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沈枫常剑仪>第二百七十三章 瘟神遍布江水处
  杜心诗伏在地上,长发垂下,一直不直起身来,她只是一个劲的请求,不停的在哭泣,此情此景,无助至极。

  楚朝颜心中犹豫不已,她已经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却不知道如何选择,一方面,杜心诗利用了沈枫,在别人面前当众出丑,甚至连本来还不错的名声都会受到影响,收留她的话,或许会带来很多麻烦。但是如果不收留,那么就是眼睁睁的看着杜心诗母子去死,荒郊野岭的,要是遇到什么危险,必死无疑。

  张惜惜擦了擦眼泪,实在忍不住劝说道:“楚姐姐,就留下她们吧,她们已经那么可怜了。”

  楚朝颜还在犹豫,低着头思索起来,她在想,如果爷爷在这里的话,很轻易就能作出决定的吧?

  微风吹过山坡,在朦胧的月色之下,三个女人在山坡下迟疑不决,虽然楚朝颜只需要张开口答应下来,一切就能完美的解决,但是这个决定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的,她需要考虑很多的问题。

  “留下来吧,省得以后木樱找我的麻烦。”忽然间,山坡上传来了沈枫的声音,楚朝颜回头一看,却发现沈枫正抱着小龙在山坡上站着,小婴儿的手中抓着奶瓶,正在吃奶。

  楚朝颜很是吃惊,忍不住问道:“沈枫?你怎么来了?你听到了多少?”

  沈枫耸耸肩,微笑着说道:“刚来不久,只听了一半,不过,我觉得够了。”

  原来,沈枫睡觉的时候,忽然被小孩子的哭声吵醒,于是忍不住去查看情况,却发现了帐篷内只剩下一个孩子,杜心诗却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他便开始了寻找,最终在山坡下面找到了三人。

  张惜惜还是太大意了,她在离开帐篷的时候不希望孩子着凉,就很细心的给孩子盖上了被子,但是婴儿本就身上裹着襁褓,再盖上厚厚的被子,顿时就闷热起来,小孩子受不了,当时就开始了哭泣。

  杜心诗连连磕头,此时已经泣不成声:“多谢城主,谢谢……你……”

  原本杜心诗已经绝望了,认为自己很有可能被赶走,如此一来,自己带着孩子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活下去,但是现在沈枫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让她如获新生,心中感激之情无以复加。hτTΡδ://WωW.sndswx.com/

  楚朝颜走到了沈枫的身边,低声说道:“你能不能不要做滥好人?她利用了你,而且害你出丑,现在还是你身边的累赘,你现在发善心,以后别人也赖上你呢?天下还有多少可怜人?你能一个个的管得过来?”

  沈枫耸耸肩,走到杜心诗的身边,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将孩子还给她,这才低声对楚朝颜说道:“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的问题,我只知道,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无助的流泪,曾经,我学姐也因为要带着我这个累赘,被关在杂物室里许久,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

  楚朝颜叹息一声,她知道,自己是改变不了沈枫的想法了,但是沈枫说的也对,如果把人直接赶走,相当于把人逼上了绝路。

  当然,这也是楚朝颜愿意跟着沈枫的原因,他或许有一个个的小缺点,不太懂文学,凡事优先考虑自己,有时候还特别小心眼,但是优点只要足够显眼,其余的问题就微不足道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同情,他不会因为身份高高在上就忽视别人,而是愿意倾听每个人的声音,关键时刻会包容和接纳他人。

  “夜深了,走吧,回去了,明天还要继续赶路。”沈枫笑着说道。

  …………

  沈枫带着人重新进入鄂省的时候,心情很是激动,四处都是鸟语花香,春天已经到了,这里是真正意义上的南方,走在路上还能看到很多的桃花,不管是山川还是森林,都显得那么的迷人,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回家了。

  沈枫一路上一直都在绕着城市走,因为他也不清楚哪些城市已经收复,要是撞上几百万的尸潮,那就惨了。

  但是,沈枫在经过了很多村庄的时候,却发现了惊人的一幕,幸存下来的人们,肚子都鼓鼓涨涨的,不管男女老少,全都是这个样子,衣服已经遮不住他们隆起的肚子了,可以看到肚皮上面的青色红色的血管,而这些人面黄肌瘦,体弱无力。

  在很多的地方,随处能见到尸体,有人类的尸体,也有丧尸的尸体,甚至有变异兽的尸体。

  楚朝颜抿了抿嘴,沉声说道:“看来,瘟神已经彻底降临了,血吸虫再现世间,大家又要受苦了。”

  沈枫沉默不语,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回家的路上见到这一幕,变异以后的血吸虫危害更大,成虫甚至能在水中存活一段时间,还会主动攻击人类和动物,这已经不是能轻易消灭的东西了,偏偏正值乱世,人类这边没办法统一力量应对血吸虫。

  张惜惜好奇问道:“楚姐姐,血吸虫是什么啊?还有,这些人的肚子是怎么回事啊?”

  楚朝颜无奈的解释了一下,冲着张惜惜说道:“所以说,以后不要喝生水了,否则吃了寄生虫下去,你还没长大就要肚子先变大了,等到寄生虫把你的肝脏吃得千疮百孔,还会钻破肚皮跑出来。”

  “咦!好可怕,好恶心。”张惜惜顿时头皮发麻,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肚皮,一想到虫子可能从肚子里钻出来,她就害怕得无以复加。

  沈枫看了看车上的药品,几乎都是抗生素,并没有带上杀虫药,他在回来的时候也没有考虑血吸虫的问题,现如今,想要救人也做不到了。

  “走吧,我们没有杀虫药,帮不了他们。”沈枫看不下去了,催促大家快点走。

  走在路上的时候,楚朝颜忍不住问道:“阿枫,我们没有药,那有没有什么中草药能杀虫啊?好歹给这些人指条明路?”

  沈枫皱着眉仔细的想了想,书到用时方恨少,而且老师也没有交完专业知识,现在需要使用医学知识,他反倒是想不起来了。

  张惜惜这些天在野外没能刷牙,实在受不了口中的味道,于是在车上就使用柳树枝条刷牙,这是她从其他人的身上学会的土办法,在没有牙刷的时候,柳树枝就是不错的选择。

  沈枫不经意间看了看后视镜里面的张惜惜,忽然间想到了什么,连忙对楚朝颜回答道:“对了,槟榔是可以杀虫的。”

  楚朝颜一听这话,顿时松了一口气,笑着说道:“那没事,南边湘省不是就有大量的槟榔树吗?让这边的人也学会嚼槟榔不就好了吗?”

  沈枫摇头,认真的说道:“你说的是果皮,我说的槟榔是中药,用的是种子,这是两个部位,不要搞错了。或许,南方的槟榔树确实是可以拯救血吸虫患者,但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血吸虫是已经变异过的。”

  虽然槟榔的种子确实是杀虫药,但是能不能杀死变异过后的血吸虫,这谁也不知道,应对血吸虫,最好的办法还是不要喝生水,也不要吃没煮熟的食物。

  楚朝颜点了点头,依旧没有掉以轻心,毕竟渝州就在长江上游,要是中下游有了血吸虫出现,渝州这边也未必能独善其身。

  实际上,总部也已经发现了血吸虫的问题,早在年前柯一鸣就报告了鄂省出现血吸虫的消息,但是总部并不重视,因为当时需要面对燕京的上亿丧尸,大兵压境,谁都在考虑眼前的问题,等到总部抽出空来的时候,却得知了血吸虫已经扩散到大江南北的消息。

  长江中下游地区都已经发现了血吸虫的踪影,偏偏南方水系众多,扩散起来很容易,于是就连珠江下游也发现了血吸虫,一时间,全国上下都在烧开水,谁也不想被寄生虫感染。

  各地实验室连忙加紧调查,只有搞清楚血吸虫的宿主,这才能够想办法将其消灭。

  不调查不知道,实验室刚一调查,顿时就感觉到棘手,原来,变异之后的血吸虫可以寄生在螺蛳的体内,也能寄生在鱼身上,甚至在虾蟹的身上也发现了尾蚴,似乎江河里的动物都能成为血吸虫的中间宿主。

  对于人类来说血吸虫还能预防一二,不喝生水就基本上能阻止血吸虫的虫卵进入体内,但是丧尸和变异兽不知道,南方大量的丧尸遭遇了血吸虫带来的危机,顿时死伤惨重,就连一些变异兽也扛不住来自体内的攻击。

  南方的大量丧尸还来不及面对人类的进攻,反而是先遭遇了血吸虫的威胁,偏偏燕京的战争结束了,上百万士兵返回原地,可以说,接下来军队就要对南方下手了,丧尸的处境顿时雪上加霜。

  除了血吸虫之外,长江之中还有其他的威胁,比如长江内的龙王!

  最近的一段时间,长江中出现了庞然大物,很多人都亲眼看到,这个庞然大物还会上岸吃人,其身形瘦长,长着四肢和獠牙,全身都是鳞片,人们害怕这个怪物,于是将其称为龙王。

  龙王一直在长江流域行动,饿了以后经常会上岸捕食,居住在长江边上的幸存者深受其害,不少人在前往长江边上打水的时候,就被龙王给吃了。

  长江流域有士兵乘船携带装备前去猎杀龙王,但是龙王似乎是在躲避士兵,在一个地方吃了人以后,马上下水逃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根本不多做停留。

  龙王有时候在洞庭湖出现,也有时候会在鄱阳湖里出现,甚至有人在金陵见到了龙王,整个长江都变成了龙王的捕猎场,偏偏士兵很难找到龙王,既无法确认龙王是什么物种,也没办法将其杀死。

  不只是陆地上面的动物出现了变化,就算是水里的动物也开始变异,食人鱼也出现在长江中,专家推测,这是由于长江边上的城市收复以后就把丧尸尸体扔到了长江中,使得长江里的鱼虾有了大量食物,鱼虾也开始选择性的变异,吃肉能获得的能量明显是比吃素来得多的,食人鱼马上就应运而生,经过变异,食人鱼长出了长长的牙齿,寻常人被咬这样一口,定然是鲜血淋漓。

  渝州这边,常剑仪坐在办公室里,计算了一下沈枫的前进速度,也就是这两天的时间,沈枫就要回来了,她很想念沈枫。

  想到了这里,常剑仪连忙拿起手机,通知弟弟:“你去城外看看,等你姐夫回来了,就快点通知我,我带着人去迎接。”

  电话另一头的常浩杰连忙答道:“我知道了,我马上出去,一定会及时告诉你姐夫的行踪的。”

  常浩杰带上一书包的零食,召唤云朵来到脚下,之后驾云就出城了,虽说常浩杰的年龄还小,但是他已经是二阶异能者了,平时在渝州的上空到处飞,也没人能威胁他的存在。

  常浩杰坐在白云上面就开始吃零食,很悠闲的看着远方的大路,这条大路通向东方,沈枫如果回来的话,多半就是走这条路。

  等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常浩杰体力不支,从天上下来,但是他还是站在路边的大树上,默默等待着姐夫的出现,他也看过之前的电视直播了,知道了姐夫成为了十大英雄之一,心中的崇拜顿时无以复加。

  “燕京保卫战这么多的人参与,但是最后只有十个人是大英雄,姐夫就是其中之一,全国都知道他的本事,以后我也跟着他一起去战斗,肯定能扬名立万。”常浩杰的心中激动地想道。

  常浩杰现在十一岁,年纪尚小,常剑仪也不允许弟弟上战场杀敌,之前让他去刺杀尸王也不过是权宜之计,她直接对常浩杰说了:“你在十六岁之前不允许上战场,老老实实呆在城里看书学习。”

  常剑仪的管教很严格,但是却挡不住常浩杰的躁动的心,他时刻梦想着能在战场上厮杀,成为别人口中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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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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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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