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久没有见到女儿,林父两眼泛着泪光,仔细打量着,见她面色红润,才放下心来。
向阳就没有父亲那么感伤了,他牵着安安,对林芷露出了大大的笑脸,“姐!”
林芷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又变帅了。”
向阳脸一红,磕巴道:“还…….还好吧。”
“这是乐乐吧,哎呦,都长这么大了,是外公不好,到今天才来看你。”林父弯腰,一脸慈爱地看着摇床里的外孙,说着,还从口袋掏出一个红包,塞在小家伙的荞麦枕头下,“来,这是外公给你的见面礼,让你妈给你多买点好吃的。”
“爸,你这是干什么,乐乐不要!”林芷上前阻止,早在她生完报信的时候,林父就汇了一百块钱过来。现在又给,她都不好意思了。
“啧,你这孩子,又不是给你的,你问问,哪个做外公、外婆的,第一次见孩子不拿红包?你妈不在了,这个钱就当是我替你妈给的孩子的。”
林芷作罢,老人真心拿钱出来,你要是推脱狠了,弄得老人家不开心。
“行,我替乐乐谢谢外公。”
“这才对嘛,弟弟有,姐姐也有,”林父又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安安,摸摸小丫头的头道,“之前听你妈妈说,我们安安在学校参加了唱歌比赛,还得了第一名,这是外公给你的奖励。”
安安见到红包两眼泛光,虽然心里非常想要,但还是把目光投到了林芷的脸上,眨巴着。
“不要看你妈,这是外公给你的,你自己收着,留着买文具、买吃的。”
林芷叹口气,给了安安准话,“收着吧,要谢谢外公。”
安安高兴极了,努力憋笑对着林父道谢:“谢谢外公,下次唱歌我还要拿第一名!”
林父哈哈大笑,“好,下次得第一名,外公还给你奖励!”
“那我要得很多很多的第一名~”
红包的诱惑力太大。
林芷扶额,这个小贪财。
“外公,你快进来坐,我唱歌给你听。”
妈妈常和她说,没有谁可以不劳而获,现在外公给她奖励,那她要唱歌给外公听,外公还没有听过她唱歌呢!
向阳见安安因为一个红包就忽视了他,很是不开心,原来他们之间的“感情”竟然比不过金钱的魅力。
“安安,那我呢,你都不唱歌给舅舅听。”
“我声音很大的,舅舅也能听到。”hΤTpS://WWω.sndswx.com/
向阳:我是这个意思吗?
“好吧。。。”
“爸,你抱着乐乐吧,小家伙不认生。”
“真的啊,这孩子乖。”林父乐呵呵地接过女儿递过来的小外孙,“走喽,我们进屋里听你姐姐唱歌。”
林芷也跟着进去,夏天热,她每天早上都会烧一壶开水放凉,然后兑着喝。
她倒了两杯水放在桌子上,“爸、向阳,水是温的,我把几件衣服洗了,就来陪你们。”
“好好,你忙你的,我们不用你陪,对了,你中午少烧点菜,我买了一只烤鸭。”
“嗯,知道了。”
林芷在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歌声,还有鼓掌叫好声中加快洗衣服的速度。
小丫头唱的是一首红歌,梁毅教她几次她就记住了,之前六一儿童节,托儿所要举办小型的活动,小丫头主动举手报名,她胆子大,形象又好,老师巴不得她参加。
就算小丫头不举手,老师也会选她的。
六一儿童节那天,政府单位的好几个领导都来观看了,毕竟是单位的托儿所。
安安一出场,就让人眼前一亮,她身上的小军装是林芷专门扯布,再加上梁毅穿旧的军装改造的。
腰间扎着皮带,小身板一收,笔挺挺地站在舞台上,严肃起来的小脸上的表情和梁毅如出一辙,只不过是稚嫩版的。
光装扮上就已经加分了,更何况小丫头的大嗓子,一首《红星照耀我》被她唱的气势磅礴。
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林芷也在,那一天是星期五,她特意请假来参加安安人生的第一场演出。
她举着相机拍照记录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骄傲,那是她的女儿!
小丫头唱完,台下掌声雷鸣,不认识她的领导们纷纷侧头打听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太有范了。
得知她是军人的后代,由衷感叹道,难怪这孩子一身正气,还一点不怯场。
等所有的节目表演完,安安当之无愧得了第一名,获得了她人生中第一笔奖金——一块钱,还有一个精致的文具盒。
文具盒被小丫头收起来了,她说那个文具盒要等她上一年级的时候再用。
一块钱则被她她大方地给了林芷,林芷现在想起小丫头的话,心都是暖乎乎的。
——妈妈,这是安安挣的钱,给妈妈买好吃的,妈妈养安安太辛苦了。
这个钱林芷没有用,而是用一个信封装了起来,放在她专门为孩子打的一个小箱子里,里面有孩子的胎毛,小手印、脚掌印等。
每一样东西都用信封装好,上面标注了哪年哪月哪日装进去的。
没有孩子的时候,林芷并不注重这些形式感,但是有了孩子就不一样了,她想把孩子的每样东西都收藏起来,等到以后再拿出来翻看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情。
六一之后,她挑选了很多张安安的照片,特意去照相管打印彩色的照片,然后塑封起来。
每一张都精神饱满,好看得不像话。
她给两边的父母都寄了两张,写信的时候特意提了小家伙唱歌第一名的事。
她不知道的是,林父和梁母收到照片和信时,恨不得把照片怼所有人脸上
——看,给我看,这是我外孙女/孙女!
她长大了是要当歌唱家的,从小看到大,小时候唱歌就得了第一名,长大还得了?
那必须妥妥的歌唱家!
现在这个小小的歌唱家,唱完一首歌之后,见外公和舅舅都这么的捧场,表示非常的满意。
于是又开始了下一首歌,势必要唱到尽兴。
林父看着小丫头精力十足的样子,心里别提多满意了,这孩子从小就养得好,真不愧是他的外孙!
想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唱歌也好听,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媒人往他家门槛上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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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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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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