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将草药晒干之后,再送去医馆。
有了那半株人参兜底,苏秀禾下山的路走的飞快。
赵芳看见婆婆大中午的就回家了,有些疑惑,娘以前不是不到天黑都不回家的么?
莫不是在山里碰上了什么山精野怪?受了惊?
“娘,你这是咋了?”
她一边说,一边拿来茶碗给苏秀禾倒了一杯满满的凉白开。
苏秀禾一口气喝完,才解渴,擦了下嘴角的水渍说:“没咋,就是在山上碰到了巴大夫,让咱以后再采到草药晒干了以后,就送他那去,这样就省得坐车去镇上卖了。”
回来的路上,她纠结了好一阵,还是决定将人参的事先瞒下来。
人心不能试探。
一两银子,旁人可能不会动心。
但一百两……就不好说了。
为了钱,血脉相连的母子都能翻脸,何况是媳妇?
“那敢情好啊,娘,您要不也教教我怎么认草药吧,这样我也能摘些补贴家用。”家里里里外外全靠婆婆一人撑着,她着实心里过意不去。
她也只能帮着做做家务,带带孩子,帮不上婆婆的忙。
“不急于一时,我先教你认字。”
盛夏的午后太阳毒辣,不适合出门干活。
苏秀禾索性在灶膛里抽出一根烧火棍,“老二媳妇,下午也没啥事,我就教你先认字吧。”
赵芳眼里满是惊喜,“娘,您说真的?”
她也要开始学习读书了?
就像弟弟一样?
当初娘为了给弟弟凑束脩,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将她卖给了林家。
林家恶名在外,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完了。
没想到……婆婆不仅变好了,现在待她,比亲娘还要好。
“我还能骗你不成?你去喊阿香也出来,我一块儿教。”
苏秀禾在土胚墙上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充当自己的黑板。
烧黑的烧火棍画在墙上,正好能留下清晰可见的印子。
第一堂课,她没打算教复杂的的。
先从自己的名字开始着手。
苏秀禾先在墙上写下了赵芳的名字,后面跟着林香的名字。
“这就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赵芳,林香。”苏秀禾拿烧火棍充当教棍,指着墙上的那四个字缓缓说道。
赵芳曾经跟自己弟弟讨教过自己的名字怎么写,虽然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但看到墙壁上属于自己的那两个字,怎么看,怎么亲切。
“你们先在墙上临摹临摹,等以后咱们有钱了,再买笔墨纸砚。”
赵芳拿着烧火棍,一笔一笔的将自己的名字依葫芦画瓢的画了出来。
林香也学着母亲的样子,吃力的拿着棍子在墙上画名字。
光是两个字,就让她们大汗淋漓。
赵芳见自己的字和婆婆差距甚大,又在角落里找了个干净的地方继续写起来。
看她这般刻苦的样子,苏秀禾都想给她竖个大拇指。
这么勤劳质朴,又认真好学的崽崽,为什么不是她的亲闺女?
苏秀禾见她们俩写的起劲,便就先去了一趟医馆。
巴农已经准备好了银票在等她了。
接过这张银票,苏秀禾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没错,就是一百两!
“巴大夫,我就是好奇,谁能这么大手笔的买下这株人参?”
这十里八村的,虽说也有个别富裕人家,但能花几百两买一株人参的恐怕一个都找不出来。
巴农原本不想跟这老妇多交流,但不知怎么的话就脱口而出,“我侄儿身患重疾,必须得要人参吊命,不然可能活不过今年。”
可惜他的医术实在是浅薄,治不好自己的侄儿。
年少时堂兄对他如同亲兄弟,可他却连他唯一的子嗣也救不回来。
如今也只能替他寻得这些年份久远的人参,吊着那口气,期盼能早日找到神医,来救侄儿的性命。
“你侄儿得了啥病?”
疑难杂症,她拿手啊。
能花几百两银子买人参的大户人家,出手必然阔绰。
她的水井青砖房,三进的大院子,还会遥远吗?
巴农惆怅的摇头,“不知。”
算了,这位巴大夫的医术,她是见识过的,确实不咋地。
能被他看出来的,还叫啥疑难杂症?
“巴大夫,其实我亡夫曾经留下来过一本专门治疑难杂症的医书,你要是信得过我的话,不如让我试试?”
巴农直接回绝,“林老太,你莫要拿老夫开玩笑了。”
这泼妇会治病,母猪都能上天!
苏秀禾懂别人不信任她。
不过,既然她下定决心的事,就不会轻易放弃。
“巴大夫,要不,待会儿进医馆治病的第一个人,由我来医治,你看如何?”
“不行不行,你别败坏了老夫的名声。”巴农只想苏秀禾快点出去,别败坏了他的名声。
刚要喊药童送客,门外就传来一阵哭天抢地的声音。
“巴大夫,救命啊,快救救我丈夫!”
一名头部重伤的男子被人放在简易担架上抬进了医馆,鲜血不断地从伤口涌出来。
依照古代的医疗水平,基本上就没救了。
巴农看了一眼就摇头,“回去早点准备后事吧。”
“巴大夫,我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求您一定要救救我丈夫……”那名年岁看起来不算太大的妇人,抱住了巴农的腿,哭得撕心裂肺。
苏秀禾不忍看过去,“巴大夫,要不我试试?”
巴农神色凝重,“林老太,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没在开玩笑。”苏秀禾吩咐药童将重伤的男子抬进里面的病房。
巴农也想跟进去,却被先他一步的苏秀禾堵在了门口,“独门医术,恕不外传。”
说完,她从里面拴上了门。
苏秀禾唤醒多日没打开的系统。
神经外科。
交完手术费,苏秀禾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滴血,整整二十两……
这可比救她儿媳的命,贵多了。
而且看这户人家的衣着,也不太像是给的起二十两银子的大户人家。
算了算了,就这一次,以后断然不能这么随随便便就救人。
伴随着手术室的灯光熄灭,病人被推了出来,重新放到医馆的病床上。
原本头皮几乎都要被掀开的男人,如今伤口被缝合好,裹上了洁白的纱布。
苏秀禾担心露馅,在药房买了一套基础手术器具,在病房里找了点洗的破旧的纱布,又重新将男人的头包扎起来。
处理好一切之后,她才将病房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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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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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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