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青尘之殇>第三十四章 余欢的新工作
  余欢从澜轩公馆回来后,她没有把万赋良的事告诉路小羽,有些事,她觉得顺其自然比什么都好。

  她在百货中心找了一份珠宝店导购员的工作,底薪三千加百分之二点五的提成,上午九点到晚上七点,一个月休息两天。

  刚去第一天,带她的师傅叫江爱琴,三十多岁,皮肤很白,柳眉凤眼,脸圆圆的,看起来倒是和蔼可亲。她在这行干了六年,算是店里元老级人物,连老板也对她毕恭毕敬。

  “余欢,你长的这么漂亮以前是干什么的?”江爱琴柳梢眉一挑,笑着问道。

  余欢装作漫不经心,“我啊,以前卖古董的,什么坛子,瓶子,罐子,锅碗瓢盆,只要东西够老,我都能卖上价。”

  “是嘛,这古董不是比这黄金钻石更值钱吗,怎么跑来卖珠宝啊?”

  “可这世上爱古董的人屈指可数,爱珠宝的人可是遍地都是。您说,哪种买卖更划算?”

  “那也不能这么比,真正的古董哪是一般的珠宝能比的。不过说实话,你这么漂亮来卖珠宝可真是有点可惜了。”

  “一副皮囊而已,长得再好看也得吃五谷杂粮啊,还是您有本事,我要是到了您这年纪跟您一样人生五子样样都有,我真是睡着都要笑醒了!”

  江爱琴那脸顿时眉开眼笑,“你这嘴可真会说话,我们这行要是踏踏实实干,不比那些写字楼里的白领差,以后就好好跟我学吧。”

  余欢拼命点了点头。

  第一天下了班回到家,余欢刚进门就把那高跟鞋撂一边,光着脚直接躺倒在沙发上。

  “累坏了吧?”路小羽很是心疼。

  “哎,我这腿又肿又胀我都感觉不是我自己的!”余欢蔫蔫地看着天花板,一脸的生无可恋。

  “我给你捏捏。”路小羽抬起余欢的腿放在膝盖上,开始轻轻地按摩。

  “没事,我没那么矫情,适应两天就好了。”余欢笑了笑。

  “是我不好,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路小羽垂着头,一副无精打采。

  每到这时候,余欢心里总是一阵酸楚。她其实还有点儿存款,就算不上班,省着用还能撑个几年,她去找工作也是想让路小羽能看到她的决心,她不想让路小羽再为她承受任何委屈。

  “小羽,你知道吗,我今天给我以前那些小姐妹们打了声招呼,我说我在卖珠宝,让她们给我来捧捧场,给我带点儿客户,我这一月百分之二点五的提成,加上底薪,每个月拿个一万多也不是什么难事,养活我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余欢边说边将脸朝路小羽凑了过去,那美丽的脸上洋溢着自信和憧憬。

  路小羽抬起头,微微一笑。他见过余欢在商场买一双鞋三千多,一件衬衫八千多,她用的化妆品无论有多贵,只要超过三个月通通会被她扔进垃圾桶。她的包包是爱马仕或古奇,项链是宝格丽和蒂凡尼,手表是卡地亚,从前他对这些品牌并不了解,不过是有一次见余欢带的一款玫瑰金机械手表很漂亮,他无聊在网上查了一下价格,那屏幕跳出来的六位数字顿时让他有种深深的挫败感。

  虽然从小到大他都衣食无忧,但对于金钱的概念也仅仅只是普通人的消费观。对他而言,一件舒适的T恤可以穿三年,一双鞋只要没坏就可以一直穿,上千元的大餐还不如十几块的一碗牛肉面吃得过瘾舒畅,物质上的富足确实会提升生活品质,但不是去满足一个人的虚荣心,不是不自量力毫无底线地去追求。

  沉默了好一会,路小羽才说,“余欢,这个星期天我想带你去见见我爸妈。”

  “啊?!”余欢刚还是温柔的脸,立马似噎住般瞠目惊然,她怔怔地盯着路小羽,直到确定他的眼神是一本正经的认真和坚定,这才有些结巴地说,“我,我可能,估计要上班…”

  “没关系,随便哪天都行,反正来日方长。”路小羽一阵黠笑,又揉了揉她细软的长发。

  余欢也故作淡定地笑了笑,心里却似受了惊吓般无法平静。

  她从没想过路小羽会突然提出带她去见他爸妈,她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况且之前路小羽因为她还和父母闹到那种地步,她又如何有脸面去面对。在感情上,她从来都不是懦夫,只是在路小羽父母面前,她的勇敢没有任何底气,她甚至想不出她可以说或该说哪些话,哪怕只是一个字。

  余欢上班的第三天,她的那些小姐妹们果然成群结队跑百货中心给她捧场去了。

  “余欢,你这两月不见,睡眠好了,气色果然不一样了,比之前还要娇嫩呢!”刚见面,小姐妹樊诗敏媚笑道。

  阿玉也来了,她低着头正看着透明橱窗里美轮美奂的各式项链和戒指,“余欢,这条铂金项链可以试戴吗?”

  “当然可以,”余欢边说边打开橱窗,取出一条镶钻镂空锁骨项链,那项链在灯光的映衬下,愈加星光熠熠,精美绝伦。

  “阿玉,你戴上这项链可真好看!”小曼托着可爱的圆脸赞叹道,“欢姐姐,我也来条项链,手链啥的,我都好久没买新的了。”

  看着小姐妹们认真挑选的样子,余欢竟有些感动,从前在名宴,她们是同事,是竞争对手,是前辈晚辈,离开名宴了,那些微妙的关系突然转变成惺惺相惜般的朋友。

  “阿玉,兰姐回来了吗?”余欢悄悄问了一句。

  阿玉的脸忽地阴沉了些,“没有她的消息,”然后又压低了声音,“上个星期也有人在找她。”

  余欢心猛地一沉,“什么人找她?”

  “不清楚,反正跟你也没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余欢隐隐感觉兰姐可能要出事,但也不好再多问,见樊诗敏也凑了过来,连忙提高了嗓门,“哎,阿玉,你就拿着这个,很配你,高贵不庸俗,价格也不贵。”

  “好吧,就要这副吧。”阿玉看着镜子里脖子上精致玲珑的项链,微微一笑。

  连开三四单,店老板于冬也是眉开眼笑,他招呼了余欢过去,又从柜子里拿出几个礼盒,“这是几盒兰蔻香水,你给你那些姐们拿去。”

  余欢接过礼盒连连道谢,又朝老板笑了笑。

  于冬也笑笑回应,那眼里却飘过一股不知名的邪意,余欢顿时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送走了小姐妹们,江爱琴连忙夸赞道,“余欢,你这些姐妹们都什么来头啊,个个貌美如花,一身的名牌,刷起卡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个个的是贵妇还是家里有矿啊?”

  余欢也假意奉违,“生来就都是些富贵命,哪像我,孤家寡人的,只能靠自己本事过活。”

  江爱琴打趣道,“就凭你这副好皮囊,想要荣华富贵,那不是信手拈来的事?”

  余欢心里一阵不痛快,又不好发脾气,只得闷了气说,“现在这世道,金钱至上不知怎么就被些肤浅庸俗的人捧成了人生格言,财富与才学上等的人享尽荣华富贵那毋容置疑,就怕有些人身是贫贱人,心生富贵命,那才是真的笑话。”蜀南文学

  江爱琴听完先是一愣,随即展开了颜笑道,“余欢,看来我对你得另眼相看了!刚才我那话说的有点不合适,你可别在意啊。”

  余欢嘴唇微抿,连忙柔声说道,“琴姐,哪里的话,现在的人谁见了漂亮女人不是先揣度揣度是不是个三儿,要怪就怪这世道已经乱了分寸,司空见惯养成的毛病罢了。”

  “是是是,”江爱琴连连附和,又将余欢往跟前拉了拉,悄声说道,“你得防着点,我们老板不是个正经的主。”

  余欢立刻心领神会,“早看出来了,放心吧,我也不是什么善茬儿。”说完,余欢朝江爱琴挤了挤眼。

  江爱琴的担心不是空口无凭,之前几任有些姿色的导购就是不堪忍受于冬的骚扰而离职,而现任老板娘也是个狠角色,当年凭借不俗的外表让于冬鬼迷心窍,使了些手段挤走前任成功上位。

  江爱琴因为和老板娘共事过,又很会察言观色,为人也是安分守己,所以老板娘对她也很照顾,逢年过节奖金从没少过,偶尔也会给她送些店里不时兴的珠宝。她对余欢的提示,不过也是权当在老板娘面前能得些便利和便宜。

  而余欢很是无奈,这世道,连安安分分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她也懒得再想以后,但问是非,无愧于心罢了,谁又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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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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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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