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杨梅陈荷花>第444章正式推出市场了
  三月的北地,还是挺冷的。

  古语有云,不吃端午粽,棉衣不敢送。

  这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没有到端午节之前啊,天气乍暖还寒,不可以早早把棉衣收纳起来。

  是以,杨梅现在继续折腾毛衣,要是人手和速度上能提升起来的话,还是能赶在端午节前赚一波红利的。

  彩色的羊毛线收回来后,杨梅便把牛菊花和周二狗媳妇她们带着的那支女工团队叫到了家里来开了个会。

  女工们负责的工种,杨梅根据每个人的水平做了全新的分配。

  一件毛衣,杨梅没有安排让一个人单独完成。

  每个人都有固定负责的领域,还是以流水线的形式来完成。

  这样,不管是哪个地方钩织得不好,亦或者是谁的过失,都有据可查,一目了然。

  至于衣裳的尺寸,杨梅则是以后世做成衣量产的模式来做的安排。

  男女款的毛衣,杨梅在成衣铺子找了掌柜了解下大致的尺寸。

  因为毛衣是贴身穿着才会暖和,所以尺寸不宜过大。

  杨梅仔细斟酌后,选用了三个通用尺码。

  男子的毛衣颜色,以藏青色、天青色和烟水兰为主。

  女子的毛衣,则是以桃花粉、烟霞红和碧水兰为主。

  款式上,斟酌再三后,只做了少量的大圆领套头的,剩下的,基本是交襟领短款的。

  杨梅还把自己新研究的花样子一一画了出来,把指法也一一教给了女工们。

  牛菊花终于如愿以偿从杨梅手里捞到了一个纺织工坊管事的职务,乐得合不拢嘴。

  当天就拿着鸡毛当令箭,啊不,是恪守管事应有的职责,认真安排了手下女工们各自负责的领域,把纺织工坊打理得井井有条。蜀南文学

  杨梅还真没想到死对头牛菊花还有这方面的本事。

  只能说人不可貌相。

  有时候放下成见,更能看清楚对方身上的优点。

  杨梅抽空过来查了下成品毛衣的品相。

  有牛菊花这个质检QC时刻盯着,成品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个别小细节上的小瑕疵,杨梅觉得可以忽略,毕竟纯手工的钩织不是机器,可以做到绝对精准的完美。

  “秀才娘,咋这批毛衣毛裤,瞧着都没啥问题吧?”牛菊花略有些紧张,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杨梅嗯了声:“有你看着,没出什么大问题。

  要是小细节能再完美一点就更好了。”

  牛菊花忙点头应道:“秀才娘,你放心,我都记着呢。

  细节上的小瑕疵,我后面会再琢磨下如何尽善尽美。”

  杨梅满意的笑了笑,让牛菊花把成品毛衣的数量和尺码配比清点后出具一份清单给自己。

  接下来,是时候把毛衣正式推出市场了。

  ......

  马幼薇的《凡女仙途》第一册前几日已经正式上市了,如老祭酒和杨梅所料,新话本故事发售后,市场反映空前火热。

  因为有原先那本《赦荆钗》打底,马幼薇积累了一批的死忠粉。

  《凡女仙途》第一册销售的数据已然是有了保证。

  可因为凡人修仙流的模式此前从未有人写过,‘我是锦鲤她姑’就成了这一派的开山鼻祖。

  人性的又一个特质就是贪生怕死。

  从古至今,从上到下,不管是高高在上掌握生杀大权的天子还是底层犹如蝼蚁的平民百姓。

  哪个不想要长命百岁?

  哪个不想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长生不老,不灭不消,这是很多人内心最大的渴望。

  凡人修仙,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精神世界上的憧憬和圆满。

  所以,第一本以凡人,还是女子为视角的修仙话本故事在老祭酒用心的宣传包装下,火得一塌糊涂。

  ‘我是锦鲤她姑’这个笔名,更是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符号。

  话本圈子里的话本迷们,已经为将‘我是锦鲤她姑’直接封神了,虽然大家还不清楚作者是个怎样的人,可这并不妨碍她们内心对作者的盲目崇拜。

  因为这一次《凡女仙途》是多地同步上市销售的,所以,书坊的印制数量比起《赦荆钗》那会儿要庞大得多。

  可就算这样,几日后,京城和江南那边合作的书商便都纷纷加急传信回来,要求加量供应,并且催促第二册尽快印制上市。

  老祭酒看着自己成功策划的成果,高兴得饭都多吃了两碗。

  但让他最高兴的还是收到了亲闺女差人送来的礼物。

  锦缎做的礼盒中,整整齐齐的叠放着两套毛衣毛裤。

  马季礼在一旁介绍道:“老爷子,这是我娘年后一直在忙的新项目。

  做毛衣的原材料,是从北蛮那边收回来的。

  我娘说卷羊毛的是软黄金,用羊毛纺织成羊毛线,再用羊毛线钩织做成毛衣,穿在中衣外面,能有效保暖。

  您看,我娘早早就给我做了一件。

  这个冬天,我连斗篷都用不着,只需要一件毛衣,一件棉衣,就足够御寒了。”

  老祭酒一点儿没醋闺女先给外孙做,没有紧着给自己做。

  说实话,他们的父女关系没公开,甚至杨梅自己根本都不知道她们有这层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杨梅还能想到自己,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两套毛衣毛裤,这份沉甸甸的心意,老祭酒只觉得倍感温暖,眼角不自觉都沁出了泪花。

  “季礼,你这白色的毛衣,可没老夫的好看。

  马娘子真是懂老夫的心意,老夫就是喜欢这藏青色和天青色的衣裳。”

  老祭酒老脸笑成了一朵菊花,将两件不同颜色的毛衣拿起来,放在身上比划着。

  “哎呀,这毛衣的款式还是不一样的?”

  看到老先生惊讶的模样,马季礼忍俊不禁,说:“我娘说套头的紧实一些,会更保暖。

  但有些人可能穿不习惯,觉得套头麻烦,不好穿。

  于是,我娘便沿用了开襟的款式,只是这毛衣长了累赘,便只做到了小腹的长度。”

  老祭酒点点头,觉得闺女真真是心思灵巧,面面俱到,啥都能考虑周全。

  他臭屁的去了屏风后面,把外衫褪下来,隔着一层中衣,把一件藏青色毛衣穿在了身上。

  “唔,这毛衣上身又轻又软,还很暖和。

  有了毛衣,老夫日后也不必再里三层外三层套那么多件衣裳了,真真是方便!”老祭酒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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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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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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