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离婚后,我成了情歌之王>第139章 吴少
  没多久,任景枫便已经开着车,将郑乾拉到了凯撒皇家大酒店。

  将车在停车场停好,下了车,任景枫便又带着郑乾,来到了酒店三楼的一个包厢外。

  包厢的门微微开着,刚走到门口,郑乾便听到里面传来了阵阵欢声笑语,看来,老同学们聊的正欢呢。

  包厢里,坐了大约十几二十个人,听到包厢门被推开的声音,不由得全都转头瞧了过来,欢声笑语顿时为之一歇。

  其他‘老同学’还没反应过来,坐在最中间位子上的一个白衬衫男子却笑着朝任景枫招了招手,叫道:

  “神经枫,回来了?来,愣在门口干嘛呀,快过来,过来,这边坐!”

  神经枫是任景枫的外号,而且这个外号,本来就带着某种嘲笑的意味。

  读初中的时候,大家少不更事,这么叫叫无所谓,但是现在……

  大家都已经年过三十了,离开校园,少说都有七八年了,从初中毕业那会儿算的话,分别都已经十几二十年了,还这么叫人家的外号,那可就……

  有点当着人的面打人脸的意思了。

  听了白衬衫男子的话,他两边的几个老同学,不由得全都掩着嘴唇,低笑了几声。

  任景枫却没有任何不满,几步走到白衬衫男子跟前,躬身说道:

  “吴总。”

  “嗯。”

  白衬衫男子应了一声,然后才又说道:

  “神经枫啊,今天来的,都是老同学,你就别拘着了,叫什么吴总啊,还照以前读书的时候那样叫我。”

  “好的,吴少。”

  任景枫急忙又躬身一礼,改口说道。

  “行了行了,你不是说,今天在电视台附近看到钱串子了么?我让你去接人,接到了吗?”

  “接到了,吴少。”

  任景枫急忙又躬身一礼,说道。

  说着,任景枫又转身,朝郑乾招手叫道:

  “老郑,愣在门口干嘛呀,快进来,快进来,吴少叫你呢!”

  郑乾微微皱眉,扫了包厢里的众人一眼,记忆唤起,一个又一个的人名,浮现在脑海里。

  郑乾面带着笑容,迈进包厢,笑着招呼道:

  “包子,老周,小虎,阿龙,好久不见了!”蜀南文学

  “嗯~,周红梅,向林红,刘……刘薇薇,我没记错吧!”

  郑乾一边笑着招呼着众人,一边走到了桌子边。

  他能记得包厢里的老同学,昵称名字都能够记得,但其他人,却早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

  被他叫着小名外号和名字的男女同学,不由得全都愣了一下,然后便有人低声交头接耳地问道:

  “他谁啊?你认识吗?”

  “是我们同学吗?”

  “我怎么不记得了?”

  “看他穿的衣服,不像是什么牌子货呢!”

  “那哪是牌子货啊,根本就是地摊货好不好?超市大卖场,降价大甩卖的那种!”

  ……

  低声议论声中,郑乾已经走到了任景枫旁边,正要开口,吴少却已经抢先说道:

  “钱串子,还记得我么?”

  “这一转眼,都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怎么样,现在你爸妈的愿望实现了吗?”

  郑乾的爸妈,给他起名郑乾,取谐音‘挣钱’之意。

  为这,读书的时候,郑乾可没少被同学们笑话,外号钱串子!

  然而就跟‘神经枫’这个外号一样,读初中的时候,随便怎么叫,都无所谓,但现在大家都已经长大了,还这么叫,甚至还直白白的问‘你爸妈的愿望实现了吗’之类的话。

  这,可就真的是当着所有老同学的面,在打郑乾的脸了!

  老同学中,恐怕也只有任景枫,觉得这么叫郑乾没什么奇怪的吧?

  然而即便是任景枫,其实也没叫郑乾钱串子,而是叫他老郑。

  听了吴少的话,周围几个老同学,顿时便有想起来的,忍不住低声说道:

  “我记起来了,郑乾,钱串子嘛,老爸老妈眼睛掉进钱眼里的那个。”

  “对,我也记起来了。”

  “看他的穿着打扮,这些年,过得也不怎么样嘛!难怪一直没敢在微信群里冒泡了!”

  “要钱没钱,要工作没工作,挣的说不定还没疯子多,他好意思在群里冒泡么?”

  ……

  郑乾对这些‘低声’议论,仿佛没听见一样,朝吴少轻笑了一下,然后说道:

  “当然记得了,吴公公嘛,怎么可能忘记?初三那一年,咱们还在同一个宿舍住了几天来着。”

  听到‘吴公公’三个字,吴少脸色顿时黑了一下,然后淡淡地朝对面的空位子指了一下,说道:

  “坐吧,那还有位子。”

  郑乾笑了笑,正转头朝那边看去,任景枫却已经拉着他,往那俩空位子走了过去。

  还没坐下,吴少便又起身,拿起桌上的酒杯,说道:

  “同学们,一转眼,咱们初中毕业都已经快二十年了。”

  “时间过得是真快啊!”

  “这些年,我一直在国外,前两年才回国发展。”

  “回国的时候,我就在群里提了几次,搞个同学聚会。”

  “只是一直也没搞成。”

  “好在,在咱们疯子同学的联络下,大家今天终于聚在一起了!”

  “人虽然还是没到齐,但也差不多了!”

  “在这里,我提议,先敬我们的外交委员,疯子一杯!”

  “疯子,来,喝酒!”

  还没落座的任景枫,急忙提起桌上的酒杯,躬身说道:

  “吴少言重了,大家能聚在一起,还不是都沾了您的光吗?我只不过是跑了跑腿而已,算不得什么,算不得什么。”

  “吴少,我干了,您随意。”

  说着,任景枫一仰头,便将酒杯里的白酒,倒进了嘴里。

  郑乾微微愣了一下,拉了拉任景枫一下,低声说道:

  “你疯了?开车还敢喝酒?”

  “吴少敬酒,我哪能拒绝?”

  任景枫低声说道,说着,停顿了一下,又说道:

  “没事老郑,等下我找个代驾就行。”

  吴少微微笑了笑,朝任景枫举了举杯,却并没有喝,而是又说道:

  “这第一杯,还是大家一起来吧!”

  “今天晚上,就一个主题,吃好喝好玩好!”

  “吃好喝好,楼下还有KTV和温泉浴池,泡澡按摩,大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放开了玩,使劲的玩!”

  “所有的消费,全算我的!”

  “吴少,真的吗?”

  “当然。”

  吴少笑着说道。

  “我们吴少可是凯撒娱乐的老板,这凯撒皇家大酒店,那也是吴家的产业,你们还有什么好怀疑的?”

  “不是吴少,咱们怎么可能在这里聚会?”

  “这可是五星级,包厢费都得八万八!”

  任景枫刚喝了一杯酒,又给自己满上了,提着酒杯说道。

  “真的啊?”

  “吴少,那以后咱们还能来凯撒消费么?”

  “当然可以,你们想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吴少笑着说道,说着,还拍了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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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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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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