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辽东之虎笔趣阁手机版>第八百三十七章
  黎明时分,开始有飞艇飞临孟买城上空。作为观瞄的观瞄飞艇,从上至下的观察着这个城市。同时,不断通过灯光讯号发回来坐标信息。

  只要发回来的坐标信息,就会被猛烈的炮火覆盖射击。吴三桂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眼看着外围城郊的那些工厂,化为一堆堆废墟。

  这些可都是他心血的结晶,各式各样的工厂,就是一只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原本以为,李枭会保留这些工厂,战后继续生产。却没想到,这一次李枭干得这样绝,直接把这些工厂炸掉。

  完蛋了!妄图依托这些工厂做抵抗的策略算是破产了,连带有两个营的印度士兵,也被炮火炸成了飞灰。

  幸好,当时把廓尔喀人都留在城内,想着如果需要增援的时候再增援上去。

  炮击持续着,炮弹就好像犁地一样,把每个目标都犁一遍。炮击过后,就有穿着迷彩服戴着钢盔的士兵,猫着腰小心翼翼的接近这些目标。

  他们的身后,有人架着通用机枪。再后面一点儿,有马车拉的迫击炮。

  只要看到火力点,通用机枪会利用射程上的优势进行压制。然后迫击炮就派上用场了,一枚枚炮弹对着敌军火力点不断轰炸。

  印度人非常鬼,好多火力点都设在了贴着地皮的地方,工事上面都盖着带钢板的锥形顶盖,普通迫击炮弹落在上面会被弹开。跳弹的爆炸威力就要小很多,可以确保工事里面人的安全。

  这个时候,火箭筒就派上了用场。往往是一顿迫击炮轰炸,地堡被硝烟包裹住。拎着火箭筒的明军士兵,就会猫着腰一路小跑,射程之内架好火箭筒。趁着烟雾散尽的一瞬间,火箭筒那超口径的战斗部就会飞出去。

  不是一枚,而是一堆。

  火箭筒用的都是瞬发引信,接触地堡的一瞬间就会爆炸。有些火箭弹碰巧了还会顺着射孔,直接飞到地堡里面去。

  地堡好像开罐头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的被掀开。连带里面的印度士兵,被一个接着一个的炸成肉泥。

  “印度人出息了,居然知道坚守阵地了。”李枭就跟在进攻部队的后面,随时听着前沿传回来的战报。

  “大帅您不知道,咱们查验过印度人的地堡。发现那些地堡后面的门,都是被锁头给锁上的。那些印度兵,就算是想跑也跑不掉。只能硬着头皮还击!”孙兴把手里的最新战报递到了李枭手里。

  “哦!呵呵!只能用这招儿,防着士兵们逃走了?”李枭无奈摇了摇头,看起来印度人已经非常厌战了。

  好像自从吴三桂跟大明作战开始,根本没打赢过啥战役。印度人一直都在作为炮灰使用,一批被消耗掉了,就换成另外一批。

  普通印度家庭,战死一个人得到的抚恤,连头驴都买不起。好多人都调侃说,印度人的命还不值一头驴。

  印度是个悲哀的民族,他们的国家权力没一样掌握在他们手里。不是被英国人把持,就是被吴三桂带着的大明人把持。因为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过于庞杂,他们只能使用英语作为官方语言。

  以至于印度贵族,从小就需要学习语言,一般来说至少要掌握英语,和几门附近邦国的方言才行。

  “不要再用火箭筒了,印度人被锁在地堡里面,肯定会和咱们拼命的。让有线兵扯上单机,把炮兵观察所前移。用榴弹炮,砸那些地堡。”李枭看了战报,立刻命令改变战术。

  火箭弹的威力远没有榴弹炮大,而且射程又近。这样抵近射击肯定会有伤亡出现。现在榴弹炮轰击纵深也没什么用处,饭要一口一口的吃才行。好像孟买这么大的城市,棚户区又这样密集,想要打穿插根本不现实。

  干脆,咱就跟吃卷心菜一样,扒开一层吃一层。大炮开道,步兵跟进,一公里一公里的啃。

  这样打仗有些呆,但是也能有效避免伤亡。至于这样会不会伤到印度平民,则不在李枭的考虑范围之内。事实上,孟买城里的印度人都死光了李枭都不会在乎。

  一部部电话单机,迅速将后方的炮兵阵地和前方观察所联通起来。前边报告射击诸元,后面的炮兵试射之后进行修正。

  一发发炮弹一百二十毫米榴弹炮弹,好像长了眼睛一样,准确砸在印军的地堡上面。都是灌顶爆破,里面的人就算不被炸死,也会被活活震死。那些拿钢板当顶盖的,会被直接砸出一个大洞来,延时引信还没爆炸,里面的人已经被砸死好几个。

  印度人居然有钢筋混凝土的永备工事,一百二十毫米的榴弹炮居然啃不穿。这也难不倒明军,扛着炸药包去炸碉堡,那是没办法才干的事情。

  既然团一级配属的一百二十毫米的炮弹砸不开,师一级配属的一百五十五毫米的炮弹,砸开就没问题了。

  整整一天,吴三桂就这么看着。没有一发炮弹落在他这个司令部里面,这让站在大落地窗前的吴三桂非常失望。他现在就想被一发炮弹直接炸死,作为军人他还是十分渴望死在战场上。

  明军就像是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的剥,一层一层的啃外围,不怕麻烦,不怕增援。

  “这是要我把军队,都填到外围的坑里面。等他们打到城里的时候,我手下已经没有兵了。”吴三桂喃喃自语,他身后的沙发上已经没有了人。

  乔治说想办法和土耳其人谈谈,已经两天找不到人影。葛尔丹带着他的蒙古人去了前线,现在不知道死活。库尔金上尉,已经回到了俄国领事馆。按照惯例,作为外交机构他们会得到保护。

  曾经这里经营云集,现在空荡荡的只剩下自己。孤寂!落寞!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吴三桂回身倒了一杯酒,继续站在窗前看着。

  第一天,印度人的抵抗很激烈。在有些地段,他们甚至想着反冲锋,干掉明军的炮兵阵地。结果,通用机枪的威力让这些人全都浑身弹孔的躺在地上。

  夜晚,印度人准备好了夜袭。对于火力很弱的一方,夜袭是非常好的手段。夜间敌我难辨,双方混杂在一起。就算你有榴弹炮,又或者是通用机枪,也不敢用。

  葛尔丹嘴里叼着匕首,带着他仅存的两千精壮族人准备出击。这一次突袭他们没有骑马,而是静悄悄的往前爬。

  从晚上十点钟,一直爬到了午夜十二点点钟。他们终于通过了长长的开阔地带,爬到了明军白天攻占的外围阵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有些被炮弹掀翻的地堡还在冒着烟。

  到处都是焦糊味道和血腥的味道,地上的土很松,有些地方手按下去的时候可以没过手肘。

  借着微弱的灯光,葛尔丹看到了前边不远处有人形轮廓,手里好像还端着枪。身边的侍卫是偷袭的行家里手,立刻豹子一样窜起来,借着黑暗的掩护冲了过去。

  快速接近了那到黑影,直到钢刀劈下去,他开看清楚这竟然是个穿着军装的稻草人。上当了!“上当了,有埋伏!”刚喊了一句,脚下就冒起橘黄色的火花。然后这位勇士,就被灼热的气浪掀飞。

  “狗日的,上当了,撤!”葛尔丹发觉上当已经晚了,白天攻打了一个白天,到了晚上明军居然悄悄的撤退了。他们又撤退回了出发阵地,而且还在扯撤出来的前沿阵地上埋设了一些地雷。

  只要有地雷爆炸,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炮火砸过去。

  葛尔丹身子刚刚窜起来,明军呼啸的炮弹已经砸下来。“轰!”第一发榴弹炮弹刚好砸了葛尔丹的身边,葛尔丹粗壮的身体好像稻草棍一样被掀飞起来。然后,一枚枚弹片就打在了他的身上。

  粗壮的身体在空中四分五裂,落地的时候,谁还能知道这是曾经不可一世的葛尔丹可汗。

  两千蒙古人,几乎全军覆灭。而明军的伤亡,仅仅是一个稻草人而已。

  第二天一早,明军继续进攻昨天晚上放弃的阵地。由于已经攻打了一遍,地形也很熟悉。昨天晚上,印度军队趁着黑夜占领了阵地。甚至还构筑了简易工事!

  一切就像是昨天的翻版,步兵靠近试探。然后炮兵根据计算兵给出的数据,开始炮击。

  昨天晚上临时修筑的阵地,非常之简陋,根本不足以对抗火炮的轰击。也就是说,今天印度人被大炮炸死的人,比昨天更加的多。尸体枕集的战场上,到处都是印度人破碎不堪的尸体。

  明军的伤亡非常有限,通常都是前出侦查的侦察兵。他们大都是被迫击炮火炸伤,而这些迫击炮在开火之后,也会很快的被明军的榴弹炮进行炮火覆盖。

  又打了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明军再次撤离了白天占领的阵地,重新退回自己的出发阵地。

  这一晚,印度人没有发动夜袭。但他们还是顽强的占领了白天丢失的阵地,并且向吴三桂报告,丢失的阵地已经夺回。

  第二天天一亮,明军继续炮击。

  如此这般的拉锯了四天,明军白天再度派出侦察兵的时候,发现昨天晚上丢弃的阵地,居然已经没了印度军队的踪迹。

  “本来还想再拉扯几天,让他们把全部兵力都拉出来。没想到学乖了,居然不出来了。”李枭举着望远镜,看着占领了外围阵地欢呼的明军。

  这几天的拉锯,至少消灭了两万印度人的有生力量。根据战场检查,明军发现了大量属于廓尔喀人的遗骸。他们包头巾的方式跟印度人不同,用的武器也比印度人要好。

  “都结束了!”吴三桂看着城外欢呼的明军苦笑,他曾经也是那支队伍中的一员。现在……他已经变成了将死之人,哪儿错了呢?从见到崇祯皇帝的那一天起?

  或许,这就是命吧!

  过去的几天,吴三桂把手里能填进去的部队全都填到了城外。现在他手里,只剩下守卫官邸的警卫团,加上散落的孟买城内的警察力量。

  警察……!吴三桂知道这些人是个什么货色,明军来了,他们肯定会投降。估计第一波向着自己尸体吐口水的,就是这些人。

  吴三桂其实明白,李枭的用意就是让他把部队毫无意义的填上去。然后被明军的炮火,炸成一堆堆碎肉。

  可他没办法,只要明军踏进孟买城内,他的统治就会彻底崩塌。

  这些年在孟买横徵暴敛,丝毫不顾忌印度人的感受。总觉得,只要自己手里有枪,印度人就会怕他。现在大明人来了,那些早就不满的印度能,能把他生吞活剥了。

  李枭没有进城的意思,他只是命令明军守在外围,一切靠近明军阵地的人都会被无情射杀。不管是来投降的,还是来作战的,概莫例外。

  果然,警察看清楚形势之后迅速背叛了吴三桂。上千名警察打开了军械库,开始给孟买市民发放枪支。

  然后这些拿到枪支的暴民,就开始冲击吴三桂的官邸。这些年,底层的印度人被吴三桂和他手下的廓尔喀士兵欺负惨了。

  吴三桂肆意征税横徵暴敛,孟买城里的印度人富户,好多被迫远走他乡,没跑了得会被直接逼死。廓尔喀人毫无军纪,上街买东西不给钱是常事。好多次,都在大街上公然掳掠女人回到军营里面。蜀南文学

  从来只见到抓人进去,从来没有看到有人走出来过。家里人去军营找,还会被打得半死之后抓起来。按照擅闯军营处置,最后只能花钱打点,才能把人捞出来。

  孟买城里的百姓大多数没见过明军,可他们心里都恨吴三桂。在得到武器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冲向吴三桂的官邸。明军来了,吴三桂倒台了。现在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时候了。

  看着那些暴民,割韭菜一样被扫倒。吴三桂咧嘴一笑,老子虽然没落,也不是你们这些蠢货能够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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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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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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