的,可谁让程风没空间呢,只能尴尬地和王美娟母女两站在原地等。

  “京市可真冷啊,比我们那里冷多了。”

  为了解除尴尬气氛,王美娟从僵硬地脸上硬是扯出个笑容对着程风说道。

  程风是知道王美娟家在南方的,可就是南方冬天也不至于穿这么一点,不过也没揭穿。

  “娟姐,你先和阿姨去那边避风的地方躲躲吧,我在这等小麦就行。”

  王美娟是想客气一下的,可看了眼同样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母亲也就点点头,搂着母亲肩膀去了不远处避风的地方。

  孟小麦找到了半天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进入空间,又在空间翻找了半天。

  找出自己之前穿过的几件旧衣棉棉鞋拿了个床单包起来就出了空间。

  十几分钟时间孟小麦就抱着个大包袱过来交给王美娟让她们赶紧卫生间去换。

  “他们应该坐车的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等人走了程风才说道。

  “啊?”孟小麦先是惊讶了下,就开始骂起人来。“肯定是她家里那帮不是人的东西把他们东西都拿走了。”

  “就算是她家里再穷,那娟姐在乡下的衣服总该不是回城时扔了吧!”

  “别人家事我们就别管了,一会先不去房子那边,先去吃饭吧!”

  “嗯好。”孟小麦点头赞成。

  “你们三个去,我就不一起吃了,我在她们会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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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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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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