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明:我有脑疾,你还让我当皇帝>第178章 我义父,你不懂。
  帐篷里的火堆噼里啪啦的响,浓郁的炖羊肉香气,充斥着众人的鼻腔。价值千金的美酒流淌在地上。倾国倾城的草原美女,摇曳着婀娜的身姿。

  可此刻,任何事情都阻挡不了众部落之主的热情。

  羊毛羊奶的生意他们必须掺和上一脚。

  认义父咋了?

  要是认个义父就能过上巴尔顿的富裕生活,他们恨不得天天认。

  在草原,现实第一,伦理第二。除了长生天不能忤逆之外,其他的都是浮云。

  巴尔顿被众人的围攻整的有些招架不住。最后不得不说出朱橚的交代。

  “我义父说了,羊毛羊奶的生意谁都可以做,只要按规格送到我部落里,我大量接收。想换什么直接在我这换,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众人相视一笑。立马坐下继续喝酒,绝口不提认爹的事儿。

  “巴尔顿啊,羊毛羊奶咋换呢?”

  “羊毛一文三斤,羊奶一文一斤,而且羊奶必须保证足够新鲜,否则不收。”

  “那用牛羊直接换商品行不?”

  “可以啊,按照草原的市场价来,我的货物你们可以试试,绝对比草原其他的货物好上几倍。同样的价格买更好质量的货物。这种好事儿你打着灯笼都做不到。”

  “那战马换呢?”

  “战马不收,义父说了,他不会给我找麻烦,让我为难。当然,如果诸位真想换,我可以自己部落用,不过这只是小范围收购,不可能大量收购。”

  几个问题下来,

  众部落之主满意的点点头。

  看来,巴尔顿的义父还真是一心为巴尔顿着想。事事都不为难巴尔顿。

  这义父不比亲爹强?

  要是他们有个这样的义父,他们做梦都能笑醒。

  “哈哈哈,那咱们说定了,你把货物准备好,我猛熊部落明天就拉羊毛羊奶送牛羊。”

  “我雄鹰部落也一样。”

  “我猎豹部落同样如此……”

  “还有我……”

  “还有我……”

  一时间所有部落之主全都表示愿意和巴尔顿合作。

  这等上好的机会没人愿意错失。

  可就在这兴高采烈的时刻。

  一句不合时宜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说,大明商人又不傻,他收那么多羊毛干什么?羊毛膻味儿重,做成毛毡我们都受不了那味儿。他一个大明人,收那么多羊毛去烧火不成?”

  众部落之主瞬间安静了片刻。随即不满的大声嚷嚷。

  “你管人家收羊毛干什么?人家愿意用羊毛烧火人家乐意。他只要按收购价儿给商品,他要点火,我亲自给他挡风!”

  “不不不,你们误会了。”提出异议的部落之主名叫马塔姆。是少有的智勇双全的人物。

  此刻,他双手交叉敲击,眼神充满着睿智的光芒。

  “大明有句俗语,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猎人在狩猎猎物之前,往往先拿猎物最喜欢的食物当诱饵。”

  “商人重利,不会干亏钱的买卖,可他现在明显是在干亏钱的事,想必他所贪图的并不是钱财这等小利。”

  众部落之主沉默不语。

  是啊。

  羊毛羊奶明显就是赔钱的生意。

  大明商人千里迢迢来到草原不为赚钱,他又是为了什么呢?

  “诸位别忘了,现如今草原还在可汗的控制之中。以往来咱们部落交易的商队,都在可汗那儿交了足够的利润,这才可以不被草原“马匪”抢劫。”

  “而现如今,是巴尔顿亲自赶往大明边境交易,这伙商人自然不用贿赂可汗。可是换句话说,他给咱们的优惠,全都是从可汗嘴里抠出来的肉。久而久之,你们认为可汗会怎么想我们?”

  众部落之主有些惊惧。

  能和巴尔顿这种残破部落混在一块儿的,基本上都是小的不能再小的部落。

  他们处于草原的最底层,他们这些部落之主的命命还没有那些大部落的平民值钱。

  别说是惹恼可汗这个庞然大物了。就算是其他大部落之主他们都不敢惹。

  在草原可没有官员给你审案断案。出了事儿,都是全族老少拎着刀上,赢了享受胜利的果实,输了脑袋搬家做奴隶。

  众部落之主有些犹豫,如果冒着得罪可汗的代价,他们宁愿不做羊毛羊奶的生意。

  正当众部落之主准备打退堂鼓的时候。

  巴尔顿说话了。“哈哈哈。马塔姆,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马塔姆疑惑。“忘了什么?”

  巴尔顿伸手从腰间拔出一把金刀。正是当年他认北元之主当义父时,北元之主给的赏赐。

  “可汗同样是我义父!”

  “虽然我这个义子不争气,辜负可汗的栽培,我没脑子,生生把近万人的上等部落变成不满千人的下等部落。”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可我对可汗的忠心和功劳不假。有我部落数千英魂的功劳镇着。有我这个义子请求。你认为可汗会为了区区生意而为难我?他不怕寒了草原诸多部落的心?”

  马塔姆心中迟疑。可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

  “虽然你功劳很大,可现如今不是你有近万族人的时候了。你没见这么多年可汗对你不闻不问,任你自生自灭?对可汗而言,利益为先,你的那点功劳还不够!”

  巴尔顿邪魅一笑。“那要是我大明义父愿意按规矩给我可汗义父分润呢?”

  马塔姆大惊失色万般不敢置信。

  “怎么可能?他要再向可汗分润,他还怎么赚钱?他收羊毛羊奶,一为从可汗嘴里抢肉吃,二为挑拨咱们和可汗之间的关系。”

  “难道他真能将没用的羊毛羊奶变废为宝不成!”

  “我义父说过,人穷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别用你装满浆糊的大脑揣摩我义父的想法。你不配!”

  巴尔顿狠狠的嘲讽马塔姆一顿,从帐篷里的一个箱子里捧出几件毛衣,一件羊绒衣,一罐奶粉。

  “看吧,这就是我义父历经千辛万苦研究出来的毛衣,羊绒衣,还有羊奶。”

  “毛衣是一百只羊的羊毛精挑细选,然后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工序打磨,这才做成这种柔软无异味毛衣。”

  “羊绒衣更不得了,收集一千只羊最细腻的绒毛,经过十位顶级大师历经三个月手工制造。寒冬腊月,你里面只穿这一件,不冷。有了它,再也不用担心大雪来临。”

  “至于羊奶,在咱这儿没啥用,可在大明不便宜,拿热水一冲就是新鲜的羊奶,在大明百姓都是抢着要。”

  “我义父还准备联合做羊肉加工厂,牛肉加工厂,羊骨牛骨能卖钱,心肝杂碎也不便宜。”

  “可以这么说,只要是我义父想赚钱,地里的草他都可以做成商品卖出去。我义父点石成金的手法你们不懂。我义父神奇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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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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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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