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文娱:陨落的天王,重生归来>第174章:糟了!
  而另一边。

  录制完歌曲后,余慎走出门口,刚想去地铁站,就看到一辆豪车停在了自己面前。

  车窗打开,露出一张俏脸。

  正是幂老板。

  四目相对,余慎眨了眨眼,“有事儿?”

  “余老师,住哪儿?我捎你一程吧。”幂老板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嘴里冒出了这一句话。

  余慎感觉这个女人是不是脑子有什么大毛病。

  刚才还各种横眉竖眼,这会儿竟然还送他回家?

  于是说道:“不用了,我坐地铁回去就行。”

  女人这个生物,脑回路就注定跟男人有点不太一样,越是拒绝,越是想要了解一个人。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前几天两人见面时,余慎骑着一辆共享单车穿梭在车马如龙的行道上。

  按道理说,余慎虽然谈不上太有钱。

  但也不至于到骑一辆单车的地步。

  可偏偏余慎就怎么做了,还大摇大摆的。

  听着余慎拒绝,幂老板继续说道:“余老师你写的歌很好,就让我送你一趟,咱们也好在车上好好聊一下新歌的事儿,我打算给旗下的艺人也买上一首歌,价格方面,完全不用担心,依旧是市面上的两倍。”

  当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幂老板自己也吓了一跳。

  虽然她想进入歌坛,当然这也只是目前的想法而已。

  买来的这首歌,也仅仅只是打算试水。

  能不能火,还是个未知数。

  两百万一首歌,即便财大气粗,也遭不住啊。

  至于旗下的艺人,所谓的买来给她们唱,根本没有这个想法,大抵只是倔强的想让余慎上车……

  “那就麻烦幂姐了。”余慎顷刻间就转换了个神情,笑眯眯的曝出了自己住的位置。

  幂老板彻底无语了。

  感情这个家伙是看在钱的面子上啊?

  这家伙似乎真的有点现实啊,凡是其他搞不定的事儿,一谈到钱,立马就能换个嘴脸。

  就像今天。

  让余慎监制她这首歌,好说歹说,愣是不答应,加了三十万之后,瞬间就答应了。

  以至于让幂老板觉得,说不准直接以一笔巨款仍在余慎面前,或许这个家伙就答应了签约也说不定。

  这辆名贵的轿跑行驶在路上。

  引来路人频频注视。

  当车停在了一个比较破旧的老小区的时候,幂老板难以置信的说道:“余,余老师,这就是你住的地方?”

  余慎点头,“对啊,怎么?”

  “没事!”幂老板摇了摇头,整个人还没有回过神来。

  她不敢相信,余慎作为一个当红的大明星,竟然会住在这么一个明显是破旧的城中村之中。

  而据她了解,曾经余慎也爆火过,虽然沉寂了五年,怎么说当初挣的钱也不少啊。

  怎么就沦落到住在这么一个地方?

  而且现在余慎的一首歌,就两百万,据她知道的,这段时间余慎应该卖了好几首歌,挣来的钱……

  虽然广宁是国内的一线城市。

  但两百万一首歌,再怎么寸金寸土,哪怕暂时性的买不起,至少也能租一个好一点的别墅吧?

  再联想到前几天余慎骑着个共享单车行走在路上。

  还有前几天博客爆出来的余慎在地铁的信息,幂老板越来的越看不透坐在后排的这个人。

  “前面拐弯停就行了。”余慎道。

  下了车。

  余慎有些失望,说好的谈一下歌曲的问题呢?

  被骗了啊。

  果然,长得好看的女人就爱骗人。

  不过省了好几块的路费,很不错。

  算了算还欠将念真七千来万,就能还清了。

  余慎叹了口气。

  命苦啊。

  而与此同时,在余慎走进这栋有些陈旧楼层的时候,再加上现在又是下班时间,不少人都看到了。

  余慎在这里已经住了五年。

  很多人都认识他。

  当然在这里住的人,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太老奶奶,一来房租便宜,二来都是原住民,也有一些租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刚刚毕业没有什么钱的小年轻。

  所以,也不怎么认识最近爆火的余慎。

  只是在背后议论纷纷。

  “好家伙,在这个地方,竟然出现了一辆高档的轿跑啊?”

  “咦,那个不是住在二栋的年轻人?”

  “对,没错就是他,我好像记得,他以前就是个明星,后面因为某些原因,退出了圈子。”

  一些人都在议论。

  当看到驾驶室上开车的,竟然是带着墨镜的女人,虽然看不清具体的脸,可单单看那白皙的皮肤,就能感觉到,这是美女。

  “原以为是某个富二代看中了居住在这里的女生……貌似颠覆了我的想象……”

  “他姥姥的,啥时候我也能有一个美女富婆看上啊!”

  余慎走进楼里。

  一路上听着耳边传来的各种流言蜚语,满脑子黑线。

  可就在这时,

  耳边传来一句,窝巢!

  貌似被认出来了!

  “那个,是谁?我怎么感觉好熟悉啊,开车的美女,对了,我记起来了,好像就是演戏的幂老板!”

  “窝巢!”

  “好像就是她。”

  “那个男的也好熟悉啊,对了,是他,余慎,前几天参加了我是歌手爆火的余慎!咱们经常听的孤勇者,贝加尔湖畔……都是他唱的!!”

  “他姥姥的,咱们居然跟一个明星住在同一栋楼!”

  大家都疯了。

  一传十十传百,整栋楼都知道了。

  余慎听着这些话,赶紧一溜烟的跑进去。

  生怕慢一步,就被众人住了一样。

  门口处。

  余慎转弯刚走出楼梯拿出钥匙,就看到一个穿着有些老旧,确实绝代风华的女人站在门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正是有一点时间不见的房东姐姐。

  林霜序!

  “哟,听说你小子最近混得不错嘛。”林霜序薄唇微张,“你小子可以啊,真让你小子混到了这个地步,还有大美女开着豪车送回来。”

  余慎搓了搓手,客气道:“哪有哪有。”

  林霜序小嘴不饶人,“但是别以为你混到了这个地步,就不用交房租啊?我告诉你,门都没有。”

  房东姐姐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了一个计算机,噼里啪啦的算了起来,直接递到了余慎面前,“房租,水电,网费,一共一千六百三十七,现金还是转账?”

  余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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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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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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