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回1981年>第79章 好人家
  林建国从自己鼓鼓囊囊的解放包里掏出一个卷起来的、一模一样的解放包,在李爱莲惊喜的目光下递给她,笑着说道:“爱莲妹子,你马上就要上学了,这个书包送给你,另外还买了几样东西,都在书包里面放着呢,祝你学业有成,永远第一名。”

  建国哥竟然给自己买了个书包?!

  自己也要拥有一个新书包了?

  看到林建国递到自己面前的书包,这一刻,小丫头心里都被幸福和甜蜜给填满了,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仿佛身在云端。

  强忍着心中幸福的感觉,李爱莲看向石红梅,小声问道:“娘……”

  知道闺女的意思,石红梅笑眯眯的说道:“你跟建国也不是外人,既然建国想到你了,你就收下吧。”

  “嗯!”

  李爱莲开心的用力点头,这才小心翼翼的接过书包,同时,向林建国投过去一个羞涩却甜蜜的笑容——这个时代的农村人,从来不习惯说谢谢,成年人之间的感谢是“老X,来俺家喝酒,俺杀了只鸡”或者是“老X,你家有事的时候喊俺一声,俺去跟你帮忙”,而像是林建国与李爱莲这种未婚小年轻之间感谢,那就是一个甜甜的笑容了,可以说,李爱莲对林建国的全部情愫,都在这个能够醉死人的笑容里。

  这就是爱情的感觉吗?、

  看着开心的李爱莲,心里同样开心无比的林建国也忍不住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倒是林卫红,实在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催促道:“爱莲妹子,赶紧打开书包看看啊,里面都有什么。”

  对于自己这个兄弟机会送给他媳妇什么东西,林卫红这个大姑姐的心中充满了好奇。

  李爱莲原本是准备打算回家再自己一个人看的,可大姑姐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拒绝,迟疑了一下,还是打开了书包,但下一刻,她就愣住了……

  看着女儿的反应,石红梅有些奇怪:“咋啦?”

  “有块表……”

  看着书包里面的表,李爱莲被震撼的几乎说不出话来,说话的同时,将书包递给自己的母亲。

  “有块表?”

  石红梅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女儿这话是什么意思,赶忙将书包从女儿手中接过来,往里面一瞅,可不是么,书包里面除了几个本子、一个铁皮文具盒之外,还有一个比老爷们的拳头大出来两三圈的表,这是……

  她连忙抬头看向林建国。

  “婶子,这是一个闹钟,”林建国笑着道:“俺想着俺妹妹以后上学,有个闹钟能方便不少,闹钟这个东西只要定好时间,到了时间就会响,声音还挺大,这么一来,俺妹妹就再也不用担心早晨睡过头了。”

  毫无疑问,这个机械闹钟也是林建国从商场里面找到的,其实依着林建国的想法,他其实是想要送自己未婚妻一块手表的,不过想到李爱莲回去上的还是小学,在这个整个村子也未必能够找到一块手表的年代,一个上小学五年级的小姑娘竟然戴了块手表,这未免有点太过扎眼,于是退而求其次,林建国决定送她一个小闹钟——闹钟的话,家里也能用不是?

  “这是闹钟?”

  “这就是闹钟啊……”

  看着石红梅手中的这个比成年男子的拳头略大一些的闹钟,石红梅和林卫红都是一脸的惊叹。

  闹钟这玩意儿她们只听说过,却从没见过,据说这玩意儿很神奇,只要你定好了时间,到了你预定的时间之后它自己就会响,完全不用担心睡过头,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好东西,可不管是石红梅还是林卫红,都没想到自己林建国竟然会送李爱莲一个闹钟。

  石红梅还好,除了觉得这个礼物太贵重、好像不太合适之外,她心里更多的还是高兴:女婿送闺女这么贵重的礼物,说明女婿对闺女重视啊,这当然是好事。

  但林卫红的心里就是纯粹的嫉妒了:老三这个臭小子,当真是有了媳妇就忘了姐,怎么就没想着送给他亲姐一个闹钟?小时候真是白疼他了!

  不过高兴归高兴,石红梅很快反应过来,俩孩子还没结婚呢,如果自家收了亲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周围的邻居会怎么看?老李家还要不要做人了?想到这,她赶紧将闹钟塞进林建国的手里:“孩子你有心了,不过其他东西也就罢了,这个东西太贵重了,俺们不能收!”

  林建国对于石红梅的反应早有预料,劝说道:“婶子,您就放心的收下吧,这个闹钟是俺送给俺妹妹上学用的,有了这个闹钟,以后俺妹妹上学也方便。”

  紧随林建国之后,林卫红也跟着劝道:“是啊婶子,既然建国想到了,您就收下吧。”

  虽然林卫红确实是有些嫉妒,但嫉妒归嫉妒,这个时候自己该怎么做,她心里还是很明白的。

  只是李建国还是小觑了这个时代的人,不管自己和大姐怎么劝,石红梅的态度却是异常坚决,坚决不收。

  丈母娘不肯收,林建国也没办法,只好将求助的目光看向自家大姐。

  感受到了三弟的目光,林卫红默默的叹了口气:家门不幸啊……

  郁闷归郁闷,该帮的还得帮,林卫红想了想,还真被他她想出来一个主意:“婶子,既然您觉得收下不好,要不您买下来呗?我觉得家里有这么一个闹钟也确实挺方便的,不瞒您说,看到这个闹钟,俺觉得这个东西比手表还实用些呢。”

  买下来?

  刚刚坚决不肯收的石红梅,听到林卫红这话,登时就心动了:可不是么,这么贵重的东西,收是肯定不能收的,但如果是买下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且亲家的大闺女说的也没错,如果家里有这么一个闹钟,也确实是方便。

  想到这,石红梅点点头,大大方方的对林建国说道:“建国,俺觉得卫红的法子挺好,这样,这个闹钟俺就买下来了,多少钱?婶子明天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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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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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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