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孙兴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看到李枭从容不迫的样子,急忙整理了一下军容。李枭对这种事情很看重!
“杨家终于忍不住了!”李枭回头看了一眼。
“是!”孙兴点了点头。
“发信号弹,让李定国登陆广州城。人全都吸引到了白云山,相信广州城里也没什么守军,这样才能保证广州城的百姓遭受最少的战火。”广州是历史名城,光孝寺、六榕寺、怀圣寺这些寺庙,有些是三国时代留下来的,有些是命人提过词的。尤其是南海神庙,是古代东西南北四大海神庙当中,唯一保存下来的。
现代武器的威力过于巨大,在攻城部队的伤亡和保护武器之间很难取舍。于是李枭才同意住到距离广州城二十八里的白云山,这里虽然也住着不少百姓,可是比起人口稠密的广州城要好太多。李枭可不想明天早上见到百姓尸横遍野的场面!
“杨家以蛮族狼土兵为先导,人数约莫有五六万人。加上那些招募的乡勇,恐怕有十万之众。大帅您在这里是不是……!”
“十万人,恐怕不止这个数吧。杨家经营两广这么多年,怎么可能只有这点家底。给他点时间,让他把人都集中起来。省得咱们还要钻山沟收拾!真要是让他们跑进广西的十万大山里面,那可有的忙活了。”一想到深山剿匪,李枭就有些头疼。
那些家伙常年生活在山上,很适应山地生活。而且作为本地人,对地理环境也熟悉得不要不要的。真跟他们作战,的确非常难打。
以前在山东的时候,李枭干脆把这种事情甩给孔有德和耿仲明。现在这哥俩儿,已经成了大明的剿匪专业户。只要哪里有土匪,这活儿就是他们的。
“呃……!”孙兴有些欲言又止。
“说!”李枭有些不满的回头看了一眼,都这个时候了还有啥不能说的。
“前线传过来消息,叛军手中持有大量步枪。都是……都是制式的大八粒,这种东西只有锦州和济南兵工厂才有。私自贩卖军火……!”孙兴有些犹犹豫豫,毕竟掌控大明军械部门的老大是郑森。
“你以为,没有我批的条子,有人敢随便卖枪?还一卖就是一万多枝!”李枭笑了笑,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神在在的。
“您批的条子……一万多枝……!”孙兴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
“不但给了枪,还给了弹药。不给他点儿武器,他有什么底气反抗朝廷,刺杀我这个大帅?”李枭看了一眼远处腾空而起的烟花,脸上带着戏谑的笑。
孙兴怎么也弄不明白,为啥明知道人家要反叛,还要给人家武器。
“几年前,我辽军实际上只是控制了长江以北。甚至说,连大明以北都没有做到完全控制。能够真正听我话的,也只有辽东、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省份。
辽东是我起家的地方,山东、河北是我崛起的地方。剩下的陕西、山西、河南、淮南,全都被打成了一片废墟。没办法,虽然我打过了长江去。刚想巩固一下,结果西北的蒙古又闹事儿。那么困难的情况下,我还是把战斗力最好的一师留在江南,保证江南的土地改格。
五年了!江南的土地改格终于成功,那些江南财阀已经没有任何抵抗的力量。东林党的根基不在,树倒猢狲散也是迟早的事情。
现在全国经过五年的建设,西北的蒙古人也打败了。我们算是刚刚缓过来一口气!现在,该是真正统一全国。拔除大明躯体上最后一颗毒瘤的时候了!”烟花的光芒在李枭脸上一闪一闪,现在的烟花制造术越来越好,也越来越接近照明弹。本来这东西,就是李枭鼓捣出来当做照明弹的替代品。
“大帅您这样陷万金之躯于危难,是不是有些……!”
“杨家在两广经营多年,崇祯年的时候他就是两广总督。这两广名义上是朝廷的,可实际上是他杨家的。暗地里还和吴三桂勾勾连连,不以身犯险不成啊!
现在杨家的主力都在广州附近,以我做饵把他们吸引过来。再由李定国和聂大虎围而歼之!”
孙兴听得头皮发麻,没想到李枭计划的这样周密,而他这个身边的副官,却一无所知。先是故意卖给杨家军火,壮他们的胆子。继而激怒杨鹤,逼他带着杨家造反。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策划的这件事情?又是怎样联络实施,保密做得密不透风。自己这种身边人都蒙在鼓里!
李定国手下是组建没几年的海军陆战师,依仗着李休的势力,弄到了许多好装备。可实在是实战经验不足,这些年基本上没打什么仗。在澳洲跟英国人打的时候,还损失了一些人手,在军中评价并不算高。
可聂大虎的一师一旅就不一样了,这支部队是由一师一团扩建而来。真正的辽军老底子部队!他们享受着辽军最好的待遇,使用着辽军最好的武器。而且战斗经验丰富,真正的从南打到北。跟罗刹人,跟蒙古人的战绩都是有目共睹。
可以说,一师就没打过败仗。对国内外任何敌人,都保持着全胜记录。一旅更是嫡系中的嫡系,火力配备凶猛人员作战素质高,战斗能力堪比一个野战师。
把这支部队调来,别说有十万人,就算是三十万人都不够一勺烩的。杨家这一次,算是没了活路。
前方炮声隆隆,这是一百二十毫米榴弹炮的声音。马克沁机枪的声音听不出个数,那声音像是在刮风。步枪的声音,在这些声音压制下是破碎的,偶尔能够听到几声,可实在是太少。
杨忠武的心在滴血,他精心训练出来的狼土兵,只要冲出去就会被炮弹撕成碎片。
天上的照明弹不断升起来落下,落下又升起来。天地之间被照得雪白一片,部队在这种照明弹下无处躲藏。天空中更是有隆隆的飞艇飞过,只要看见哪一处有人在集结,曳光弹就会朝那地方发射。紧接着,就是一百二十毫米的榴弹炮弹砸下来。
一百二十毫米的炮弹,一发下来能砸出十米的大坑。半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地方,都是杀伤范围。弹片形成一堵墙,任何被这堵墙撞上的人都变成了碎片。
更让人心惊肉跳的是冲击破,一发炮弹落下来,就算是迅速趴在地上躲过了弹片,也躲不过爆炸的冲击波。那玩意贴着地皮传动,活活把人的心肝脾肺肾震个稀烂。好多士兵身上没见到伤痕,却是七窍流血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部队在榴弹炮的打击下,根本不能有效集结。只能分散着向陆战队冲锋,散兵线拉的开,就没办法发挥人数优势。挺进到前沿一千多米的时候,精准无比的迫击炮弹砸了下来。
就算是你趴的再好,可迫击炮弹还是从脑袋顶上落下来一发入魂。几乎是一发炮弹干掉一个人,迫击炮的炮击逼迫的这些狼土兵,不得不向中间大路上聚拢。
不得不说,狼土兵倒是有些狠劲儿。仗打到这个份儿上,愣是没有溃散。少部分往回跑的人,都被炮弹的硝烟吞没。剩下的大部分人,仍旧是在想方设法的进攻。
李忠武哪里不知道,迫击炮弹故意在把人往公路上压。可他没办法,现在没办法让人撤回来,也没办法派援兵上去增援。
等到公路上和公路两旁趴满了人的时候,李忠武就听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马克沁机枪的子弹好像雨点一样从天而降,就算是趴得再好也无济于事。他在陆军军官学校的时候学习过,马克沁机枪枪口向上射击的时候,子弹会以抛物线的方式杀伤敌军。即便是你趴在地上也无济于事!
这种几乎是无解的攻击方式,让狼土兵根本没办法展开攻击。拿着大八粒对着对方开枪,可子弹根本摸不到人家的边。马克沁发射的是十二点七毫米子弹,射程绝对不是大八粒七点六二毫米子弹可以比拟的。
敌军步兵只是端着枪,并没有一个人射击。因为狼土兵们无论怎么冲锋,都会倒在八百米以外的地方。他们手里的步枪基本上没有用,偶尔有两个凶猛的冲进八百米之内,还没等喘口气,就受到了掷弹筒的攻击。
这是一种步兵携带的玩意,爆炸威力接近手雷。可发射最远距离却足足有一千米,辽军士兵使用的时候,通常攻击距离在三百米到八百米之间。
别看这玩意威力算不上大,可准确度惊人。从天而降的弹丸采用的是瞬发引信,有时候碰巧了正砸在狼土兵的身上,能将狼土兵的身体炸得断为两截然后飞上半空。
榴弹炮炸死一批,迫击炮轰死一批,马克沁机枪铺天盖地的射击又会弄死一批。剩下的好容易冲到了八百米之内,却还被掷弹筒点名似的炸死。
这种进攻不是在作战,而是一边倒的屠杀。
陆战队凭借先进的装备,不断杀伤着精锐狼土兵。很少有人能冲到步兵射击的距离,只要冲到这个距离上,子弹会像归巢的马蜂一样蜂拥而至。总有一发会招呼到你身上,然后灼热的子弹带着强大动能切开你的身体肌肉,余威不减的带着你的血肉和骨骼碎片,从另外一个方向窜出你的身体。
杨忠武想过战斗会很残酷,会死很多人。可他没想到,会这样残酷,会死这么多人。而且,全都是己方伤亡。对方,几乎没什么伤亡。
这还是晚上,如果到了白天。战舰上那三百八十毫米舰炮一开火,那结果简直是不敢想象。一百二十毫米炮弹的威力,和三百八十毫米炮弹的威力,不是简简单单扩大三倍那么简单。
一发三百八十毫米炮弹爆炸,连厚达二十米的广州城墙都扛不住,一发一个大窟窿。更别说人的血肉之躯!
不得已,杨忠武还是把剩余的狼土兵们撤了回来。躲在榴弹炮的射程之外做督战队,现在冲上去的都是从广州周边赶过来的乡勇。
这些人手里拿着老式的火铳,被几句口号和丰厚的赏赐刺激的“嗷”“嗷”叫。他们奋不顾身的冒着炮火前进,心中嘲笑那些炸死的人都是倒霉蛋。自己洪福齐天,怎么会被区区一发炮弹炸死。
不断有倒霉蛋死在冲锋的道路上,心中丰厚的赏赐激荡的胆气,也被硝烟和血肉横飞的场面吓破了。他们以冲锋时几倍的速度往回跑!
子弹扫倒了一片一片的人,好像是在割麦子。
好容易逃回到自己的阵地前,却发现了那些举着枪的狼土兵。他们不是要射击敌军,而是射击这些冒着敌人炮火逃回来的乡勇们。
排枪“噼里啪啦”的不停响,这时候他们才体会到大八粒步枪的威力。不由得给自己一些自信心,子弹终究还是能打死人的。
人好像填进灶坑的柴火,不到一会儿的时间就被烧得尸骨无存。五千人为一单位进行冲锋,前后不过半个小时就死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另外五千人被人忽悠,许诺以前都不敢想的丰厚赏赐。再然后他们就带着满腔热血冲上战场,不是被陆战队的炮火打死,就是逃回来被狼土兵们执行军法干掉。蜀南文学
狠狠打了一个晚上,杨忠武已经填进去三万多人。此时的他已经双目通红,身上散发出来的戾气让人不敢直视。
可仍旧有乡勇不断被召集过来,这些人手里拿着原始的火铳,甚至有人拿着大刀长矛。天色微明的时候,杨忠武一下子投入了一万人进行冲锋。
没办法,天亮之后遍地的尸体就会显现在所有人面前。那时候你再忽悠人冲锋,你当人家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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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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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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