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南王的三千骑兵与丘西的两万军队打得如火如荼。

  丘西与南疆并不接壤,中间隔着一大块寸草不生的沙砾地带。那里不属于任何国家。

  镇南王把他们打得节节败退。在那片沙砾地带,马匹行动速度变缓慢。

  丘西军队有五千骑兵,一万五千步兵。在沙砾地带,人的行动能力要更强大。

  到了沙砾地带的中间位置,丘西的骑兵跑回自己军营,步兵反过来与镇南王率领的骑兵对峙。他们以为可以把镇南王率领的骑兵全歼于此地,还能白得三千匹战马和武器铠甲。

  面对越来越小的包围圈,镇南王的率领的骑兵按兵不动,直到进入手臂弓弩的射程。最外圈的士兵抬起左臂,瞄准目标,右手按动机关,迅速射入十个目标的胸膛。

  然后,第二层士兵与第一层士兵错开位置,发动第二轮射击。此时,敌军已经倒下三千多人了。他们慌了,想要逃跑。可是,弓弩的射程是二十米,南疆的骑兵分散开,追着射杀。箭矢射光了。用长枪挑刺丘西的步兵。

  先前逃回丘西的骑兵,回头发现,步兵不到一刻钟倒下了三成。

  战前,军师,大帅和将军们经过精心设计,设下这个“引君入瓮,围而杀之”的妙计。军师分析,南疆的军马和兵士,不适应在沙砾场中作战。只要把他们引入其中,丘西的步兵就可以将他们围起来,全歼南疆骑兵。

  丘西军师大帅们没有想到,南疆的骑兵什么时候配上弓弩了?武器也由砍刀换成了长枪。长枪适合骑兵追击战中,攻击目标。砍刀适合阵地战中,人员密集的打斗场景。这个武器的变换,就决定了胜败。

  不管丘西士兵陷入何种惊恐之中。南疆的骑兵迅速消灭了六千多人,没有继续追赶。整队回边关。

  经此一役,丘西元气大伤,士兵士气低落。

  可是,不能就这样,出去打一仗,死了大批精锐战士,然后灰溜溜地打道回府吧?

  丘西的主帅和军师又激烈讨论下一步行动计划。

  镇南王领着三千士兵骑着高头大马凯旋归来。他担心叶秋光那边的战况,骑马跑去叶秋光所在的军营。当他看到被锁在铁笼子里的尕丹主帅,军师和将军们,甚是惊奇。

  镇南王大步走进军帐。询问叶秋光,战况如何。两个人互相详细的介绍了战场情况。又就后续策略深入的分析讨论一番。

  镇南王是太喜欢叶秋光这个年轻人了,天生的帅才。如果自己有女儿,一定要嫁给叶秋光。

  叶秋光性格沉稳大气,含蓄内敛,外貌身材那更是整个大凤朝也挑不出几个的翩翩美公子。多么好的女婿人选啊。可惜自己只有一个儿子。

  其他四个兄弟家里也没有年龄合适的女孩子。其它远房亲戚家,也没有出类拔萃,年轻貌美的女子,哎,可惜可惜啊!

  叶秋光看到镇南王讨论完战策,盯着自己,满眼可惜,不知为何。他问镇南王:“王爷,您为何看着属下摇头叹息?属下有何不妥之处吗?”

  镇南王说:“不瞒贤侄,我在可惜,自己为什么没有一个年貌相当的女儿或者侄女?老夫太喜欢你这个年轻人啦!如果能做我们公孙家的贤婿那是祖上积德。

  可惜啊,公孙家的女孩子本来就不多,不是早已有婚约在身,就是还是稚童。所以我深感可惜啊!”

  叶秋光被说得脸色通红。不知如何应对。

  镇南王心情大好地哈哈大笑。说:“幸亏我儿子的眼光好,与暖暖定下婚约。你也算我们公孙家的子侄啦!”

  叶秋光尴尬地嗯嗯两声。不知该不该提醒王爷,他这是外戚,怎么也算不上公孙家的子侄吧?想了想,还是不要扰了他老人家的好心情了吧。

  镇南王突然回头问叶秋光说:“如果你以后娶妻,我可不可以认你妻子做干女儿?那你就是我的女婿啦!”

  叶秋光尴尬地笑笑,回答:“能受王爷如此抬爱,小侄荣幸之至。不过现在讨论认干女儿一事,还是为时尚早。我还不知道她是谁。也得她和家人同意,我才敢答应王爷的提议吧。”

  镇南王傲娇地说:“大凤朝还有谁家女儿不想当我的干女儿吗?皇家公主给我做干女儿,我还要考虑考虑。贤侄,你多虑啦,只要你同意,你的妻子和岳家不会反对的。”

  叶秋光无奈地回答:“王爷,小侄当然是荣幸之至,莫敢不从。”

  镇南王拍了拍叶秋光的肩膀说:“贤侄,这次战事结束,你的婚事要考虑啦。我让你婶娘帮你多选几个样貌家事都出众的女子,你多相看相看。”

  叶秋光只能欣然接受。

  第二天,丘西没有动作。尕丹却是派来了一员小将,带着两万骑兵,气势汹汹地前来叫阵。

  叶秋光点兵一万,列队出兵。只见尕丹的小将也就十八九岁,一副初生牛犊的模样,傲气十足地叫骂:“对面来人,因何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戴着一副鬼面具,你以为你是兰陵王高长恭呢?见到你家二路元帅诺丹,还不赶快下马来投降?”

  叶秋光听着好笑,这是谁家的二世祖,戏文听多了?这叫骂声倒是有些功夫。

  叶秋光回他:“敌方来将,莫要多言。单挑,群战,任选其一。”

  那个骄傲得像只大公鸡似的二路元帅诺丹,抖缰绳,夹马腹,催马摇枪就冲叶秋光的心脏刺来。恨不得一招将叶秋光扎个透心凉。

  叶秋光身形未动,长枪伸出,右手在前握枪杆,左手握住枪尾。

  两把枪杆接触瞬间,叶秋光左手画圈,一涮枪尖,对方的枪尖扎空,叶秋光的枪尖扎到诺丹的左肩窝儿。扎了一个血窟窿,汩汩冒血。

  这还是叶秋光看对方小将太年轻,给他手下留情了。否则,沿着护心镜的边缘,扎入左胸,这个毛头小子就一命呜呼了。

  敌军阵营大乱。诺丹差点摔下马去,被叶秋光“嘭”的一把,抓住他的蹀躞带,放到马鞍桥上,回归了本队。让军医赶快上金创药。止血包扎。然后将他扔进囚车。

  敌方的其它将领和士兵傻了,自家二路元帅一笑被人家给擒获了,这仗该怎么打?要不要像上次那样,赶快跑,跑回军营就安全了。

  于是,不等其他将军下令,骑兵开始调转马头,赶快逃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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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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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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