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临高启明为什么口碑这么差>第二百二十五节 金猪
  这一期的《战争史研究》也是真理办公室出品的黑材料系列,这黑材料也不用专门的创造发挥,只要把辽东经略的几处前后矛盾的地方放在一起,再带着上帝视角一看,基本上都会得知大明的辽东战局毫无前途可言,莫说什么“复辽”,纯粹是一个给大明放血的烂疮。

  苟循礼讲完,李广元才长长出了口气,感觉自己刚才听得好紧张。对他们这样的广东乡村的大户来说,辽东的战事虽然有所耳闻,但近乎于“传说”,谁也不认为这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些文章即关注战场局面又从战略层面上来解读,还包括了后世的地缘学说。分析的广度和深度远超旧时官僚的所谓“兵事”。

  紧张之余,他也微微有些诧异,因为说得原本是髡贼,为何扯到了东虏上去了?这才真是一个天南,一個海北,八杆子都打不到一起去。

  和尚特意谈起此事,显然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说。他当下屏退左右,问道:“这辽东战事危矣!只是这与广南又有何干系?”

  苟循礼点头道:“老爷果然洞烛千里!”继而又低声道:“老爷想必也看得出来:辽东战局已然成完败之势。”说着他看了看罗和英,对方亦是微微颔首。

  亦苟循礼这种不学无术之徒来说,辽东战局的那点知识全是投考了石翁之后才陆续知道的。但是现学现卖并不影响效果。见李老爷果然上了心,胃口也被吊了起来,他知道时机已到,当下又把声音压得更低,抛出了准备已久的“万人敌”:

  “朝廷有意要和东虏议和,尽弃关外之地,关宁铁骑撤回山海关。不日南下剿灭流寇,驱逐髡贼。”

  “什么?”李广元大吃一惊,关宁铁骑的名头他多多少少也听到过一些。

  “老爷您想,这关宁铁骑是朝廷每年花几百万粮饷养着的精兵,撤回关内,依托山海之险,坚城之固,肯定用不着如此之多的精兵强将。难不成都留着白白消耗粮饷吗?关内的局面,流寇横行,髡贼猖獗,都是朝廷的腹心之患,这一二年内,必有大兵南下痛剿。”

  李广元听了,不觉点了下头。罗和英看到海象和尚这颗“万人敌”爆炸已然起了作用,知道火候已到,立刻上来煽风:“这只是传言。以在下以为,朝廷公然议和不大可能--毕竟这华夷之辨的份量太大,只怕是当今圣上也不敢下这个决断。不过,私下行款大有可能。”hτTΡδ://WωW.sndswx.com/

  李广元忙问:“如何私下行款?”

  “自然是派遣秘使密谈了。之后大约会把关外的关隘城邑全部弃守。兵将百姓全部撤回关内。这些将兵撤回关内,依托长城防守,东虏断然是再也不能南下劫掠了。并且,关外空余之地,也会引来蒙古诸部,到时候东虏和蒙古诸部再厮杀一番,也就没有什么力气南下了。这也是目前最可用之策。”

  海象和尚道:“以朝廷来看,这大约也是唯一可选之法了。这几十万兵将聚集辽东,战之不胜,又要耗费巨额粮饷。关内又是处处生烟冒火,连中都的皇陵都给烧了,倒不如全数撤回关内使用。”

  “这么说,朝廷是要南下用兵了?!”

  “只在早晚之间了。”海象和尚十分笃定的说道,“若非如此,我等何必冒此风险,四处串联?实话告诉你吧,这广州府所辖的各县,都有忠义之士,秣马厉兵,只等朝廷大军一至五岭,便要群起而响应……”

  自古功名最动人心,李广元在东莞富甲一方,也算是一方的豪强。奈何族中没有举人、进士,出去总觉得矮人一头,尤其是每次出门,经过其他村落,每每看到旗杆,都是异常的失落。

  这还只是虚名,论到功名的实利那真是太多太多。只从婚姻而言,一个门当户对的好处便说不完。想想县里几个科举大族的气焰,自己也只能仰其鼻息,不敢造次。

  想到这里,犹如鬼迷心窍一般,巴不得朝廷赶紧南下,自家好“起兵响应”。甚至有些“时不我待”之感:“不知朝廷天兵何时才会南下荡涤群丑?”

  日已西斜,土路两侧的水稻顶着沉甸甸的稻穗弯腰低头无比的恭谦,远处的池塘里青蛙不知疲倦的争吵着什么。稻田中偷食的鸟儿突然被夯实的脚步声惊飞到半空中,急急忙忙的飞到一棵树上,排排站好,惊恐的看着声音的主人顺着土路走来。

  见此人,面颊消瘦,胡子拉碴,一身摞满补丁的短打,肩背部又有新磨出来的孔洞,也不穿鞋,赤着一双乌黑的大脚,有力的走在土路上。背上背着一个包袱,肩上一边挂一个鼓鼓囊囊的搭琏,一边扛着大半草袋的粮食。腰间挂着用柳枝串着一串泥鳅。

  来人名叫李修杰--当然这个名字只在宗谱上存在。平时大家多叫他“金猪”。今年三十出头,家就在前面的李家围,虽然姓李,却和本地的李家没有半分关系。其祖从外地逃荒至此,在这里与人为长年帮工落户。直到了生了金猪的父亲,有一次李广元的祖父做寿,寻了门路去求了老太爷,这才和李家联了宗入了祠堂。

  入了祠堂,李家的家境便有不少好转。祠堂里对各个房门多少有些照顾。见他家无田,便将宗族里的族田佃了十几亩与金猪的祖父耕种,又拨给草房三间。这才算是有了房屋田舍,从此安居下来。

  金猪这一代,因为家里兄弟多,老父死后,兄弟分家,他连半分薄田也没分到,只分到祖屋--三间草房,为了这三间草房还搭上要赡养老娘。只能又走上了祖父的老路,与人当长年过活。

  原本以金猪的家境,娶老婆基本上是妄想。李广元的娘走了内宅管事娘子的路,又去求情,李广元看在他家三代人卖力的情分上,便赏了家里的一个粗作婢女给他作老婆。这媳妇原是北面逃荒来得,为了活命卖身给了李家当奴婢。

  有了家室不便再当长年,再说家里还有个老娘要将养。金猪改以打散工谋生。他外出干活,媳妇便在家中照顾有咳症的老母,还在房前屋后种了几洼菜地,另外又从庄中大户人家接些洗缝补织的活计补贴家用。金猪便跑去逍遥圩上给人抗活。

  逍遥圩是十多里外江上的一个渡口,来往东莞和广州的商旅多经与此,圩中又有各色林立买卖,打些散工却也是不愁的,加上逢年过节族里公仓总还有些米分。有些年景竟比几个佃种田地的兄长要好上许多。只是自打髡贼占了广州,江上行船便少了些许,圩上的客商也多有惴惴,不敢多做买卖。连带的金猪这样的散工所得比往年也少了几分。金猪估摸着,马上就是稻熟,田间快要大忙,短工的需求激增。不如便回家中看看,忙完稻收再和家里的再好好商量一番。

  天刚擦黑时就来到家门,家中还如原来那般歪歪斜斜的样子,黄泥的院墙多有崩塌,又用竹篱细细的补上,只是屋门楣上新插着一支红灯笼,金猪打量了几眼便迈步走入堂屋。

  妻子并不在家,里屋的李母却听得脚步声,斜倚在竹床上,一阵咳嗽后,大声的喊:“谁?谁呀?”

  “娘,是我了,我回来了。”金猪摘下包袱和搭琏,又抱着草袋将米倒入米缸中。

  李母早已批衣穿鞋,来到了堂屋。“金猪啊,咳、咳,金猪回来了。”说着接过李修杰手中倒尽大米的草袋,仔细端详着儿子,发现儿子没有穿鞋,不由得问道:“你咋没穿鞋呀?你鞋子呢?”

  当时的百姓多不穿鞋,农村百姓更是以光脚为常事。但是金猪做得是装卸搬运的活计,在码头上奔走却不能不穿双草鞋,否则极易被码头上的各种碎砟划破皮肉。而这草鞋也并非自己打制,有专门的草鞋匠制作。

  “一双穿烂了,另一双卸货掉江里了,明日去上工再买就是。”金猪似乎不大在意自己的鞋,只是摘下腰间的一串泥鳅,交给母亲,“娘,这是我路上捉的泥鳅,听说吃这个对你的咳病有好处。莲娘呢?天都黑了都不知道回来做饭,乱跑啥的?”

  巧莲是他媳妇的闺名,因为两人并无孩子,便唤做莲娘。

  李母接过泥鳅,掩嘴又咳了几声,为莲娘辩解道:“莲娘是去跟着黄仙姑修法求药去了。估摸着快回来了。”

  “修法,修它劳什子的法!”金猪由于近期得的工钱不如往常,心里一直压着一股邪火,不由的破口骂道:“年轻婆娘不在家里安生,野马浪闯的,又跟老田家媳妇那样让人拐了卖了,她才好受是吧。我才几天不在家,这婆娘又皮痒了,看我不抽她一顿!那个黄仙姑又是哪里的野狐仙,勾搭良家,也不知是何处来的拍花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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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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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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