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这个悍妻有空间>第281章 土猪
  “嫂子,我就不洗碗了,这两天作业都还没写完呢,,得赶紧把作业给赶出来。”

  “你这孩子,这天都快黑了才想起来你作业没写完,快去快去,家里没有你要忙的。”

  看到屋里人影孟小麦马上就没了去洗碗的心思放下手里空碗就对着还在堂屋擦桌子的高兰草高声喊道。

  听到两人对话的孟大伯深深叹口气,心里直念叨,小麦这孩子苦啊!

  有些人光是上学就点灯熬油废寝忘食耗尽精力。

  小麦这孩子不光是要上学还要经营药膳馆,真是难为这孩子了。

  说是去赶作业的孟小麦进了屋就挂到了房间人身上悄声问道。

  “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程风好笑抱紧挂在自己身上的媳妇。

  “过来干活啊,药膳馆这两天开业用了很多食材吧!”

  “嘿嘿,还是你最勤快。”

  说着就跳下来跑去房间书桌边把掩人耳目的台灯给打开,抱着程风就进了空间。

  进了空间程风到处转想看看什么食材需要准备,孟小麦也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到处转,程风转身笑着问道。

  “不是说周末作业还没写完吗,还不去写。”

  “我这不是看你干活辛苦过来陪着你嘛!”

  程风心疼摸摸孟小麦的头,心里是知道孟小麦为什么半步不离跟着自己的。

  虽然表面上看去孟小麦什么变化都没有,但也只有程风感觉的出来孟小麦无时无刻不在害怕。

  不过这也很正常,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当血淋淋的两具尸体躺在脚边,你的脚甚至还踩在了两人刚流出来甚至还未凝结的血水上,谁的心里都会有阴影。

  就是因为知道晚上才特意跑过来借着干活的名义陪陪自己媳妇。

  程风不知道的是孟小麦还开枪打死了一个人,那人眉心中枪满脸鲜血直直跪下去的那一幕只要孟小麦闭上眼睛就会在脑海里浮现。

  可能是时间短孟小麦还没从惊恐中走出来。

  如果孟小麦静下来仔细回想一下,就会发现她站着的那个位置根本就不可能一枪打到对方眉心,就是枪法爱准也只是打到太阳穴。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孟小麦刻意不去提不去回想那天的事情,但只要身边没人不由就会想起来,这两天不管是在哪里身边都不会离人。

  次日周一孟小麦一大早就起来去学校,等到了村口没人的时候才把程风从空间给放出来。

  两人绕路先去了药膳馆,没进门在门口喊了个服务员把东西拿进去就直接去了学校。

  服务员把东西拿进去交给张英,张英解开外面绑着的床单看着里面的东西和王美娟对视一眼都好笑不已。

  “这要挂哪?”

  王美娟问道。

  “当然是挂在显眼的地方啊!”

  张英打量药膳馆大厅一圈回道。

  所以第三天一大早来药膳馆就餐的客人就又看见了传闻中的金麦子,不过不是实物而是宽一米,高一点二米的大相框。

  上次到处去学制茶的时候在当地给不少人拍了全家福,甚至是整个村的全村福,回来后孟小麦就到处找的买了最大的相纸来洗照片。

  洗的都是双份,一份按照地址给村民寄回去,一份都留在了空间。

  相纸剩下很多,昨晚在空间孟小麦就给金大麦找了红色的布当作背景给拍了个特写当晚就洗了出来找了个大相框给装裱了起来。

  这直接导致昨晚要赶的作业孟小麦到了教室才开始赶。

  秦爽:“你周末都去干什么了,现在才来赶作业。”

  孟小麦:“我~”

  “你还不知道吧!”

  早春别人都还没来得及脱棉袄,赵春华就已经穿上裙子了,站在秦爽和孟小麦桌前冻的青紫的一双手高傲地抱着胸开口道。

  “知道什么?”

  秦爽不明所以抬头去看。

  孟小麦则是没空去理会别人是挑衅还是什么,把作业补完才是最重要的。

  不屑地眼了孟小麦一眼赵春华才对着秦爽继续说道。

  “人家现在都是大老板了哪里还需要写什么作业,要我说啊什么作业不作业的学都不用上了。”

  “什么老板?”秦爽依然不解。

  药膳馆开业当天孟小麦前前后后也就上台了几分钟时间简单讲了两句话,在场的人毕竟是少数,在场还是京大而且还认识孟小麦的人就更是没几个了。

  并且孟小麦上去也没有自报家门,大家只知道药膳馆老板是个小姑娘。

  不过赵春华就是当时在场人之一。

  作为班里乃至全校因长相穿着和家世都很出众的人,赵春华一项都是受人瞩目的,赵春华也很是享受这种瞩目。

  听说街上有个药膳馆要开业了,药膳的价格都还不便宜,消费一次就能作为谈资得道别人艳羡的目光赵春华怎么能放过。

  周六一大早就收拾妥当去了药膳馆想当第一批食客。

  可她看到了什么。

  看到一向打扮的跟个土猪一样今天也穿着肥大的灰扑扑的大棉袄的孟小麦站在了传说中的药膳馆门口。

  还有为什么连一条裙子都买不起的土猪是这里的老板,还第一个讲话。

  为什么大家都在说土猪要和台上那个穿红色西装的同志结婚。

  这个土猪不是死气白赖缠上了新闻系的一位男同学吗,怎么又跟别人光天化日之下乱搞。

  道德败坏,不要脸,没看完全程赵春华就脸色难看骂骂咧咧揣着自己攒了好久的零用钱药膳都没吃就走了。

  “街上不是开了一家药膳馆嘛,看看这位正赶作业的同学就是药膳馆老板。”

  “药膳馆?老板?”

  对于一个阴差阳错差点错过上大学的秦爽来说,没什么是比学习正要的。

  别说周末了就是寒暑假在家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哪里有空去打听街上都开了什么铺子。

  秦爽不知道但别的很多同学都是听说过的,周六中午就听说了什么金麦子的,赶过去看才知道人家早都拿走了。

  传闻中是说药膳馆老板是个小姑娘,可这话并没有多少可信度,更多人还是愿意相信传说中的那个港岛人才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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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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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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