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跟我丈夫都在医院检查过了,问题在于我这里,你这人怎么回事,明明是我有病,你非要扯我丈夫,你到底会不会看病?”
高璐生气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大旺村里的那些女人,只有语气稍微有点重,脸上却还是维持着一惯的样子,李阳想,这就是文化人所谓的教养吧。
高老太太看见女儿有些生气,急忙过来,端着一杯水给李阳,“喝水吧,我女儿这个脾气真是越来越不好了。”
“妈你帮谁说话呢,我脾气怎么不好了,家明今天不在这里,要是他听见这话,他会怎么想?”
高璐妥妥的护夫狂魔,李阳竟然觉得她有些可爱,这要是换在村里的那些女人身上,还真没几个对男人那么贴心的。
空气里面透着一股尴尬味,李阳没办法给高璐开药,兜里的玉佩也没啥动静,一般自己看病的时候,那神医老祖不都得出来嘀咕几句。
“男人都好面子,多检查几家才能确诊嘛!”
这话是神医老祖说的,李阳听完觉得有道理,跟着就脱口而出:“男人都好面子,多检查几家才能确诊。”
鬼知道一句话就让高璐炸毛了。
“你这人怎么回事,你到底会不会看病,你是骗子吗,你忽悠我妈可以,别想忽悠我,马上从我家里出去!”
“妈你能不能不要把什么人都往家里带,我生不了孩子是我的问题,您别跟着操心行不行?”
高璐在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情绪,她不是不想要孩子,可是身体没动静,她能怎么办?
李阳见她脸涨的微红,大概是有些生气了,老太婆夹在中间,李阳不愿意让人为难,起身就要走。
“我还是那句话,你没问题。”
走的时候,李阳还坚决的对高璐说:“你真的没问题。”
高璐瞪了一眼李阳,两眼滚圆,嘴巴撅着老高,李阳麻溜的滚蛋了。
真是开局不利,李阳背着一麻袋的草药,想去车站搭车回村里,可是因为路不熟,走到车站的时候回村子的客车已经开走了。
没车回家,李阳一下子有些头皮发麻,自己背着一大袋的中药,走回去有六十多里。
走是不可能走回去的,李阳想了一下,索性就不回去了。
给宋红梅打了一个电话,李阳说自己明天再回去。
身上只有二十多块钱,李阳出来的时候兜里只有三十五块钱,花了七块五,还剩下二十七块五毛。
中午也没吃饭,这会肚子饿的呱呱叫。
车站旁边有吃的,可是李阳看着那些馆子是一家都不敢进去,最后找了一家卖馒头的铺子,买了五六个馒头。
经过一座大桥的时候,李阳甚至都想好今晚住哪里了。
兜里的那点钱住不起宾馆,李阳想着蜗居在桥底下也没事,今天一分钱没赚到,李阳只有一点点小小的失落,可是,他今天做了一件好事。
李阳将自己的草药藏好,晚上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在县城瞎逛,这个地方他以后要常来,李阳熟悉一下街道,以后不至于成路痴。
第二天一早,李阳早早的来到菜市场,这一次他占了一个好位置,就在菜市场正门口的位置,每一个进菜市场买菜的人都会一眼看见他摆在地上的草药。
“五块钱!”
昨儿个收管理费的美女又来了,眼皮子都不抬一下,李阳瞟了一眼她,心想这城里的姑娘们真有个性。
得了,兜里又少了五块钱,李阳有些心疼自己的钱,在乡下,李阳都不怎么花钱,这会蹲坐在地板上,李阳看着人来人往的人们,突然看见一个眼熟的面孔。
昨天那个猪肉佬的老婆。
看见李阳,女人很高兴,主动打招呼,“小兄弟,昨天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男人可危险了,医生说送晚一点就可能偏瘫了,你处理的真及时,我还没感谢你呢,一会我给你拿点猪肉。”
李阳连忙说:“不用,大哥没事就好。”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阳。”
“李阳兄弟,中午收摊了去我家吃饭,就这么说定了。”
女人忙着去摊子里忙活,叮嘱李阳一定要等自己收摊,李阳想拒绝的,今天他要赶时间回家,这一趟来县城也没指望能做成生意,好歹来县城认认地方。
周围好几个卖菜的小摊贩都认识李阳,昨天猪肉佬昏倒的时候李阳的一番操作大家觉得此人深藏不露,尤其是他冷静的处理姿态,沉稳的像个专业的医生。
盛情难却,李阳只能硬着头皮去跟着去猪肉佬家里吃饭。
“我叫王春花,我老公还在医院,医生说观察一下,没事就可以回家了,昨天谢谢你了。”
王春花将李阳视为救命恩人,昨天的情况太凶险了,自己老公脑内已经形成血栓,要不是李阳那关键的针灸,哪怕去了医院轻者歪嘴偏瘫,严重的就生活不能自理了。
王春花家在县城城郊,李阳看着她麻利的骑着三轮车载着自己,心想,要是自己也有一个交通工具多好。
车子行驶了十几分钟,终于到了王春花的家里。
城郊处的一栋三层洋楼,李阳看着装修精致的洋房,想到自己家还住着泥土房,这差距真不是一星半点。
他暗暗立志,一定要在县城做出属于自己的事业。
刚进门,李阳就闻见一阵香味,客厅的桌上摆放着各种菜肴,王春花的婆婆已经做好了饭菜。
看见李阳,老人家面露喜色,顿时热情似火的招待李阳,急忙端来一盘水果,招呼着李阳在旁边的茶几旁坐着。
“小伙子,谢谢你救了我儿子。”老人家有些激动,昨天晚上听儿媳妇回来说了自己儿子中风昏倒的事情,老人家一颗心始终提着。
听到说有人给自己儿子做了急救,送医院以后已经没事了,老人家才放心。
“我就一个儿子,要是有点什么事情,我们家的人可怎么办,小伙子,你心地善良,真是个好人。”
李阳听着老人家毫不吝啬的夸赞自己,倒是不好意思起来。
“老人家,都是我应该做的。”
“先吃饭吧,也没做什么好菜,你就随便吃点。”
老人家招呼李阳上饭桌,李阳看了一眼,鸡鸭鱼虾蟹,自己家里只有过年才有这么多菜。
李阳咽了咽口水,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既然来都来了,那就不客气了,他一点也不认生,每样菜都夹着吃一点。
一口气吃了两碗米饭,李阳觉得自己有些撑着了。
一顿饭吃的心满意足,饭后,王春花的婆婆拉着李阳聊了些许的家长里短,得知他是大旺村的人,老人家下意识的脱口而出:“大旺村可偏僻了。”
是啊,大旺村又偏僻,又穷。
李阳家里,又是村子里穷的叮当响的家庭。
李阳时不时看着墙面上的时钟,他对老人家说:“阿婆,我还要赶着回家呢,去村里的客车不等人。”
老人家点点头,这时候王春花见他要走,忙着送他出去。
“我送你去车站坐车,这里过去车站还有好几里路呢!”
李阳出门的时候,老人家还叮嘱李阳以后常来家里玩,李阳应声“好”,王春花骑着三轮车,李阳背着一麻袋的草药,没一会就到了车站门口。
“我还要去医院给我男人送饭,我就不送你了,李阳兄弟,我婆婆给你带的一点水果,不成心意,你一定要收下。”
说着王春花就把一袋苹果递给了李阳。
李阳接过来,看了一眼,里面竟然还有一沓钱。
“春花姐,这里咋还有钱?”
王春花笑笑说:“这是感谢你的,你可一定要收下。”
李阳又看了一眼袋子里面的钱,还,还挺厚的,全都是一百一张的。
说实话,李阳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多的钱,傻傻的站在原地,也不敢要。
王春花看他木讷的样子,一阵好笑,“拿着啊,这是你应该得的!”
李阳还是不敢要。
“我婆婆交代了,一定要给你的钱,还有,你要是不收下,我老公也会说我不懂事,等他出院了,他还要请你来家里坐坐。”
“拿着吧,我还要赶回去接我孩子放学呢!”
王春花说着就把袋子塞给了李阳,然后转身上了三轮车,一会儿功夫人就走远了。
李阳抱着一袋子的水果,虽然这次出来没做成生意,可是这一笔钱可是意外的收获。
揣着钱,一路心情不错,本来还有些沮丧,到家以后,李阳就把王春花给的钱全部给了宋红梅。
宋红梅看见一沓钱,心里一惊,“儿子,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这才出去两天而已,李阳就带回来这么多钱,数一数整整一千块钱!
这可是家里一整年的收入。
李阳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救人的事情,宋红梅这才放心,要不然拿着钱她还不放心。
“你走以后三妹来找你了,我跟她说你去县城了。”
李阳“哦”了一声,“她有说找我什么事吗?”
“让你回来去她家里一趟,也没说什么事情,你们现在不是在一起,你去找她还要找什么借口?”
李阳换了一身衣服,临出门的时候,宋红梅把李阳从县城带回来的苹果拿给李阳。
还埋汰儿子一句,“去找人家也不给人家带点东西,空手就去了!”
李阳无奈的笑笑,这当妈的也不知道自己跟人家只是演戏呢,李阳拿着苹果往张三妹家里走去。
这会已经是傍晚了,张三妹正在厨房忙活,家里的水表坏了,张三妹自己也不会换新的,只能找李阳,谁知道李阳去县城了,白跑了一趟,张三妹回家的路上不免有些失望。蜀南文学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失落些什么。
李阳刚走到张三妹家门口,隔壁的邻居就打趣李阳,“李阳,来找三妹嘞!”
李阳不善言笑,点点头就往三妹家里走去。
张三妹看见李阳,两天不见,感觉好像陌生了似的,尤其是李阳抱着一袋的苹果来,她给李阳倒了一杯茶。
“我妈说你来找我,我这两天不在家,有事吗?”
“我家的水表坏了,我想找你帮忙换一个,谁知道你不在家。”张三妹语气有些幽怨,一副小媳妇的模样,李阳赶忙解释:“我去县城卖草药了,我不知道你有事。”
“那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张三妹歪着头问李阳。
李阳被问的哑口无言,张三妹见他不在说话,也没继续说了,拿出一个新的水龙头递给李阳。
“那就麻烦你帮我换水龙头吧。”
李阳接过水龙头,去到厨房外面找到旧的水龙头,水龙头的玻璃已经爆裂,这会是阀门关紧了,李阳三两下就把水龙头换下来。
“好了。”
李阳站在饭厅里,站着也不是,坐着也不是。
“还有别的事情吗?”
“你要急着走的话就回去吧!”张三妹闷闷的说着。
李阳见张三妹的婆婆也不在家,两个人独处的有些不自在,尤其是两个人都不说话的时候,李阳总觉得拘谨。
“你这两天有没感觉胸闷?”
“我没事,已经好多了。”
“那,没人欺负你吧?”
张三妹瞅着李阳一本正经的问自己,忍不住想笑起来,“这两天满村子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相好,谁还来欺负我。”
“李阳,你没谈过恋爱吧?”张三妹突然问。
李阳确实没谈过恋爱,点头。
“那你有没抱过女人?”
李阳想了一下,“我妹算不算?”
张三妹嗤笑,“那你想不想抱抱我?”
李阳感觉张三妹在调戏自己,而且是一本正经的调戏。
“你希望我抱你吗?”李阳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反问了张三妹,张三妹看着他俊气又认真的脸,沉默了一会。
刚想说话,就在这时候,张三妹的婆婆从外面回来了。
“李阳来啦!”
王凤英看见李阳笑得一脸褶子,瞅着张三妹那张涨红的脸,顿时明白怎么回事,她不动声色的去了屋里,假装去找东西。
“你还没回答我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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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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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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