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绣着花纹,已经黑的看不出原本材质的布,包裹着一个四方盒子。
周爷爷不假他手,谁都不让碰,两个小孙子直接被儿媳妇带到里屋去了,扒在门框上往堂屋里看。
周爷爷把包裹的东西一层层打开,露出黑色的四方盒,李曼君三人都下意识屏住了呼吸。ΗtτPS://Www.sndswx.com/
“阿嚏!”周爷爷自己被灰尘弄得打了个喷嚏,幸好盒子是放在吃饭的小桌上,要不然屋里这几个人心肝都要颤一颤。
终于把盒盖打开,四只如玉般透着瓷器莹润光泽的小茶杯摆了出来,白玉低,上面是红色的梅花和乌黑的枝干,颇具美感。
每一只杯子上面的花纹都不同,另外三只,一只是绿色的竹,一只是墨色的兰花,还有一只是淡黄的菊花,四只正好是梅兰竹菊四君子。
周爷爷把最大的茶壶拿了出来,缺了一个盖子,壶口敞着,是一只白色胖肚单耳瓷壶,上面有墨色的山水。
周爷爷儿媳也是第一次看见这套老祖宗传下来,带着福气的宝贝,原以为是什么金光灿灿的东西,再不济是条小黄鱼也好啊。
可就是这么一套茶具,真的好让人失望。
李曼君微垂的眼眸里划过一抹惊艳,她被这套瓷器的釉色惊艳到了。
不是干白,而是透着玉色,润度非常高,并且很薄,火塘里的火光照过来,玉色底色上又多了一层跳跃的火光,整套杯子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忽然有了生命的气息。
“周爷爷,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李曼君小心问。
不出预料,不让碰,能让看已经很不错了。
刘燕姐弟两对这些老物件是一窍不通,倒是觉得这套茶壶蛮有意思的,但更多的,也看不出来了。
李曼君没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那我凑近点欣赏一下行吗?”
刘成眼巴巴看着,周爷爷心软,点了点头,“小心点,这可是我周家的福气。”
儿媳妇靠在门边,嘴角撇了撇,狗屁的福气,要是真能带来福气,她男人也不至于这大冷天的还要去河边捞鱼,就为了给老头补补身体。
家里穷的都用野菜炖粥了,米还是上次刘成小弟送的,要不是有人家送的这一袋米,家里早揭不开锅。
有时候儿媳妇总忍不住在心里默问老天,为啥别人家光景这么好,自家守着福气却还过成这猪狗不如的日子。
如今在看老头宝贝的福气居然就只是一套杯子,心中更加郁闷。
怨气过重,李曼君都察觉到了,回头看了她一眼,儿媳妇冲她咧嘴一笑,憨厚朴实。
李曼君回以微笑,收回目光,再桌前蹲下,近距离观察这套瓷杯。
不能上手碰,她就看不了杯底和茶底的标记,没办法,只能睁大眼睛仔细看,看看能不能看出点不一样的痕迹。
然而,她不是万荣明,盯着看了半晌,周爷爷都有点不高兴了,也只是再茶壶底部看见几个模糊的蓝色印记。
屋内昏暗,这地方也没通电,根本看不清楚细节。
李曼君无奈放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周爷爷的描述可知,这套瓷器很有些年头了。
刘燕好奇的问:“这套宝贝周爷爷您的祖先是从哪里得来的?”
她话刚出口,李曼君就感觉不妙。
一下秒,周爷爷放晴的脸瞬间转阴,把宝贝仔细收起来,进了屋,闷声闷气的要赶人。
儿媳妇忙上前打圆场,刘成和李曼君又是好一通解释,周爷爷这才从屋里走出来,勉强答应李曼君过几天带万荣明来看。
三人离开时已经是傍晚,中午在周家吃了八宝粥,囫囵垫了肚子。
儿媳妇送三人到山脚下,周家的儿子也回来了,夫妻两解释了一下周爷爷为什么这么忌讳人家问宝贝出处。
因为这套宝贝是当年周爷爷的爷爷在富人家干活时偷出来的,跑得匆忙,掉了个茶盖,也没顾得上捡起来。
这种事,一般人是不会跟外人说的。
刘燕表示又涨知识了。
周家儿子还有点不好意思让三人就这么走了,留吃晚饭,李曼君三人婉拒。
“那个......”周家儿子看向李曼君,欲言又止。
李曼君微笑着点点头,示意他说。
周家儿子回头往家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才小声问:“我家这套杯子,值钱吗?”
李曼君无奈一笑,“不管值钱还是不值钱,也得爷爷舍得卖才行。”
儿媳妇眸光闪了闪,小心翼翼凑上前,贴在李曼君耳边问:“要是爷爷肯卖,能卖多少啊?”
李曼君微微后退,一副为难样子,“这不好说,得我朋友来看过才知道,如果是真的老物件,几百块到几万都是有可能的。”
“当然,也有可能一文不值。”李曼君又补充。
周家夫妻两眼中刚燃起的火苗,瞬间又变得黯淡,但并未完全熄灭。
三人骑车回到石楠镇,天都黑透了,各自家去。
王晓娟给她留了饭,李大为关心问:“去了多远啊?这么晚才回来。”
李曼君说了周家所在村子名,李大为都吃了一惊,“跑这么远!”
“那地方可偏得很,也是出了名的穷。”李大为从报纸里抬起头,叮嘱李曼君下次不要这么晚才回来。
她们这些年轻姑娘小媳妇,到这种偏僻村庄,一不小心可就回不来了。
李曼君狼吞虎噎吃着妈妈留下的晚饭,点点头,“喊了刘成一起的,他去过好几次了,没事。”
先前李丽君想着姐姐嫁人自己就能一个人霸占一间房,可现在她自己都进城里读书去了,今夜李曼君躺在床上,想着这事就忍不住笑出声。
现在,这个房间被她一个人承包!
心里惦记着周家的茶具,第二天李曼君起个大早,赶了最早一班车回榕城,马不停蹄就去找万荣明。
“稀客啊!”万荣明惊喜的从炭盆前站起来,“你怎么来了?”
话是这么问,但两人眼神一对上,就知道有新家伙。
李曼君把新买的胶桶鞋放在他面前,笑着说:“万叔,有没有兴趣跟我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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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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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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