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阮王,完全颠覆了李枭对于越猴的所有印象。
这位交趾阮王身材高大,目测至少有一米八。而且皮肤白皙得像个女人,在冬日的阳光里面会发光那种白。如果你凑近了,甚至能看到皮肤里面靑虚虚的血管。
更让李枭惊讶的是,这家伙居然戴了一顶……绿帽子!
款式跟后世越猴的帽子不太一样,可颜色真他妈正,比翡翠的颜色都要正。
说起穿着,这位阮王直接可以用时尚来形容。花里胡哨的上衣,下面是花里胡哨不知道是裙子还是肥裤子的玩意。远远看上去,颇有些范思哲的意思。
“我王说,愿意成为大帅您最忠实的奴仆。”阮王跪倒在地上,脑袋磕在武英殿前汉白玉地砖上“砰”“砰”作响。听得李枭倒吸一口凉气,这货是真磕啊!
记忆中,似乎越猴都是很难搞的角色。而且性格偏激,当年那点儿实力,硬是敢抗衡强大的永乐大帝。怎么到自己面前,驯服的一塌糊涂,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不科学!
“阮王太客气了,请起来,咱们里面说话。”李枭很亲热的拉起来阮王,刚刚走进阮王的身边,就传来一股浓烈香气。
大明的香水配方属于国家机密,艾虎生专门找了一个岛子,让死囚负责制造。
如此高级别的保密,可想而知香水的价格。听说在欧罗巴的巴黎,一瓶大明生产的香水,可以换取同等重量的黄金。眼前这位是个超级花痴,估计是拿香水来洗澡,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香。
被李枭拉着,阮王明显诚惶诚恐的模样,学着大明的礼仪向李枭施礼。却又学得不伦不类,有些像大街上被耍的猴儿。
走到武英殿里面,看到那些真人制造的蜡像阮王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有那么一刹那,甚至李枭有些不忍心。阮王这样谦卑,自己还拿这些蜡人来吓唬他,似乎有些不地道。不过内心总是有个声音告诉李枭,这货是他娘的装样子。在李枭的心里,越猴都是忘恩负义只知道一味索取的白眼狼。
不能放松警惕!绝对不能!
阮王的待遇还算是不错,至少在武英殿里面混到一个座位。他的身后,站着伏罗希洛夫上校。
“阮王这一路可还顺畅?”李枭准备跟这位阮王先拉拉家常,放松他的警惕。看过一本刑侦学的书里面,就是这么说的。李枭准备理论联系实际!
“我们乘坐的是大明的火轮船,小王是第一次见到火轮船,非常稳当一丁点儿都不颠簸。船上的舱室也宽大,比起在交趾还要舒服些。”通译也是越猴,不过汉话说的非常不错,而且还是地道的京腔儿,这可就难得了。李枭觉得,这货的京城口音比自己还要地道。hτTΡδ://WωW.sndswx.com/
李枭觉得这家伙说得应该是真话,按照他的级别,肯定是头等舱海景房。做上两个月的船,一路旅游一样从交趾到天津卫,李枭有时间也想这么玩一下。带着老婆孩子在海上,应该很惬意才对。
“远道而来,大明有许多好精致,你可以到处去看看。你们交趾没有冬天,去辽东看看,那里正在下雪。沈阳的棋盘山,丹东的黄椅山。还有我老家盖州的赤山,都是不错的地方。”李枭故意把阮王扔到荒山野岭。
越猴那地方不下雪,让他到辽东看看雪,这一次也不算是白来。如果可能,李枭巴不得他去北极探险。
“已经看到了很多,越看小王越是羡慕天朝上国。如果可能,小王甘愿成为上国普通一民,也好过做这个番邦小王。”
李枭眉毛挑了一下,这家伙到底要干嘛?说出这样的话,这还像是一个国家元首么?
“呵呵呵!阮王治下还有数百万臣民,怕是阮王也舍不得。”
“大帅!这几百万人也是几百万张嘴,还好我交趾地处偏远,稻米一年熟三季,粮食倒是无忧。只是……!”
“阮王有话只管说,当年你出兵爪哇,帮助大明出了这口恶气。这份人情我李枭还记着,如今有什么需求只管说。”李枭大方开口,心里想着套出阮王这次来大明的真正用意。
“大帅!”听到李枭这么说,阮王立刻跪倒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
“快把阮王扶起来,有话可以慢慢说。”李枭赶忙让顺子把阮王搀扶起来。
“大帅!您不答应我就不起来。”阮王努力挣扎,顺子不好下手只能看向李枭。
“什么事情让阮王如此?”
“大帅!你有所不知,我们交趾被人欺负了。四个月前,暹罗与缅甸人组成联军。他们不知道怎么和英国人联络上,购买了大批的英制武器。
那些英制武器,给我交趾带来了大量伤亡。我交趾倾全国之力,才算是打退了他们的进攻。可现在他们退了,肯定还会有一天卷土重来。到时候,我交趾就会被他们灭国。
还请大帅派出天兵,帮助我们交趾打败强敌。我交趾愿意永远做大明属国,年年来大明朝贡,做大明最忠心的臣子,做大帅最忠心的臣子。”
李枭有些意外,没想到缅甸和暹罗也和英国人勾搭上。这样一来,中南半岛的局势可就扑朔迷离了。在中南半岛上,大明只有一根钉子,那就是新家坡城。那座用无数土人尸体堆集起来的城市!
听洪承畴上奏说,这做城都是用大块的条石,外面覆盖水泥墙面。城墙边角处,好像刀削一样的整齐。城墙厚十五丈高十丈,可以直接扛得住重型火箭炮的轰击。中南半岛第一坚城的名头戴在脑袋上,实至名归!
可再坚固的城市,也需要有外围屏障。否则单单凭借这样一座坚城,如果被人围困起来,到时候战局很难预料。再坚固的城墙,用炮弹一层层的啃,终究有一天会被啃穿。
事实上,战争形态发展到了今天,城墙这东西已经不适合作为防守屏障。看过曹文昭传过来的武威战报,武威城两百多年建设起来的城墙,几乎全部被拆毁。只余南面城墙,想对还算是完整。
作战时,士兵站在城头射击。一旦城墙坍塌,城头上的士兵没有一个能够幸免于难。武威城最大的伤亡,就是这样造成的。
“哼!暹罗和缅甸宵小,居然敢欺辱我大明属国。阮王你请起来,你的冤屈我一定帮你报。一会儿就是午宴,先尝尝我大明美食。明天本帅与兵部商量一下,看看如何帮助你们交趾。”
“多谢大帅!多谢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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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趾那边是怎么回事儿,暹罗和缅甸真的组成联军,对交趾进攻了?”午宴结束,李枭立刻找来了李永芳。
“回大帅的话。交趾和暹罗缅甸的确发生过冲突,不过那只是数百人的械斗而已。而且臣的消息是,这一次好像是交趾挑衅在先。另外暹罗和缅甸,的确购买了一些英军装备。不过数量并不多,给交趾带来的伤亡,也不过几十人而已。远不是阮王说的那么惨烈!
再说交趾也有一些咱们淘汰下来的装备,双方在装备和兵力上的差距都不大。”有了电报之后,李永芳的情报系统时效性更高。
“呵呵!阮王好算计。”听了李永芳的话,一旁的张煌言阴恻恻的笑了一声。
“哦!怎么?”李枭看着张煌言。
“阮王来咱们大明,老夫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他说他们交趾被缅甸暹罗联军进攻,这个时候他居然带着老婆孩子来咱们大明京城。要知道,就算是乘坐火轮船,从交趾到咱们大明也得差不多两个月时间。
这一来一回,在京城办事耽搁俩月。半年时间就过去了!按照交趾王所言,说不定等他回去的时候,怕是交趾已经被暹罗缅甸联军灭国。
所以我说,这一次阮王来大明必有所图。我猜想他是见到我大明强大,心里打定主意拉我们成为他的盟友。如果我们出兵,哪怕只是出一个兵。暹罗和缅甸都将视大明为敌人,阮王也就可以借着咱们的手,除掉暹罗和缅甸,让他们交趾独霸中南半岛。”
“如果他们统一了中南半岛,就会成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到时候他更加有资格跟咱们来谈条件。”李枭点了点头,没想到阮王心里还有这样的算计。
张煌言说得合情合理,作为成了精的老狐狸,判断这种事情准确性非常高。
“呵呵!我一向都是持刀人,不会做任何人的手中刀。想要利用老子,得付出点代价才行。”李枭恶狠狠的说道。
“阮王有几个儿子?”李枭看向李永芳。
李永芳赶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本,翻了几页说道:“阮王有四个儿子,最大的十六岁,最小的五岁。他的太子是大儿子阮文雄,他的二儿子阮文正只是比阮文雄晚生了半个月,也是十六岁。”
“这就好办了!阮王会在咱们大明病死,如果我是阮文正,一定心有不甘。你立刻派人乘飞艇去交趾,想办法说服阮文正揭竿而起,造他大哥的反。我们大明这边,会全力支持他。”
“嗯!让他们兄弟一个在南边,一个在北边南北对峙。一个分裂的交趾,符合我们大明的利益。往大里面说,一个散碎的中南半岛,同样符合大明的利益。
我们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想办法分裂暹罗和缅甸。缅甸和我们大明西南还有边界,想办法让那里分裂得更加碎一些。这样,弱小的他们就会成为的大明手中棋子。”张煌言看着墙上巨大的地图,在上面比比划划。
“张先生说的有道理,立刻派得力人手去西南。把这件事情办好,就是大功一件。”李枭明白张煌言的说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在大明帝国的旁边绝对不能有一个可以分庭抗礼的大国。就好像老虎的身边不能睡着同样一只老虎,但要是睡着几十只猫就没问题了。
“诺!”
“明天我会邀请阮王去昆明湖滑冰,如果阮王恰巧踩破了冰掉进水里。就算是命大没死,这随后而来的感冒……!”李枭想到了自己的这次感冒,再也不敢小看这种小毛病。
“诺!属下一定会办得妥妥当当,阮王绝对活不过三天。”在京城自家地头办事儿,李永芳有这个自信。
李永芳走了,李枭和张煌言相视无语。阮王这一次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见识上的差别,让他无法理解电报这东西。他以为大明只能听信他的说辞,只要表现的恭顺一些,说服大明出兵,他就可以有机会统一中南半岛。
估计越猴们做这个梦已经很久了,在后世的时候他们差点儿实现。可最终还是被华夏硬生生打断,让梦终究成了一场梦而已。
“如果阮王不想着利用我,我不想走到这一步。”李枭无奈的摇摇头,他对阮王的印象还算是不错。想到明天阮王就会掉进冰窟窿里面,李枭觉得自己有些过份心黑手辣。
“就算是他不利用您,您也得走这一步。您现在是大明的大帅,执掌百万雄兵,华夏一族前途命运尽在你手。凡是符合我华夏民族利益的事情,你尽管去做就是。
至于其他的……,你知道天子为什么称孤道寡?很多时候,为了家国天下,要放弃许多东西。例如道义、或者说道德。”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这辈子我不会称孤道寡。”
“这件事情先不要讲了,二爷的舰队有应该到新家坡了吧。但愿洪承畴那个家伙,没有走的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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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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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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