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完歌曲后,余慎走出门口,刚想去地铁站,就看到一辆豪车停在了自己面前。
车窗打开,露出一张俏脸。
正是幂老板。
四目相对,余慎眨了眨眼,“有事儿?”
“余老师,住哪儿?我捎你一程吧。”幂老板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嘴里冒出了这一句话。
余慎感觉这个女人是不是脑子有什么大毛病。
刚才还各种横眉竖眼,这会儿竟然还送他回家?
于是说道:“不用了,我坐地铁回去就行。”
女人这个生物,脑回路就注定跟男人有点不太一样,越是拒绝,越是想要了解一个人。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前几天两人见面时,余慎骑着一辆共享单车穿梭在车马如龙的行道上。
按道理说,余慎虽然谈不上太有钱。
但也不至于到骑一辆单车的地步。
可偏偏余慎就怎么做了,还大摇大摆的。
听着余慎拒绝,幂老板继续说道:“余老师你写的歌很好,就让我送你一趟,咱们也好在车上好好聊一下新歌的事儿,我打算给旗下的艺人也买上一首歌,价格方面,完全不用担心,依旧是市面上的两倍。”
当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幂老板自己也吓了一跳。
虽然她想进入歌坛,当然这也只是目前的想法而已。
买来的这首歌,也仅仅只是打算试水。
能不能火,还是个未知数。
两百万一首歌,即便财大气粗,也遭不住啊。
至于旗下的艺人,所谓的买来给她们唱,根本没有这个想法,大抵只是倔强的想让余慎上车……
“那就麻烦幂姐了。”余慎顷刻间就转换了个神情,笑眯眯的曝出了自己住的位置。
幂老板彻底无语了。
感情这个家伙是看在钱的面子上啊?
这家伙似乎真的有点现实啊,凡是其他搞不定的事儿,一谈到钱,立马就能换个嘴脸。
就像今天。
让余慎监制她这首歌,好说歹说,愣是不答应,加了三十万之后,瞬间就答应了。
以至于让幂老板觉得,说不准直接以一笔巨款仍在余慎面前,或许这个家伙就答应了签约也说不定。
这辆名贵的轿跑行驶在路上。
引来路人频频注视。
当车停在了一个比较破旧的老小区的时候,幂老板难以置信的说道:“余,余老师,这就是你住的地方?”
余慎点头,“对啊,怎么?”
“没事!”幂老板摇了摇头,整个人还没有回过神来。
她不敢相信,余慎作为一个当红的大明星,竟然会住在这么一个明显是破旧的城中村之中。
而据她了解,曾经余慎也爆火过,虽然沉寂了五年,怎么说当初挣的钱也不少啊。
怎么就沦落到住在这么一个地方?
而且现在余慎的一首歌,就两百万,据她知道的,这段时间余慎应该卖了好几首歌,挣来的钱……
虽然广宁是国内的一线城市。
但两百万一首歌,再怎么寸金寸土,哪怕暂时性的买不起,至少也能租一个好一点的别墅吧?
再联想到前几天余慎骑着个共享单车行走在路上。
还有前几天博客爆出来的余慎在地铁的信息,幂老板越来的越看不透坐在后排的这个人。
“前面拐弯停就行了。”余慎道。
下了车。
余慎有些失望,说好的谈一下歌曲的问题呢?
被骗了啊。
果然,长得好看的女人就爱骗人。
不过省了好几块的路费,很不错。
算了算还欠将念真七千来万,就能还清了。
余慎叹了口气。
命苦啊。
而与此同时,在余慎走进这栋有些陈旧楼层的时候,再加上现在又是下班时间,不少人都看到了。
余慎在这里已经住了五年。
很多人都认识他。
当然在这里住的人,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太老奶奶,一来房租便宜,二来都是原住民,也有一些租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刚刚毕业没有什么钱的小年轻。
所以,也不怎么认识最近爆火的余慎。
只是在背后议论纷纷。
“好家伙,在这个地方,竟然出现了一辆高档的轿跑啊?”
“咦,那个不是住在二栋的年轻人?”
“对,没错就是他,我好像记得,他以前就是个明星,后面因为某些原因,退出了圈子。”
一些人都在议论。
当看到驾驶室上开车的,竟然是带着墨镜的女人,虽然看不清具体的脸,可单单看那白皙的皮肤,就能感觉到,这是美女。
“原以为是某个富二代看中了居住在这里的女生……貌似颠覆了我的想象……”
“他姥姥的,啥时候我也能有一个美女富婆看上啊!”
余慎走进楼里。
一路上听着耳边传来的各种流言蜚语,满脑子黑线。
可就在这时,
耳边传来一句,窝巢!
貌似被认出来了!
“那个,是谁?我怎么感觉好熟悉啊,开车的美女,对了,我记起来了,好像就是演戏的幂老板!”
“窝巢!”
“好像就是她。”
“那个男的也好熟悉啊,对了,是他,余慎,前几天参加了我是歌手爆火的余慎!咱们经常听的孤勇者,贝加尔湖畔……都是他唱的!!”
“他姥姥的,咱们居然跟一个明星住在同一栋楼!”
大家都疯了。
一传十十传百,整栋楼都知道了。
余慎听着这些话,赶紧一溜烟的跑进去。
生怕慢一步,就被众人住了一样。
门口处。
余慎转弯刚走出楼梯拿出钥匙,就看到一个穿着有些老旧,确实绝代风华的女人站在门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正是有一点时间不见的房东姐姐。
林霜序!
“哟,听说你小子最近混得不错嘛。”林霜序薄唇微张,“你小子可以啊,真让你小子混到了这个地步,还有大美女开着豪车送回来。”
余慎搓了搓手,客气道:“哪有哪有。”
林霜序小嘴不饶人,“但是别以为你混到了这个地步,就不用交房租啊?我告诉你,门都没有。”
房东姐姐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了一个计算机,噼里啪啦的算了起来,直接递到了余慎面前,“房租,水电,网费,一共一千六百三十七,现金还是转账?”
余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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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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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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