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沈枫常剑仪>第四百三十二章 你去装肥羊
  李鬼知道沈枫的厉害,现在听说沈枫要向着帮会的方向前进,顿时心中就幸灾乐祸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帮会,可算是倒霉了,有好戏看了!”

  李鬼很庆幸自己能够遇上异能者,现在不禁每天不需要为了安全而担心,而且还能吃饱饭,而他所做的任务不过是做翻译罢了。

  岳恒毅在平板马车上垫了很多的干草,坐在上面以后也会柔软许多,其余的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也全都放在马车上,马儿慢悠悠的走着,顺着公路前进。

  而到了黑夜的时候,马儿看不清道路,只能停下来,而后岳恒毅给马儿喂草和水,沈枫做饭,李鬼在四周打探情况。

  吃饱喝足,剩下的就是睡觉了,在野外也不可能有什么娱乐手段,除了睡觉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干。

  结果,就在三人准备睡觉的时候,马儿忽然不安的开始鸣叫,一边叫还一边用蹄子刨土,看上去就很不安。

  沈枫警觉起来,马儿之类的动物往往能有敏锐的感觉,难道是马儿发现了什么人类没发现的危险不成?

  想到了这里,沈枫马上叫上岳恒毅:“小岳,我们俩观察四周,李鬼,守在马车上,不要到处乱跑!”

  岳恒毅不明所以,只能四处巡逻,手中拿着火把,四下照了照,什么都没有发现。沈枫一方也没有发现任何的危险,周围很安静,和往常一样安静,偶尔能够听到蟋蟀的鸣叫声音,更多的声音也听不到了。hΤTpS://WWω.sndswx.com/

  李鬼小心的向着四周观察,却突然间发现了远处的一个个绿色的光点,顿时吓了一跳,黑暗中有东西!

  “沈先生,岳先生!在树林里有狼群,小心啊,千万小心啊!”李鬼在大声的提醒沈枫和岳恒毅小心,但是这个提醒反而是在和他自己说的,沈枫和岳恒毅的实力还不需要李鬼来担心。

  “狼?澳洲有狼吗?”岳恒毅从未听说澳洲有狼群的存在。

  沈枫想了想,解释道:“澳洲曾经有一种袋狼,后来灭绝了,但是呢,澳洲没有野狼,却有野狗,我看啊,树林里的家伙可能就是野狗吧。”

  澳洲这片土地是很奇怪的地方,不管是什么物种,只要出现在这里就会造成泛滥,比如说兔子,比如说野狗,再比如野猫,也就是没有引入非洲的狮子或者亚洲的老虎,否则的话,只要引入,这两种野兽也要泛滥。

  沈枫的猜测没错,这些绿眼睛的动物慢慢靠近以后,真容便显现出来了,这的确是野狗,而野狗很快就包围了火堆和三人,马匹的嘶鸣更加急促,似乎很恐惧眼下的野狗群。

  “枫哥,你说野狼和野狗有什么区别啊?”岳恒毅不经意问道,他计算了一下周围的野狗群,也就是一百多只,这么点数量,还是能对付的。

  沈枫想了想,说道:“我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同的地方,毕竟最初的狗也是狼驯化得到的,现在狗恢复了野性,和狼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呢,野狗似乎是会合作的,成群行动,不太会单独走。”

  “难怪遇到野狗就是上百只,这么多的野狗,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人!”岳恒毅明白了区别,但是依旧没有把一群野狗放在眼中,就算这帮野狗已经变异了。

  变异之后的野狗很壮硕,其中甚至有野狗的提醒和水牛差不多大,要是真的有人在野外遇上了这么多的野狗,肯定是要交代在这里。

  “嗷呜……”忽然间,野狗中最大的一个个体仰天长啸,发出了凄厉的叫声。

  其余的野狗也发出了鸣叫,似乎是在相互呼应,紧接着,野狗就对着三人发起了攻击。

  岳恒毅刚要动手,沈枫便按住了他的肩膀,说道:“你别动手,我来!”

  说完,沈枫周身便飞射出数百道无形的风刃,黑暗中传来了“噗嗤”“噗嗤”的声音,这是风刃切割肉体的声音,没有强大的防御力的话,肉体将会被风刃轻易的贯穿。

  “嗷呜!”野狗都不知道发什么什么,只能看到周围的同伴一个个倒下,就像是有魔鬼在暗中收割似的,野狗没见过如此场面,随后就四散逃走。

  狗王显然也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这明显不是能轻易对付的家伙,随后就召集还能行动的野狗逃走。

  野狗的智商比起野狼其实要稍微高一些,毕竟被驯化的几千年时间内,野狗也获得了和人类一起进化的机会,所以智商也略有进步,在发现了情况危险的时候,马上就选择了放弃。

  “小岳,把没有逃走的野狗全都补刀,今天晚上能加餐了,吃狗肉!”沈枫笑着说道。

  岳恒毅小声嘀咕起来:“要是我出手的话,这些野狗一只都跑不了,你现在起码放跑了一半!”

  “你还说呢!你要是使用异能的话,我能抗住五倍重力,李鬼扛得住吗?马儿扛得住吗?”沈枫忍不住说道:“一旦马儿被压垮,你拉车吗?”

  岳恒毅不回答了,他确实是忘记了还有马车在边上,这要是把马儿给压垮了,那一路上就没有载具可以使用了。

  接下来,岳恒毅将活着的野狗一一杀死,将野狗尸体带回火堆边上,剥了皮准备烧烤。

  李鬼放松下来,在被野狗包围的时候,他担心自己成为野狗的目标,但是幸好,野狗马上就被吓跑了,而且晚上还能多吃一顿烧烤,运气啊。

  岳恒毅把狗皮剥了以后就准备扔掉,他用不上这玩意,但是李鬼连忙劝阻:“岳先生,很多的幸存者基地都是收皮毛的,可以换粮食,千万别扔了。”

  岳恒毅耸耸肩,将狗皮扔到了车上。

  看着狗皮,沈枫就想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说道:“在我的办公室里面,有一张狗皮地毯,是我杀了一只哈士奇制作的,皮毛很柔顺,光脚踩上去都不会扎脚。”

  “沈先生真是有钱人,这么好的皮毛竟然制作成地毯,我们这些普通人都是用皮毛制成衣物穿在身上的,保暖。”李鬼说道。

  “澳洲不是大部分都在热带吗?你们还要保暖?”沈枫感觉自己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

  李鬼连忙解释:“澳洲大部分确实是在热带地区,夏季的温度甚至能够达到四十几摄氏度,但是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是热带啊,尤其是塔斯马尼亚,到了冬天的话,甚至是会冻死人的。”

  沈枫掏出地图,借着火光看了看地理位置,发现确实如此,在南半球,塔斯马尼亚的维度也比较高,和中华的地区对应的话,正好是东北地区一代,到了冬天,甚至会下雪。

  沈枫使用风刃杀死了四十多只野狗,这些野狗全都是肉食,到现在也总算是不愁吃喝了,四十多只野狗,而且基本上都是变异过后的,每一只都是几百斤重,赶路的话,这些粮食已经足够支撑下去了。

  岳恒毅看了看身边的堆成小山一样的野狗,忍不住说道:“这么多的肉肯定是带不走了,马儿拉不动,真是可惜了。”

  “所以才让你来加餐啊,大饼肯定没吃饱,现在烤肉吃,能吃多少吃多少,吃不了的就扔了!”沈枫随口说道。

  李鬼感觉很可惜,说道:“不管是狗肉还是皮毛,都能交换很多的物资,就这样扔了的话,太亏了。”

  “你想要的话你自己去剥皮,我这边就带着五只野狗就行了,你能带走多少,我不管你。”沈枫很随意的说道。

  得到了沈枫的首肯,李鬼马上就行动起来,拿着小刀开始剥皮,他知道,只要能带走,那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找到了幸存者基地以后,直接交易皮毛,还能换很多的粮食。

  三人又吃了一顿宵夜,这才睡了过去。

  第二天,三人继续出发,刚走了两小时的时间,马车上的沈枫就看到了远处的瞭望塔,在瞭望塔上似乎还有人影在晃动。

  “有瞭望塔,看来是有基地存在。”沈枫看着远处的瞭望塔说道。

  “土著族长不是说了吗?这边有凶恶的帮会,我们就这样过去?”岳恒毅反问道。

  沈枫想了想,随后说道:“李鬼,你一个人坐车过去,我们两人跟在后面,你去引诱一下,如果是好人的话,我们就跟着你一起去基地,如果是帮会的人,正好钓鱼执法!”

  岳恒毅也点头赞同,认真的说道:“对啊,闲着也是闲着,要是我们出现被认出来的话,对方绝对不敢动手,但是现在,只要我们跟着李鬼,就能钓鱼了!”

  听到两人的馊主意,李鬼顿时不干了,连忙说道:“这些帮会很可能有枪的,他们要是打劫或者绑架我的话,我一定会被杀了的,两位英雄,不能这样做啊。”

  “你放心吧,我们会在暗中保护你的,只要他们敢打劫,他们就死定了!”沈枫拍了拍李鬼的肩膀。

  反正赶路也很无聊,沈枫也想轻松轻松,如果没有遇到帮会的话,那就算了,但是真的有帮会敢打劫自己,那么自己就能玩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套路。

  李鬼无法反抗沈枫和岳恒毅的决定,只能无奈的点头同意下来。

  如果呆在两个异能者的身边,就算是去了帮会的地盘上,李鬼也不会特别害怕,因为他亲眼见到异能者的强大实力,但是现在,需要他自己一个人向着未知的基地靠近,这就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了,子弹可不长眼睛,这要是被打上一枪,那就必然会挂了的。

  “沈先生,岳先生,你们一定要来及时救我啊,现在哪里有不抢劫的基地啊!”李鬼忐忑的说道。

  沈枫和岳恒毅点点头,接下来就躲到了路边的树林去,现在是夏天,所以道路两旁的植被很茂盛,要是冬天出现在这里的话,光秃秃的职业根本不能进行遮挡。

  李鬼所说的意思很简单,中华有老话是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其中就包含了山匪和水匪在内,平时种地吃饭,要是遇上了富商路过山水的话,那就会放下锄头拿起刀枪,把脸一蒙就是劫道的。中华有这样的人,而国外的人自然也不是善茬,李鬼自己一个人赶着马车,车上有粮食有变异兽的肉,这就是别人眼中的肥羊啊!

  所以,李鬼知道,自己必然是会遇上危险的。

  “真是的,想要揍人就直接动手啊,他们两个怪物,谁能挡得啊?非要这么拐弯抹角,真是不够直爽!”李鬼一边赶车一边就在自言自语,完全不能理解沈枫的做法。

  李鬼不明白,中华讲究的是师出有名,不能无缘无故而动刀兵,古话说,“不教而诛谓之虐。”

  沈枫和岳恒毅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自然不会轻易动手杀人,君子以和为贵!但是,让李鬼去装肥羊,只要被打劫,那么他们两人就有正当理由动手报复了,从道义上来说,这叫做后发制人。可以占据道德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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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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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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