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不在家吃,正好省粮食了。
到了傍晚人还是没有踪影,他急了,不过天已经黑了,他准备明天去找人。
第二天清早,他让大妮、三妮和英才去找人,他自己则慢慢悠悠的去上工。
姐弟三个找了半天没找到人,就去大队长那寻求帮助。
人丢了不是件小事,刚想召集人去寻找,就有一个小男孩站出来。
“昨天我看到二妮背着东西出村了,她很紧张,见到我就跑了。”
此话一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二妮这是离家出走了!
估计看到夏永寿对大妮做的事彻底寒心了,怕再呆下去会跟大妮一样的结局。
夏永寿的名声很臭,村里就没几个人喜欢他的,
他家的孩子脏兮兮的,不知道还以为是要饭花子呢。
走了也好,省的被夏永寿蹉跎。
夏永寿这才想起来不对劲,二妮的衣服本就少得可怜,突然间不见了也没有察觉。
气的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劳动力走了一个,一想到没人伺候他,也拿彩礼钱,心像是被针扎一样疼。
该死的赔钱货竟然敢一声不吭的离家出走!
不想活了!
千万不要被他逮到,不然······。蜀南文学
夏永寿拳头握紧,咬着牙问李万喜,“大队长,你帮我召集全村人找人吧!”
李万喜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忍着笑,“到哪找?”
“城里,附近的生产队,到了山上也不要放过。”
众人:······。
脸皮真厚!
突然控制不住双手,想打人怎么办!
李万喜揉了揉太阳穴,真不想跟这个傻逼说话。
以你的臭名声,村里估计没几个愿意帮忙找人的,更别说是大范围找人了。
简直是异想天开。
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瞧瞧自己长得啥样。
“没时间,没精力,那么大范围,还是自己找吧。”
夏永寿正在气头上,脑子一热,一着急,脱口而出,“大队长,你怎么不负责任,大妮不见了,你一点都不着急,有你这样当大队长的吗?”
李万喜脸色瞬间变得铁青,冷笑一声,“你觉得我这个大队长当的不称职,大可去县城里投诉我。”
李四婶嘲讽地开口,“哟,夏永寿你脸皮可真厚,我们村的风评都被你一个人带坏了,害的我们全村丢脸,你还想让我们旷工给你到处找二妮,脸皮不是一般的厚!猪八戒的脸都比你的脸小!”
李万喜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当年夏沫子走丢的时候全村人一起找,轮到我家就不愿意了,一点都不公平。”
听到这话,众人看不下去了,纷纷回怼。
指桑骂槐。
“也不看看你自己啥样,也敢跟人家夏永安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人家夏永安一直为我们红旗大队做贡献,跟你可不一样。”
“跟你一个生产大队,我都觉得晦气!”
“可不是嘛。昨天发生的事我还历历在目,夏永寿简直不是人,真冷血,竟然把女儿卖出去,也不怕天打雷劈。”
“二妮走了好,省的被他迫害。”
“还是别找了,说不定二妮现在被一个好人家收留了呢。”
“就是,就是。”
众人懒得理他,哼唧唧的离开了。
李万喜顿了顿,说道:“二妮是离家出走,不是被人抓走,你的人缘摆在这,村民们不会帮也不愿你帮,你还是去报警吧。”
就算报警,也不已经能找到人。
不忍心打击他。
说完,李万喜晃荡着离开。
原地只留下夏永寿、大妮、三妮和夏英才。
夏永寿阴沉着脸,拳头握的紧紧的。
大妮心神不宁,想到二妮逃跑,也不由动了心思。
这家一点念想都没有,她也想……。
三妮也蠢蠢欲动。
夏英才则很淡定,看不出他半点情绪。
大妮和三妮一样的眼神没逃过夏永寿的眼睛,他神色一冷,阴森道:“你们俩如果敢逃,我就打断你们的腿!”
大妮和三妮瑟缩一下,吓得不敢看他。
二妮离家出走的事,杨静怡有所耳闻,只摇着头又说了一句,“逃了也好。”
夏沫对此没什么表情。
从大妮身上,她能看出在这个比较封建的时代,女孩的遭遇。
二妮的选择很对,留在家里结局肯定不好,倒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二妮饿得咕咕叫,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就闻到饭菜的香味,馋的口水不停的往下流。
“你醒了,饿了吧,来喝点粥。”陈勇端着热气腾腾的玉米糊走过来。
饿的身体虚软,二妮吞了吞口水,说了一句,“谢谢。”
端起碗,狼吞虎咽起来。
两三下就把一碗粥喝完。
舔了舔唇,垂涎的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粥。
还想喝。
陈勇拿着空碗,感受到她的视线,连忙又给她盛了一碗,并给她一个巴掌大的土豆。
很温柔的说道:“吃吧。”
就在这时几个小孩子飞奔过来,叫唤着小叔,狼吞虎咽的吃饭。
小花看了一眼盆里的粥,又看了一眼二妮,顿时明白了。
小嘴抿成一条线。
不满的说道:“小叔,你咋把她捡回来啊,她吃了好多粮食,我们都不够吃了。”
陈勇叹气,“我的那份给她吃。”
二妮从粥里抬头,尴尬得不知所措,知道自己惹人烦了,把半碗粥递给他。
“谢谢你,这个你喝吧。”
陈勇没有接,“你身子弱,你喝吧,我抗饿。”
“我不饿。”
刚说完,二妮的肚子响了,她窘迫的低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饭后,二妮这才打量起陈家。
房屋破旧,房梁摇摇欲坠,像是危房。
跟她家差不多,家穷人多。
陈勇的出现,让她觉得世界上除了三叔原来也有好男人,让她对婚姻产生了向往。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她也能感受到他是一个好人。
二妮呆在陈家吃白食,陈家人自然不乐意,让陈勇把人赶走。
陈勇知道她无家可归,想再收留她几天。
在他家呆了两天后,二妮鼓起勇气对陈勇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陈勇蒙了,瞳孔放大,“你……什么意思?”
“我是离家出走的,我爹把我大姐卖给一对恶心的父子,我不想再呆下去,怕下一个会轮到我,所以我就离家出走了。
在外边无依无靠,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大概就饿死了,会被野狼叼走。”
二妮顿了顿,认真的看着他,“经过几天的相处,我觉得你是个负责任的人,我想……嫁给你。”
说完之后,胆小的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闭上了眼睛。
陈勇幼受宠若惊,他已经成年许久,因为断臂家里穷,也没人愿意嫁给他。
本以为会孤老终生,没想到柳暗花明。
心里非常开心。
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左臂,他问:“你不害怕我少了一只胳膊?”
“不怕。”
就这样,二妮就开始跟陈勇搭伙过日子了。
生活过的平淡且快乐。
向来沉默寡言、板着一张脸的二妮爱笑了。发自内心的笑。
她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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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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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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