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方才温阮走的匆忙,他忘记写一张纸条给她,让她带给林管事了。
若是林管事擅自做主把他想吃的鲫鱼卖了,余万金怕是会被气死!
民以食为天,他只是个普通人,为了好吃的鱼,最后还是选择了——逃课。
结果他刚走到店门口,就听见了这番争执。
还好他回来了,不然这得闹的多难看……而且丢的还是他家铺子的名声。
“林管事!林管事!”余万金脸色顿时有些难看,他朝着店内嚎了几嗓子后,一个穿着蓝色绸缎衣衫的人便急匆匆地走了出来。
“哎哟我的大少爷您怎么回来了?”林管事在听见余万金声音的时候,本想问他怎么突然来了,可在他看见余万金的脸色后,便换了话,“少爷,你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给他结工钱,让他滚蛋!”余万金声音冷冷的,“我们余家可雇不起这样欺客的伙计!”
“大少爷,你饶了我吧,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赶紧走!晚了,这工钱可就拿不到了!”
方才发生在店门口的事,其实林管事还真没瞧见,可他如今听着余万金的意思,也就猜了个七七八八。
他给温阮赔罪后,又一把拽起店小二往里面走,生怕这个糊涂东西连累自己。
“让你受委屈了!”余万金对着温阮双手一拱,“为表歉意,不如我请姑娘吃顿饭?”
“我家食肆的肘子可好吃了,还有鸭子也做的不错,酥肉更是堪称一绝……”
说起吃食,余万金便打开了话匣子,就差给温阮报菜名了。
温阮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人,况且方才林管事和余万金都给她道歉了,她便也没再提这件事。
“多谢少爷你的好意了,吃饭就不必了,我是来送鱼的,既然少爷来了,那我把鱼给你?”
“还是送到厨房吧!”
林管事已经解决好了方才的那个店小二,他跟着余万金和温阮一起去了厨房,见温阮把鲫鱼拿出来的时候,目光有些惊讶。
这些年,来余家食肆卖山货、卖野味等等的人都不少,可是除了养鱼的人家,很少有人卖的活物,还能如此的活蹦乱跳。
林管事可不是余万金,他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就知道,这鲫鱼可不是养殖的,可以拿来做极好的药膳。
“这位小姐!”林管事见温阮要走,急匆匆的追上来,“请留步!”
温阮回头看他,“林管事你还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林管事笑的和蔼可亲,“若是姑娘往后还能抓到鲫鱼,希望你能送到余家食肆来,你送多少我们都要!”
“若是有山货、野味,我们也收的!”
林管事瞧的出来,这姑娘瞧着是个有福气的,不然怎么可能抓到三条这么大的鲫鱼?
没准往后还能弄到更多的野味和山货呢!
温阮点了点头,“好!”
……
温阮从余家食肆出来后,便朝着旁边的市集走去,打算买几只小鸡崽回去养。
卖牲口的地方,是在市集的右边,还未走近温阮便听见一群人在喊,“金老爷家的金疙瘩输了,快去瞧瞧!”
“真的?金疙瘩居然输了?”
周围人来人往,温阮身形又娇小,就被这么挤呀挤呀就挤到了另一条街上。
这里不少人围在一起吼叫,他们个个都很兴奋,双手捏成拳头在大喊,“快,快啄金疙瘩,用力啊,就啄它的眼睛……”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哎呀,啄眼睛,别啄其他地方!用力!”
温阮瞧着人群热闹,也好奇的挤进去瞧了瞧,结果她刚挤进去就瞧看见一个木台子上站着两只公鸡,它们‘咯咯咯’叫着,打的十分厉害。
原来是斗鸡呀!
温阮对斗鸡没什么兴趣,她也不愿意去参与赌博,瞧了一眼就要离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其中一只鸡的鸡冠被啄出了血,眼睛似乎也坏了,它正夹着翅膀往台子下面逃跑。
而在它身后的另一只,却一直‘咯咯咯’的叫着,骄傲的像是干了什么天大的事一样。
落跑的那只鸡的主人,抓起公鸡就狠狠的朝地上一摔,“真是废物!”
“喂,老金你不要输不起嘛,快给钱!”
金老爷一肚子气,他从袖口里拿出钱袋子丢给另一人后,才道,“我哪有输不起?我自己的鸡我想丢就丢,想卖就卖!”
“你真的舍得卖了金疙瘩呀?”那人还在取笑。
金老爷却是冷冷一哼,“没用的东西,宰了炖汤都嫌它费柴火,不如几十文卖了算了!”
说完,金老爷还当真问周围的人,有没有买这只被啄的全是血的公鸡的。
可惜周围站着的人都是来瞧斗鸡的,一个被斗败的公鸡,在他们的眼里还真是一文不值。
谁会花钱去买个快死的鸡回去?
当然,就算有人想买,也不敢问啊!
“这位老爷,你家这只公鸡怎么卖?”
金老爷正在气头上,也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句,立即就回道,“三十文,你要吗?”
温阮点了点头,“我要!”
没人敢问,她敢。
温阮方才可在市集问过了,一只养了一年的公鸡,最少都是要卖五十文的。
金老爷养的这公鸡,瞧着最少有六斤多重,若是三十文钱能买到,那可就太划算了。
“老爷你数数,三十文!”温阮把钱递到金老爷面前的时候,金老爷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
他其实也没想卖掉这只公鸡,毕竟它再没用,也能留着调教下别的公鸡。
可话都说出口了,他也不好反悔了。
金老爷又瞧了瞧地上奄奄一息的‘金疙瘩’,咬牙收了眼前这个小姑娘的钱,“拿走拿走,别碍我眼!”
温阮虽然不知道金老爷到底在气什么,可她能便宜买到一只公鸡回去煲汤,她心里自然美滋滋的。
不过温阮也担心这公鸡死在背篓里,她赶紧找了个人少的角落,给公鸡灌了一些灵泉水后,才又去了卖牲口的地方买了六只小鸡崽。
“这小姑娘还真傻啊!”在温阮离开后,有人说,“虽说这是好战的‘金疙瘩’,可都快死了,往后也不能打架了,买回去做啥?难不成还煲汤啊!”
另一个人说,“你说有没有可能?你说对了!方才那个小姑娘买金疙瘩回去,还真是煲汤喝?”
众人:“……”
暴遣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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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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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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