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盛唐风流狗尾巴狼>第12章 旧情绵绵
  白宋早知唐朝的银子特别值钱,却不想如此值钱。

  一头生鹿,去了皮脏,足足四五十斤。

  二两银子全买下来了。

  这点儿钱足可供给一三口之家饱腹三月有余。

  桑桑看得目瞪口呆,不想白大哥去了林家后出手变得如此阔绰,二两银子出手都不带还价。

  当下心中欢喜,知道白大哥在林家的日子过得很好,不然也不会这么有钱。

  但欢喜之余,心里也多了些落寞,回家的路上变得安静了许多。

  桑桑家在西郊内一片联排屋棚下,除了屋顶,四面竹编墙全天透风,中间用麻布拉上了帘子,将本就狭小的空间分割两室。

  外面有灶台、水缸、米缸、笤帚等农家常见的物件。

  桑桑家如此,周围各家民户亦是如此。

  回想林家的高墙别院,简直是天壤之别。

  桑桑丝毫不觉自家简陋,到家之后恢复了精气神,扯着嗓子就喊:“娘,白大哥回来了。”

  棚屋里间传来妇人咳嗽的声音:“咳咳咳……哪个……哪个白大哥啊?”

  “白宋哥哥!”

  “白贤侄回来了?”

  里面声音忽而激动,然后帘子被掀开,妇人佝偻着身子,扶着隔墙的梁柱探出头来,一头黑白相间的乱发,满脸憔悴的灰斑,乍一看有几分瘆人。

  但白宋早已从记忆中搜寻到了这位妇人。

  她就是桑桑的母亲黄氏,具体叫什么,白宋一直都不知道,只是称之为婶婶。

  说是婶婶,但人家以往对白宋的关怀可说是母亲。

  白宋兄妹一直受其照顾。

  残缺模糊的记忆让白宋对这位妇人多有亲近之感。

  但婶婶如今模样和记忆中大不相同,不禁问道:“婶婶,才一月不见,您怎么如此憔悴?”

  “娘亲病了。”

  桑桑低下头,有些低落地说。

  黄氏却是一笑:“没什么,谁没个病?过几天就好了。咳咳……”

  这句话搪塞他人还行,白宋可是专业的,一眼就看出黄氏的病非比寻常。

  “婶婶,你让我仔细瞧瞧。”

  白宋的话让母女二人一愣。

  白宋随之解释:“此去林家照顾林小姐,耳濡目染学了几分医术,一般病症难不倒我。”

  母女二人都知道,白宋入赘林家是因林小姐感染瘟疫,白宋去照顾林小姐学会了一些医术,此事倒是不难想象。

  桑桑一向崇拜白大哥,听白大哥这么一说,立即面露喜色:“娘,你赶紧让白大哥看看。”

  黄氏将信将疑,还是点点头。

  白宋把脉之后又看了黄氏的眼白、舌苔,心下已经有了论断。

  林香儿染的不是瘟疫,眼前的黄氏却是染了真正的瘟疫!

  外界传说邙县外有瘟疫肆虐不是虚谈,果然是有瘟疫在横行。

  在西郊棚户群这般环境下,简直就是瘟疫病毒的温床,人传人可说是必然发生的。

  不过嘛,眼前的瘟疫不是什么大麻烦。

  是危害性相对较弱的疟疾。

  危害性相对较弱是从白宋的视角出发。

  疟疾放任古代,那可是臭名昭著的瘟疫三大元凶之一。

  久病不治,死亡率很高。

  传播途径主要靠蚊虫,极其难以控制。

  白宋表情逐渐的严肃,治疗疟疾的关键是青蒿,这倒是华夏的本土产物,只是白宋并不清楚青蒿的具体生长环境。

  要医治黄氏,可以依靠神秘的空间获得一部分青蒿。

  但即便现在治好了黄氏,瘟疫没有得到控制,即便是好了也有可能复发。

  治好一人是治标不治本,依靠空间能力,绝无可能获得如此大量的青蒿。

  白宋沉默了好久,桑桑也开始跟着担心:“白大哥,娘亲的病是不是很难?”

  “贤侄,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这病不好医的,周围好些人都得了一样的病,吃了各种各样的药,没一个能见好。听外面的人说,这个病要九千岁的血才能医。”

  “九千岁的血?”白宋狐疑。

  “就是要成了精的王八血,听说是邻村的佃户老爷花一百贯钱从神仙道人手中换来的,人家喝了九千岁的血,病就好了。”

  “啐!”白宋不屑地啐了一口,“婶婶放心,这病我能治!”

  “真的?”桑桑惊喜道。

  白宋不多说,给了桑桑一粒碎银子,叮嘱了十余种药材,叫她马上去县城的药铺置办下来。

  而白宋则假借犯困之名,在破落的棚户下想着青蒿打盹儿。

  一连数日,白宋没有动用过空间的能量。

  青蒿不算什么珍奇之物,相信能从空间里获得一些。

  果然,白宋从空间内获得了三株青蒿,足够一人用药。

  ……

  申时,天际多了一层飞雪。

  林香儿趴在窗口看着院中已经盛开了梅花阵阵失神。

  今日出游,本以为会是十分难熬的一日,心心念念割舍不下的徐公子再次出现,看到他背叛誓言,放弃名誉,这份失落和失望应该是撕心裂肺才对。蜀南文学

  但林香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事情过去了,自己就真的没有再去想了,那视若珍宝的手绢却真的丢弃在外没有再捡。

  现在脑子里想的不是什么徐公子,而是那个出身寒门的登徒浪子!

  林香儿使劲儿地甩着头,努力地不让自己去想那个坏人,努力地想着以前和徐公子的那点点风花雪月。

  相守湖畔,隔水相望,歌以寄情,诗以咏志,这才是大家闺秀最崇敬的浪漫。

  数日前,当林香儿头一次听说徐公子入赘商贾之家,成了别家的上门女婿,悲愤之中万念俱灰,因为一时之气竟然险些丧命。

  那时候,林香儿还可以为了徐公子去死。

  可现在,简简单单的一个照面,徐公子仿佛成了过去,好像这个人在自己心中也没有预想中那么重要。

  数年情谊,一个念想就过去了?

  反倒是那个才认识几天的寒门混子,怎么就突兀地出现在心里挥之不去?

  想想那厮做的一切,摸腿揉臀,捏肩揩油,专横强吻,哪一件不是天大的冒犯?

  要是被父亲知道,那厮早就被打死不知道多少回了!

  可偏偏自己就不愿告诉别人,害怕他人知晓,好像是两人之间独有的小秘密,想着生气,却还是要想。

  “这人怎么还不回来?是迷路了还是根本不想回来了?”

  “人家也是生气,才会丢下他的嘛……一个大男人,不会如此小气吧?”

  想着,林小姐坐不住了,冒着风雪也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她要亲自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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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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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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