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临高启明笔趣阁>第九十六节 尼克的事业(一)
  农庄生物试验室的采种室里,胡仪成手里拿着满满一玻璃罐的**盖紧了,小心翼翼的正往装满冰块的搪瓷罐子里放,一会准备送去检验精子活力。

  冰块很珍贵,是用一台冷柜制造出来的,冰柜和冰箱现在都是超级奢侈的东西,除了丰城轮上之外,就只有示范农庄和百仞总医院才有了。

  然而这**更珍贵――这是他们刚刚从一匹铁岭挽马的公马上取来得,这可是本时空唯一的一匹铁岭挽马。农业部正准备用来给农业部门的母马进行配种,繁育种群。杨宝贵对让动物自由恋爱自然交配是嗤之以鼻的――这样的繁殖效率太低,所以种公畜们就不得不享受“被**”的乐趣了。这几天,农业部生物部门上上下下都在干这活计,一会是公猪,一会是公马,一会是公驴……,目前只有公鸡公鸭之类禽类逃过这一命运。一群大老爷们拼命的帮动物撸,不仅动物们郁闷,男人们也很郁闷。

  从春季开始,杨宝贵就开始孜孜不倦的在示范农场里大搞添丁进口的工作。这也是时势造所趋。穿越众的条件有限,装在船上冷酷里的液氮罐子里的各种良种牲畜的**不可能无限期保存下去的,必须尽快给它们找到合适的母本,几头本地的母黄牛的肚子里已经在蕴育了荷兰种的黑白花奶牛了。穿越众大量享用牛奶的日子也快了。吴南海正在不适宜搞水田的高地上试验种植苜蓿和玉米,以解决饲料的问题。

  “胡先生!”正在忙活,试验室外面有人在喊。把个胡仪成激灵了一下。他在这里还没人叫他“先生”的,一般都叫“小胡”、“狐狸”,土著叫他“首长”、“同志”之类的。叫先生恐怕就是那澳洲佬了。出来一看,果然是尼克,照例散发着一身的马粪臭味。

  “你的调遣令!”他把一张纸塞到他手里。胡仪成有些发懵,自己没申请调动岗位啊,在农场里日子过得还是挺逍遥的,要把他塞到其他地方去他可不干!

  打开一看,是调他去制药厂的调令。我不是学制药的出身啊。胡仪成哭笑不得。幸亏制药厂也在农场,倒是不需要搬家――他已经习惯了农场里的安乐窝了。

  “大铁呢?”大铁是农业委员会给两匹铁岭挽马中的公马取得名字。母马就叫自然就叫小铁了。

  “在后面的棚子里,完事了。”胡仪成把调令往口袋里一塞。算是松了口气,转念一想这制药厂是和卫生部合办的,说不定以后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泡到护士MM。虽然她们都是土著女孩子,但是几个月调教下来,换上蓝色的护士服,看起来还算不错。

  尼克送完通知,赶紧去看他的马。“大铁”被牵了出来,刚刚被撸过之后这匹马倒也没什么倦怠的神情。看到尼克到来,还兴奋的打了几个响鼻。

  他拍了拍“大铁”的脖子,又检查了下它的身子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这才慢慢的牵着它往马厩去

  尼克走在煤渣铺设的道路上,看着远处高高的人字形屋脊的马厩和马厩前的草地上吃草、喝水的马群,心情舒畅极了,不由得陷入了回忆之中了:

  那是农场落成之后不久的事情,杨宝贵把原来分散在各处的牲畜都集中到了一起,赶到了农庄。这其中也包括他心爱的退役赛马阿澜驰――蓝电已经在登陆初期的混乱中死了。为了这事情,他甚至偷偷流了好几晚的眼泪。

  自从把马交给农业委员会喂养之后,他一直牵挂着马儿。蓝电死了之后他更是三天两头就往临时马圈跑。现在听说马匹都赶到了百仞的农庄里,他赶紧要去看看。

  在别人的指引下,尼克很快找到了已经初具规模的农庄,在简陋的马厩里看见了自己的宝贝和其他的几匹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马以及正在那里看着它们似乎面有难色的叶雨铭。看的出来,他似乎并不了解这些大家伙。

  “本来就是给别人添麻烦的事,您和南海先生能给他找到这个安身之所,我已经很高兴了。非常感谢。”作为酬谢,他从自己的行囊中拿出两盒共20瓶装的“十滴水”递给他。

  “十分抱歉,如果放在平时这些东西真不好意思拿出手,但现在我也仅能如此了。这些对预防和缓解中暑很有效果,作为每天在烈日下耕作的人,这些一定用的上。另外……”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又从自己的行李包里掏出几个小袋子,“这些是我带来的豆种,燕麦粒、谷粒、玉米和萝卜籽,都是马匹和鸽子必须的饲料。我对农事并不精通,在这里还摆脱您和南海能为它们也播种一些。”

  “这个……”叶雨铭面露难色,倒不是他嫌弃麻烦或者其他什么,而是对养马一无所知,让自己来照料这几匹马,岂不是要它们的小命?杨宝贵说过,马是一种很娇贵的动物。

  “其实,我觉得你还是专门来养马吧。”叶雨铭建议道,“这里只有杨大夫懂一点,但他是兽医,不可能天天伺候马匹的。其他人饲养你也不见得放心。”

  这倒不假,五百多号人里,还真得只有尼克算是真正会饲养马匹的人。“可是――”他犹豫道,“我和军委会的人说好了,要给他们当骑术教练。搞骑兵”

  “骑术教练?”叶雨铭说,“就这么几匹马搞啥骑兵。我们现在的关键是让母马多生小马扩大马群数量才对吧。”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尼克一想也是,于是他又跑到了执委会,于是他的“骑兵总教练”的职务之外,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头衔“饲马总管”。在农场的时候也比在新军的时间要多得多了。孜孜不倦的为了马匹的事情到处奔走,被一些刻薄的家伙背后叫成了“马疯子”。

  尼克专门负责饲养马匹,这事吴南海求之不得――他本来还发愁一对铁岭挽马和两头驴子该怎么办,更不用说在战斗中缴获的马匹了。

  尼克很快发现农庄是个好地方。这里什么都有,物资充裕。更重要的是不象海滩营地和百仞城主体那样乱哄哄的。他就在马圈边给自己盖了一间板房,位置照多数人的看法并不好――时刻都能闻到马粪的臭味,但打开后窗就能看见马厩。屋子边他又搭建了一个鸽子棚,在丰城轮带的动物中,只有他带了几十只鸽子。在D日之后的混乱中他不但失去了一匹马。另外还有几只鸽子丢失,其中有一只信鸽“凤翅儿”,估计是被那个馋嘴的家伙弄到肚子里去了。这些小家伙还是由他自己看守着来得放心。

  马厩里除了一对铁岭挽马和他的阿澜驰之外,还有三匹俘获的滇马。他检查了一下马匹的状况,几乎不同程度的都存在掉膘的现象。马是很敏感的动物,适应陌生环境需要很长时间。期间又没有很好的照料。把尼克心疼的要命。

  三匹滇马的状态更加糟糕,都有不同程度的皮肤病。从前蹄偶部特有的畸形来看,这几匹马居然从未钉过掌,这说明它们无法承受高强度的劳动。在最近的迁徙大搬家的运输过程中,在那些毫不清楚应该如何喝驾马匹的穿越者有让它门的蹄部在崎岖道路中磨损严重。

  为此,尼克不得不宣布暂停役使马匹,一边让杨宝贵配制土药来治疗马的皮肤病,一边从行李里找出修蹄工具――他的行李配额里装了不少这些物品,借着烛光,连夜给这些倒霉的家伙挫挫蹄子――不仅是土马,带来的几匹马自从上了岸以后已经就没有再刮过蹄子。

  第二天白天,他击退了企图来调用马匹运货的计委人员,尼克手提一根大棍,声称谁要带走马匹就得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马疯子”的绰号顿时不胫而走。

  晚上他又擒获了企图偷吃鸽子的某人,原本准备扭送到冉耀那里去,后来发现是此人是执委会中的军界高层领导,在其反复保证将给予养马业最大的支持之后,尼克只好把他释放了。

  尼克每天起早贪黑。用他自己带来的一辆马厩专用的独轮小手推车,起马粪、运马草;到东门市上去寻找可以喂马的杂粮;到处寻找合适的放牧地;他过去不会打马掌,要请杨宝贵帮忙。为了不麻烦别人,干脆自己拜师学艺学会了;给马厩安装单独的饮水渠的时候跑了好多次建筑部门,还日日夜夜在工地上监工。杂粮供应最困难的时候他甚至自己开垦了一小片土地,请人指导着自己种上了大豆和玉米。

  他的敬业精神感动了不少人,“马疯子”渐渐成了一个带有赞誉色彩的绰号了。大家都对他感到佩服:一个过去在澳洲玩赛马,过着优越生活的人在一个物质条件如此艰苦的地方还能做到这样,真是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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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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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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