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着惺忪的睡眼,拿起床头的手机瞧了一眼,却见微信通话上面显示着“吴少”两个字。
任景枫猛地一下清醒了过来,急忙接通了通话,叫了一声:
“吴少。”
“把你在餐桌上唱的那首小芳,连曲带词,全都发给我。”
“小芳?”
任景枫愣了一下,失声说道:
“吴少,那不是你写给蔡小芳的歌吗?怎么……”
手机那一头的吴金裕,听了任景枫的话,也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疑声问道:
“那歌不是你写的?”
“我写……”蜀南文学
任景枫愣了一下,然后才又干笑着说道:
“吴少,你也太看得起我了,你知道的,我连高中都没上,读初中的时候,成绩就是倒着数的,怎么可能会写歌。”
“那首小芳,老郑说是你写给蔡小芳的啊,他还在宿舍里,听你唱过呢!”
“老郑?”
吴金裕微微愣了一下,旋即便明白了过来!
看来,所谓十几年前,就给蔡小芳写了一首歌的,是钱串子郑乾了!
那小子,不会十几年前,就暗恋蔡小芳了吧?
哼!
就他那样,也配喜欢蔡小芳,也配给蔡小芳写歌!
暗自冷笑了与喜爱,吴金裕却又感觉有些不对!
不对啊,如果是郑乾写的,那他在餐桌上,怎么不唱给蔡欣雨听?
还要借任景枫的嘴,说那首歌是自己写给蔡欣雨的?
嗯,当时自己正在向蔡欣雨表白,任景枫唱的那首《小芳》,可谓是恰到好处!
无形之中,就帮自己树立起了一个深情而又才华横溢的痴情郎的形象,可谓是帮自己增添了不少的印象分呢!
既然郑乾也喜欢蔡欣雨,那他干嘛还要帮助自己?
是了,那小子缺钱!
浑身上下,都没一件牌子货,全是地摊货!
任景枫也说了,那小子上班的老地方,就是一个跑乡村舞台的大乐队,三千两千的活都接!
这样一个‘娱乐公司’,最缺的,恐怕就是钱了!
郑乾,这是想通过任景枫,把这首歌卖给自己呢!
想到这些,吴金裕眼神不由得微微缩了一下,旋即说道:
“疯子,你替我去办件事!”
“什么事?”
任景枫急忙问道。
“你去找钱串子,替我买首歌!”
“买……”
任景枫愣了一下,他虽然有些神神叨叨的,但却也不是太傻,几乎一下子就想明白了过来,低声说道:
“吴少,你是说,那首《小芳》,是老郑写的?”
“吴少,这不可能吧?老郑也不像是那种会写歌的人啊!”
“是不是他写的,你去见了他,不就知道了么?”
吴金裕冷冷地说道。
听了吴金裕的话,任景枫不由得又愣了一下,旋即应道:
“是,吴少。”
话音刚落,却听吴金裕又说道:
“你记住一点,这首歌,卖出之后,包括署名权,全都归我!”
“多少钱,你去跟郑乾谈,只要不太过分,没有狮子大开口,我都可以满足他!”
“好的吴少,我明天上午就去!”
“嗯。”
吴金裕应了一声,便挂掉了通话。
挂掉通话之前,任景枫好像还听到手机那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任景枫虽然有点神经,但也不傻。
他从停车场找人把车开到酒店门口的时候,吴金裕和赵晓雅就已经不见了,只收到了吴金裕的一条微信消息,让他先回去。
因而,吴金裕和赵晓雅去了哪,还用多说么?
吴金裕旁边的那个女人,会是谁,还用多想么?
这也怪老郑,把人班花写的情书,看都没看,就拿去擦了屁股,还当着这么多老同学的面,说了出来,赵晓雅不恼羞成怒才怪了!
更何况,吴少可是个大老板,喝的酒,都是几万几十万一瓶的波尔多拉菲,郑乾又怎么能跟他比呢?
赵晓雅上赶着找吴少,那不也正常么?
送到嘴边的肉,不吃白不吃!
放下手机,任景枫很快便又睡了过去。
早上六点,任景枫便被闹钟给吵醒了过来。
洗漱之后,任景枫便出了门,在小区外面的路边摊,吃了几个小笼包,又打包了一笼小笼包,然后便开着车,到了齐州华府。
将车停到齐州华府门口,任景枫便提着打包的小笼包,上了楼,到了郑乾房间外,伸手敲了敲门。
敲了好一会儿,房间里才传来了郑乾的声音:“谁啊?”
“老郑,是我,快开门。”
“疯子?”
郑乾愣了一下,却还是打开了房门。
刚一开门,任景枫便将手中的小笼包,递到了郑乾面前,然后才说道:
“老郑,还没吃早饭吧?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上学那会儿,你最喜欢吃的西湖小笼包了!”
郑乾微微愣了一下,然后才接过了任景枫递上来的小笼包,说道:
“谢谢。”
“进来坐吧。”
“不会打扰你吧?”
任景枫却没敢进来,毕竟,郑乾昨晚上,可是带了四个美女,出尽了风头!
这要是冒然进了房间,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那可不就……
“不打扰也打扰了,你已经把我吵醒了,还能怎么打扰?”
郑乾瞪了任景枫一眼,说道。
任景枫虽然有些神神叨叨的,但其实心性不坏,只是说话做事,不大过脑子而已。
“嘿嘿。”
任景枫傻笑了一下,然后才又压低声音说道:
“那四个美女没在这过夜?”
郑乾愣了一下,旋即才反应过来,转头狠狠地瞪了任景枫一眼,说道:
“疯子,你说什么呢!那都是我朋友!”
“明白,明白,朋友,朋友嘛,嘿嘿!”
任景枫连忙顺着郑乾的话说道,只是最后,却笑着给了郑乾一个‘我全都明白’的眼神。
郑乾直接无语,转身进了房间,然后才又说道:
“住的标间,只有两张凳子,你随便坐,坐床边也行。”
“行,跟你我可不会客气!”
任景枫瞧了一眼房间,没有别的人,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大大咧咧地说着,坐在了床边上。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
“老郑,昨天晚上在餐桌上唱的那首《小芳》,是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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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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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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