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这时候明白过来,点了点头。
“那好,你们只要答应我,以后不那么野蛮,我就让人给你们煮玉米吃!”秦牧对着两个孩子比划着手势,同时用汉语说道。
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是听懂了他的话,还是看懂了他的手势。齐齐点了点头。
秦牧便让人给两个孩子煮玉米。自己则带着手下人,来到了那些尸体跟前。
“看来,这些美洲人就是根据头顶上的头冠来区分敌我的。”秦牧说着,看着面前这些绿头冠美洲人的尸体,忽然皱了皱眉。
因为他发现,这些美洲人的头冠,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这些绿头冠美洲人的头冠里,插着一枚红色的羽毛。
那红色的羽毛在一众绿色的映衬之下,显得非常的扎眼。
他看着手中的头冠,再回头看看那些死去的红头管美洲人,略作推测之后,就做出了又一个判断:“很显然,这两个部落是为了这一片玉米田而战斗。而根据他们的习俗,当一个部落战胜另一个部落之后,就会把部落里的象征着部族存续的羽毛,插在自己的羽毛里。而因为每一个部落的头冠羽毛颜色都是不同的,是从不同鸟儿身上拽下来的,所以,整个亚马逊平原里的部族数量,有不下两百个之多。制造出这些头冠的部族,最后不知死掉了多少。”
“秦帅你的意思是,如果一个部族人的头冠羽毛颜色非常的鲜艳,种类又非常的繁多的画,那就说明对方实力非常的强大?至少已经消灭过很多很多的敌人了,是不是?”
秦牧点了点头,指着绿头冠羽毛里硕果仅存的一支红羽毛,说道:“这个绿头冠的美洲人部落,显然是一个很弱小的部落。因为他的同伴里,只有这一种颜色的羽毛。也就是说,它们只消灭了这一个部落。”
说着,他回头指了指众人所处的部落,接着说道:“这个红羽毛的部落,昨天观察之下,只有这么一个小地方。人数在五百之间,而这些绿头冠的家伙,人数应该要比他们多一倍以上。毕竟昨天他们就已经打败了五百人。今天却被对方屠村了,人数肯定比他们多。”
有人点点头,看看两边的死尸,便问秦牧道:“那如果按照这个来推断,三根羽毛颜色的土著人部落,可能人数就在两千到四千之间。而四根不同颜色的头冠,则意味着对方部落里的战士,超过一万两千以上……以此类推下去,就会有且只有一个最强大的部落。”
“是啊。这个亚马逊平原里,野蛮人数量狠多,派系也是泾渭分明。我们遇见的,应该是最边缘地带,没有办法继续生存下去的野蛮人的部落罢了。越是往里,肯定会遇见更大的部落存在。”
为了保护收到的玉米不会被敌人夺走,秦牧带领着五百人,就这样守在了这个部落里。差不多两个多小时之后,才有前去向沈玉莲汇报的战士匆匆而回,带来了差不多两千的战士。
秦牧一边吩咐这些人将玉米带走,一边又点了五百人,把他们留了下来。蜀南文学
既然已经和那些绿头冠的美洲人开战了,那么根据秦牧的习性,是绝对不会允许对方还活着的。留下五百人,保证一千人的战斗力,对付那些人数位置的野蛮人,应该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秦牧于是再让王学智带着人去附近搜索敌人的踪迹。
他们此时所处的位置,还在南北美洲的交界处,距离亚马逊雨林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要走。而在那个雨林的最深处,其实有着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原始人聚集部落。
此时的这个部落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欢呼仪式。是人们为了庆祝他们酋长孩子降生的庆祝会。这些亚马逊人载歌载舞,在巨大的篝火旁,喝着酒唱着歌,庆祝着美好的一天的到来。而身材高大健壮的酋长,则在高高的王座之上,接受着人们的朝拜。
在这些亚马逊人的头顶,带着五颜六色的尾羽头冠。如果有人仔细去数的话,就会发现,这个最大部族的头冠上的不同尾羽数量,在十个之多!
根据秦牧对于尾羽头冠羽毛含义的判断来看,这个最大的土著人部落,拥有的人数,超过五十万!
而且,和秦牧他们见到的那些一羽两羽的土著人不同,这个亚马逊平原里,最大的土著人部落,他们已经拥有了一定的文明程度!
虽然武器还是石刀石枪,但不论是做工精细程度,还是坚硬程度或者说杀伤力程度,都是毋庸置疑的强。
而更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部落的最外围,还有着一帮拿着武器的黑猩猩,也在跟着手舞足蹈的庆祝着。
这些身高超过两米的巨大黑猩猩,非常的残暴,手中握着的巨大石锤和木棒,上面还沾惹着人类的鲜血和头皮等物,但它们却全然不觉,反而加入到了这一场盛大的欢庆之中。而这个最大部落的野蛮人,也并不以为意,反而和黑猩猩们,相处的非常融洽。
而在距离这个部落不远处的另一个部落,头冠上的尾羽数量比对方好了一个,只有九根。
而九根尾羽数量所代表的含义,则是整个亚马逊平原上,第二大的部落!
在这个部落里,同样有着超过两千多头的黑猩猩存在!
和最大部落的黑猩猩不同的是,这些黑猩猩的背脊毛发,是银白色的。
银背黑猩猩!
这些亚马逊丛林里的土著人,虽然没有获得如亚欧大陆上,那些人类的文明发展,但是,却因为自然环境的缘故,而拥有了另外的一些特制!
他们驯服了这些热带丛林里的生物,成为了他们的武器!
如果秦牧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吃惊的叫起来。
也许,野蛮人也并不都是又蠢又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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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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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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