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沈枫常剑仪>第四百二十四章 发财了
  小岛上的石头是黝黑的,经过了风吹日晒以后,看上去还是很坚固的样子。这个小岛四周低中间高,如同小山一般坐落在海上。

  而岛屿实在是太小了,比江阳的江心洲都还小许多,资源近乎没有,要不是岛上有许多的海上垃圾,沈枫和岳恒毅早就坚持不下去了,从这一点来说,沈枫还要感谢那些往海里扔垃圾的人才行。

  这天中午,沈枫躲在石头下面睡觉,为了避免水分的蒸发加剧,正午的时候,沈枫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行动的,而且海上的阳光很毒辣,长期暴晒的话,身上的皮都要被晒掉一层。

  岳恒毅提出了自己做自己的饭,他经历了半个月的试毒以后,突然得知了真相,便再也不信任沈枫了,现在他宁愿自己做饭,也不愿意让沈枫来动手,为此,他需要自己钓鱼。hτTΡδ://WωW.sndswx.com/

  沈枫也点头同意了,小事一桩而已,既然你想自己钓鱼,那就自己钓鱼去吧。

  沈枫从身上找到两个鱼钩,丢给了岳恒毅,岳恒毅也马上拿着鱼钩去钓鱼了。

  “哼哼,还是年轻人啊,太冲动了!这些天我都记住了这些鱼的样子,你自己钓鱼的话,就自己试毒去吧!”沈枫在心中默默地想道。

  虽说沈枫不认识海鱼都是什么样的,但是这些天的时间下来,沈枫也知道十几种鱼到底能不能吃,而这些鱼已经是附近的海里最容易钓上来的鱼了。

  二十分钟以后,熟睡中的沈枫被吵醒了,岸边传来了岳恒毅惊喜的声音:“我中鱼了,我中鱼了!呜呼,起飞!”

  “有毛病吧,钓上鱼也值得大呼小叫!”沈枫摇摇头,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沈枫不想搭理岳恒毅,尤其是在午睡的时间里,如此宝贵的时间,不用来睡觉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岳恒毅此时却主动向着沈枫这边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炫耀,“沈枫,睁开眼看看,兄弟我也不是离开你就活不了,这就是证明!我钓到鱼了,这是我人生钓上来的第一条鱼!”

  沈枫实在是忍不住睁开眼睛,看着得意洋洋的岳恒毅,心中一阵郁闷,很想说:“你是来折磨我的吧?”

  自己现在刚刚睡着,结果就被吵醒了,也幸亏沈枫的起床气不是很大,否则的话,非要修理岳恒毅一顿。

  但是,当沈枫向着岳恒毅手中的鱼儿仔细一看之后,顿时就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小子从海里钓了河豚上来,结果现在还在拎着鱼线不断地炫耀,难道他不知道这鱼是有毒的吗?

  “小岳啊,我劝你把这条鱼给放了,别吃!”沈枫劝说道。

  岳恒毅皱眉,说道:“凭什么啊?这是我二十分钟才钓上来的鱼,轻易就放走,这说得轻巧,到了嘴巴里面的肥肉,谁会放走啊!”

  “要是这块肥肉有毒呢?”沈枫淡淡的问道。

  “有毒?”岳恒毅狐疑的看着沈枫,似乎不相信沈枫现在所说的话。

  沈枫坐起身来,认真的说道:“小岳,你听我的,这条鱼扔了去,我不会害你的,这条鱼真的有毒!不骗你!”

  “哼,你还好意思说这些话,半个月的时间里,让我天天试毒,现在看我钓到鱼了,又开始眼红了,是不是?我才不相信你所说的呢,现在我就把这条鱼炖了去,到时候你就眼馋吧!”岳恒毅一扭头,去了火堆旁边,准备炖汤。

  沈枫看着岳恒毅倔强的背影,只能无奈的摇头,没想到这小子在错误的道路上如此坚持,明明自己这是在好心劝说,他却听不进去,真是一种悲哀!

  岳恒毅一边烧水,一边嘀咕起来:“早就听说河豚宴鲜美,我还从来没吃过呢,今天就要尝尝鲜。”

  沈枫看了看天空,万里无云,湛蓝的天空看上去很震撼,而这种天气也更加炎热,沈枫估计,现在的气温已经有三十多度了。

  随后,沈枫慢慢的走到了岸边,开始把这些天捡来的柴火都堆起来,慢慢的堆成了一个台子。

  岳恒毅一边熬汤,一边询问:“沈枫,你这是在干嘛?准备扎木筏吗?这些木头都太小了,不可能完成的。”

  沈枫一边继续搭台子,一边说道:“我在准备火化的地方啊,兄弟一场,既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送死,我这个做哥哥的也阻止不了,还不如啊,把你的骨灰带回去,到时候送给秦可维,让她每年给你烧点纸!”

  现在,沈枫说出了真正的意思,竟然是要准备把岳恒毅给火化了,这简直就是在咒岳恒毅死。

  岳恒毅也很生气,直接指责道:“你这人也太小心眼了吧?不就是不给你吃鱼吗?你还在咒我,真是小人之心,大不了给你吃两口!”

  沈枫不回答,而是往柴火堆里躺下去,嘴里念叨着:“还行啊,躺下去舒舒服服的,火化起来也很容易。”

  “你有完没完啊?我有好几个同学都吃过河豚宴,什么屁事都没有,偏偏你说有毒,我就想不通了,你能不能不要嫉妒我?”岳恒毅忍不住说道。

  沈枫这时候也正经解释起来:“小岳,河豚的体内是有河豚毒素的,这是神经毒,吃下去没半小时你就要挂掉,异能者也未必扛得住!至于你所说的河豚宴,那是专业厨师做出来的,毒素基本上都被去除了,你觉得你是专业的厨师吗?”

  岳恒毅被沈枫这一顿劝说,心中也不禁有点虚了,看着铁皮桶里面刚刚煮熟的鱼汤,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难道沈枫说的是真的,是我误会他了?”岳恒毅犹豫地想道。

  沈枫继续说着风凉话:“算了吧,这里和中华相隔万里,带着骨灰上路还是太麻烦了,待会儿啊,火化了以后,我就把骨灰洒在大海里,让你随着海水离开,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美妙风景,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浪漫。”

  岳恒毅终于放下了铁皮桶,虽说一顿不吃饿得慌,但是一顿不吃不会死,反倒是吃错了东西的话容易出事。

  “这鱼汤都煮好了,怎么不喝啊?”沈枫见到岳恒毅回心转意,反而是开口挤兑起来。

  岳恒毅一生气,把桶里的鱼汤全都倒了,说着:“这鱼是我钓上来的,我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

  沈枫见到自己成功劝说了岳恒毅,也停止了冷嘲热讽,而是回到阴影下面,继续躲着太阳睡觉。

  岳恒毅摸了摸肚子,无奈的继续前去钓鱼,此前不知道鱼儿能不能吃,他端起桶就喝汤,好不快活,现在这个时候,需要自己负责饮食,岳恒毅马上就遇上了麻烦。

  天气热就是容易让人入睡,沈枫在石头上躺了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

  结果,刚刚躺下去没多久的时间,岳恒毅又开始了大呼小叫:“沈枫,沈枫!我们发财了,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沈枫的起床气也上来了,三番两次被打扰入睡,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你小子真是过分了。

  “又钓上鱼了是吧?自己去吃!别打扰我睡觉!”沈枫没好气的说道。

  岳恒毅把自己见到的东西带到了沈枫的面前,说道:“你看啊,这是冲浪板啊,现在我们可以离开这座岛了!我就是天选之子,竟然能在海上找到冲浪板,几万分之一的几率啊,我的人品就是好。”

  沈枫仔细一看,岳恒毅抱着一块两米多长的冲浪板过来了,这倒是稀罕物,尤其是在末日中,孤岛上,竟然还能找到冲浪板,这实在太不容易了,有了冲浪板,人站在上面都没事,这还需要制作什么木筏啊?

  “傻人有傻福啊!”沈枫忍不住嘀咕起来。

  岳恒毅连忙说道:“沈枫,我们快出海吧,你施展异能很轻的,我可以站在冲浪板上,这条冲浪板,已经能支撑我们两个人在海上行动了!”

  岳恒毅在岛上已经被困半个月的时间了,在此期间什么联络都没有,他做梦都想要离开小岛,而现在机会终于来了,这让岳恒毅很激动,只要上了冲浪板,就能离开小岛了。

  沈枫一撇嘴,问道:“你知道我们在哪里吗?你知道我们应该往哪一个方向走吗?水源你准备好了吗?粮食你准备好了吗?什么准备都没有,你就想着离开小岛,到时候死在海上怎么办?”

  岳恒毅想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随即问道:“那接下来怎么办?”

  沈枫直接回答道:“当然是准备水源啊,起码准备个五六瓶水,在海上没有水必死无疑,快去蒸馏海水!什么时候把水源给解决了,什么时候出发!”

  岳恒毅很激动,马上就去蒸馏海水了,海水的蒸馏装置很简单,一个大塑料瓶中装着半瓶海水,下面用火来加热,瓶口有一根塑料管,破布沾了水以后,给塑料管冷却降温,最终,冷凝以后的蒸馏水顺着塑料管流入瓶中。

  沈枫想了想,跑回去继续睡觉了,他可没有岳恒毅这么旺盛的精力,与其费尽心思蒸馏海水,还不如趁现在有空休息一会儿。

  或许真的是岳恒毅的运气来了,黄昏时分,海上忽然有乌云聚集,半小时以后,瓢泼大雨从天而降,火焰马上就被浇灭了,但是,岳恒毅知道,可以接雨水了。

  “我就知道老天照顾我,缺什么来什么!”岳恒毅更加开心了,自己在缺少船只的时候,海上漂了冲浪板过来,自己缺少水源的时候,天降大雨,自己宛如小说中的主角,气运加身,要什么有什么。

  沈枫看着天上下雨,再看看欢天喜地的岳恒毅,心中更加疑惑了:“这小子真的是天命之子不成?运气能有这么好的时候?”

  一夜时间过去,岳恒毅接了十几瓶的雨水,用绳子绑起来拴在身上,随后对着沈枫说道:“沈枫,出发吧,我们有水源了!”

  沈枫耸耸肩,说道:“行啊,你先上去,我马上就来!”

  岳恒毅晃晃悠悠的踩在冲浪板上面,冲浪板载着岳恒毅稳稳当当的站着,沈枫一跃而起,轻轻地落在冲浪板上,他已经使出了“水上行走”,身体如羽毛一般轻盈,全身都有风在托着他。

  “往北出发了,别乱动啊,也不准使用异能!”沈枫召唤狂风吹来,两人在海上缓缓前进。

  沈枫在这些天已经选择好了路线了,他晚上仰望星空的时候看不到北斗七星,但是却能看到仙后座,这表示自己正在南半球,再通过太阳的行动,分清楚东西南北,接下来就简单了,往北边走总是没错的。

  沈枫猜测,现在自己所在的地方,不是澳洲范围内,那就是南美洲的范围内,这两个的地方往北走都没问题的,只要找到有人烟的地方,就能知晓所在地了。

  茫茫大海上,岳恒毅满脸期待的看着海平面,很希望突然间就能看到陆地,既然自己运气爆棚,那么接下来偶然遇到一片陆地也很合理的吧?

  可是一天过去了,岳恒毅不仅没有看到陆地,而且在烈日之下,手臂和脖子已经开始掉皮了,他把海水淋在身上,也不能缓解这种火辣辣的疼痛,反而是娇嫩的皮肤再次受到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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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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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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