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米的香气熏迷糊的她,甚至一度起了卖大米的心思,但是一算收入,没有卖黄瓜西红柿的性价比高。
吃上了大米,她又惦记上了煮玉米,忙活了一个晚上,外加孩子们去学习的时间,总共收获十穗嫩玉米。
拔掉外皮,放到锅里烧水煮上,那股子玉米特有的香甜味道,飘的老远。
周围邻居被香气馋的受不了,这个年月肚子都弄不饱,哪有人舍得吃嫩玉米?更何况如今是寒冬腊月,这股子气味越发显得诱人。
农村的土地今年秋天之前属于集体的,要想吃嫩玉米,只能是偷取,被抓住下场会很凄惨。
所以,很多人吃玉米碴子玉米面吃伤了,但嫩玉米属于没吃够的食物。还有一些年纪小的,根本没吃过嫩玉米。
闻着嫩玉米香甜的气味,有的孩子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
四个孩子从十几米外闻着香味,一边紧紧闭嘴,怕口水流出来,一边快步往家走。哪想到离家越近,香味越浓,打开厨房的门,迎面扑过来一团白气,带着嫩玉米的香甜。
娘五个又吃撑了。
每隔几天,萧红会回村里一趟,烧炕暖暖屋子,外加捎带一些鸡到县里卖。每次回去毛蛋都会过来,问哥哥姐姐啥时候回来。
她知道是程老娘派毛蛋过来打听消息的,有次毛蛋无意中说到:“奶奶说,大伯娶了新的大伯母,让我们以后不能喊你大伯母了,大伯母啥是新的大伯母啊?我不喊你大伯母,那我咋喊你啊?”
萧红笑眯眯的告诉他:“你以后可以喊我红姨。”
要说无巧不成书,她到镇上等车,跟黄丽梅聊天时,正好看到程大山骑着自行车,从对面过来。
后面坐着一个人,只能看到腿和脚,应该是个女人。
这时程大山也看到了她,脸色变得很难看,把头转向一边,当做没发现她,脚下使劲蹬着车,飞快从她身边过去。
萧红偷偷瞄着,见到了后面女人的模样,脸色很白,身材娇小。
等人走远了,黄丽梅感叹:“刚过去的人,老可怜了。”
萧红挑眉,凑过去,表现的很想知道的样子:“说说咋回事?”
“半年前,她丈夫在采石场出事,死了。这女人才三十多,有三个孩子,最大的不过十岁。”脸上带着怜悯,叹口气:“可怜呐。”
萧红扬扬下巴:“我看有个男人驮着她,这是再婚了?”
黄丽梅摇摇头:“那到不清楚,看样子应该是又找的男人,希望这个男人是个好的,能帮她将孩子拉扯长大。”
看来黄丽梅知道的也不多,萧红对没听到详细情况,没有太失望,以后有机会再打听吧。
如此过了一个月,除了黄瓜西红柿,萧红时不时加点菠菜小白菜之类的青菜,卖的老好了,钱包蹭蹭鼓了起来。
萧红有点想要去省城卖上一波。
可她不放心几个孩子单独住在镇里,本来不打算回村过年,如今只好改变主意。
离过年还有十天,她跟周老师辛老师讲好,年前上到小年,年后初十开课,然后带着孩子回了村子。
看到她们回来,还穿着新衣服,不少人围过来,打听他们在县里的生活的咋样,有没有见到程大山。
付寡妇幸灾乐祸的对萧红说:“魏英红,程大山娶了一个寡妇,前几天带着那女人,还有女人的三个孩子回来过,可惜当时你没在村。”
“你可不知道,那女人长得柔柔弱弱的,让人一看就想捧在手心里疼着,可不像你——”嘴里啧啧摇头,用眼睛斜着萧红,明晃晃的显示她对萧红的不屑。
付寡妇确实瞧不起萧红,觉得她连个男人都看不住,太窝囊。
轻蔑的眨了下眼睛,一仰头走了。
萧红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微笑着对周围看热闹的人说:“你们都学学,咋才能让自家老爷们把你们捧在手心里。”
女人们笑骂:“去你的吧,俺家老爷们要是敢喜欢那样的,我回家给他开皮!”
“哈哈哈,你别吹,现在你去给老爷们开皮,让我们长长见识。”
“滚蛋吧,要开皮,也是给你家老爷们开皮,俺自己家的可舍不得。”
“哈哈哈——”
男人们直摇头,嘴里抱怨:“这帮老娘们,啥话都敢往外冒。”
听到隔壁萧红带着孩子回来了,程老娘又把毛蛋派过来。
回来前萧红已经叮嘱过,不要跟别人说他们在镇子里住在哪里,如果别人问起,就告诉他们,娘在人家当保姆,照顾瘫痪的老人,他们帮着打打下手,人家抽空教他们学习。
所以毛蛋问:“哥哥姐姐,你们去哪儿了,我都想你们了。”
老大跟毛蛋说,他们帮着娘照顾病人。
毛蛋回去后,又讲给了程老娘,程老娘听完,撇撇嘴:“出洋相,给别人当保姆,丢人现眼!”
萧红打算偷偷爬货车去省城,走之前郑重的问几个孩子:“娘要出去几天,你们自己在家可以吗?”
老大老二问:“娘,你去哪儿啊?啥时候回来啊去?”
而老三老四嚷着要跟着去,被萧红用“去给你们买布做新衣服”打发了。
“你们好好的在家待着,娘可能需要在外面待四五天,如果遇到了困难,你们去找姥姥或村长爷爷。”
神情严肃的对老大说:“程明亮同志,娘交给你一个任务,照顾好家里和弟弟妹妹,请问你能完成任务吗?”
老大激动的大喊:“保证完成任务!”
萧红给他留了十块钱,告诉他实在不行,把钱拿给姥姥,请姥姥住过来陪他们。
几个孩子拍胸脯保证,不用姥姥陪,他们自己住没问题。
说得再好,萧红走的时候,他们还是哭了。却死死咬牙,没嚷着不让萧红离开。
她早看好了明天去省城的货车,什么时间会经过镇上。
挑了一辆半夜的车,这趟货车在镇上的火车站停留两三分钟的时间。
她趁着停留时间,翻进车里,躲起来。
(千万不要学女主,她是有身手的人,也是老天爷的亲女儿,才敢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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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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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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