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顿毫无疑问是一个聪明人,他出生于一个正在逐渐走向没落的贵族家庭,父亲没有继承爵位的权利,温斯顿也只能自己打拼,所以温斯顿很久以前就明白,如果有机会出现,那么就一定要抓住它。
温斯顿也确实是那么做的,他是个纯粹的实用主义者,第二次布尔战争爆发后,本来是《每日邮报》和《每日镜报》的老板赫姆斯沃斯爵士首先向温斯顿发出邀请,希望温斯顿能为《每日邮报》和《每日镜报》工作,但是温斯顿转身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晨邮报》的编辑波斯维克,于是温斯顿就获得了《晨邮报》开出的每月250英镑高薪。
赫姆斯沃斯爵士给温斯顿开出的价格可没有这么高。
先不说温斯顿的军事才能,作为随军记者,温斯顿的观察力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温斯顿对清国的印象不佳,但是温斯顿也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华人都不行,很明显,罗克并不符合温斯顿对于清国华人的印象。
清国人,可说不出那么有哲理的话。
“洛克,你是在英国长大的?”温斯顿自己给罗克脑补了个出身。
“并不是,我是在清国长大的,曾经在华勇营服役,现在在开普敦当警察,怎么样,这个经历还算丰富吧。”罗克也不知道,这年头英国有没有华人。
想来应该有,开普都有华人,英国应该也有,只不过没有什么成就,才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名字。
“还算可以,但是肯定没有我丰富,我去过古巴和印度,都是随军记者,这还是我第一次拿起枪,但是却被该死的布尔人俘虏。”现在的温斯顿,还不是那个到处比划V字的胖老头,该沮丧的时候也会沮丧,该伤心的时候也会伤心。
“别这样温斯顿,你表现得已经够好了,相信我,因为你的出色表现,你会成为传奇。”罗克真不是剧透,温斯顿返回英国之后就会声名大噪,之后顺利当选议员,进入议会开始他的政治生涯,26岁的议员,够传奇了。
到那时,再也没有人会嘲笑他是个早产儿,人们会叫他“伟大的急于求成的年轻人”,这个称呼也曾经属于他的父亲。
呃,温斯顿的父亲成为议员的时候才24岁。
“希望会是那样,我会把我经历过的都写下来,告诉人们该死的布尔人有多可恶,当然,那其中肯定有一部分版面属于你,亨利。”温斯顿最后的话是对亨利说的,虽然罗克把温斯顿送回来,但是很明显这还不够分量。
“哇哦,这么说我要上报纸了?”亨利的表现符合温斯顿的期待。
“对,你要成名人了,做好准备,陆军部可能会用一个不错的职位把你请回去。”温斯顿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有着强烈的自信,这是所有大人物们共有的品质。
“别忘记洛克,我们是好搭档,上报纸也要一起上。”还好,亨利没有忘记罗克。
“别,只写亨利就行,两个人的影响力肯定不如一个人。”罗克不想上报纸,虽然那也会给罗克带来好处,但是两个人一起上报纸造成的影响力,肯定不如一个人独占来得多。
这就是为什么要“树典型”的原因。
“没错,不过洛克你也别担心,你的华人背景也很特殊,会有人感兴趣的,对于那些读者来说,你身上潜在的新闻点,可比亨利多多了。”温斯顿搞新闻是行家,当然懂得吸引眼球的方式。
别以为只有华人会“教化王道”,英国人一样会,罗克身上的新闻点就在于,他来自神秘落后的清国,但是却在英国人手下建立功勋,这充分说明,英国人对全世界的殖民才是王道,哪怕是“落后愚昧”的华人,在接受英国人的改造后,也一样能成为文明世界的一份子。
“是吗?我也能上报纸?”罗克强忍内心的不适,表现同样符合温斯顿的预期。
“可以,我会重点描述你是怎么阻止了一起即将发生的严重暴力袭击。”温斯顿现在的信心堪比莎士比亚,当然这是相对于亨利和罗克而言。
嗯,别管这是不是事实,温斯顿就是这么认为的。
一顿酒一直喝到下午,温斯顿又被送回旅馆房间,亨利和罗克一起去米尔街。
“那里可是著名的凶宅,你如果晚上住在那里,难道不会担心那些幽灵和鬼魂吗?”亨利对罗克的家很好奇。
“确实有点,所以现在我还住在宿舍——嗯,我雇佣了一家布尔人,先看看再说。”罗克为扎克一家人的存在找到了合适的理由,如果真的有幽灵,那么他们也不会放过扎克一家人。
“聪明的办法!”亨利再次确认,罗克的确是个聪明人。
嗯,这么联想起来,和聪明人打交道的也应该是聪明人。
亨利马上就感觉自己的智商上了一个档次。
一般人的印象中,提起凶宅,人们的联想都是破败的房子,阴森恐怖的气氛,以及无处不在的幽灵。
罗克的家却没有给亨利这种感觉。
刚下马车,亨利就被印象中的“凶宅”惊呆了。
整齐的草坪,漂亮的喷泉,优美的雕塑,干干净净的仆人,猛摇尾巴的大狗,还有白色大理石建造的房子——
这是凶宅?
总督居住的庄园也就是这个档次吧。
“谢谢你,扎克。”罗克给栅栏门边的扎克打个招呼,随手摸摸大块头的大脑袋,踏上用不规则青石板拼成的小路。
“看上去很不错,洛克你确定你买到这栋房子只花费了100镑?”亨利感觉自己错过了一大笔钱,在罗克购买这座房子之前,亨利也听说过这座“凶宅”,但是亨利从来没来过,根本没有了解“凶宅”的兴趣。
现在看起来,罗克这100英镑花的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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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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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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