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串儿的子弹打在街角的墙壁上,砖块碎屑乱飞。
那个黑色的身影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倒在了地上,身上有大股的血渗出来。
枪口的后坐力,撕裂了肩膀上的伤口。
巴彦勒了勒肩膀上的止血带,剧烈的疼痛让他差点儿昏过去。
肩膀上的伤,来自于两天前的一次子弹擦伤。
这一次,算是枪林弹雨中巴彦最凶险的一次。
子弹左歪一点儿,就打中了脖子。向下歪两寸,自己这条胳膊或许就废了。
“怎么了!还是疼?”呼格吉日勒爬了过来,看着巴彦渗血的止血带。
“妈的,一跳一跳的疼。整个膀子使不上劲儿,不能打枪了。”
巴彦骂了一声。
“还是下去吧,咱们守了三天了,再有一天我们也下去了。”
“不行啊!
这是咱们蒙古营的阵地,这里有咱们兄弟们的血,有咱们兄弟们的魂。
时间没到,我走了,对不起他们。”
巴彦回头看了一眼。
两百米外的房子里面,摆着阵亡兄弟们的尸体。
拖拉机一车一车的拉走,一个个生龙活虎的汉子,现在全都变成了尸体,躺在绿色的裹尸袋里面。
硬顶了三天了!
兄弟们伤亡惨重,阵亡超过两成。伤员超过四成!
现在全营的战斗力,连战前的一半都不到。
穿着褐色衣服的以色列人,打起仗来鬼精鬼精的。
白天就躲在掩体和碎屑瓦砾间与明军对射,到了晚上会发动突然袭击。
两天时间里面,蒙古营已经经历了四次白刃战。
那些趁着黑夜摸上来的家伙,似乎都没有想着怎么回去。
打起来完全是以命搏命,如果不是占着左轮手枪的便宜,伤亡还会更大。
昨天晚上摸上来的家伙就更绝,居然也揣着左轮手枪。
近战变成了两边手枪的对射,钢盔上的这道擦痕,就是手枪的杰作。蜀南文学
枪手当时距离巴彦只有十米左右,巴彦以为自己死定了。
却没想到,子弹会擦着自己的钢盔飞过去。
钢盔上那道重重的擦痕,中间的地方已经透亮了。
巴彦不敢想,如果自己没戴钢盔会怎么样。
最让人讨厌的就是那些英国的狙击手!
这些人的枪法极其精准,而且他们都没有明军这样的瞄准具。
可在三四百米的距离上,他们的准确率惊人。
肩膀上的伤,就是那些狙击手的杰作。
如果明军没有配备狙击手,这场仗会吃大亏。
“啪!”一颗子弹打在呼格吉日勒身前的砖墙上。
子弹震起的灰土溅了两个人满头满脸,哥俩赶忙趴倒在地上。
“操!
狙击手,都他娘的趴好了。”
呼格吉日勒喊了一嗓子,爬着拽过自己的狙击枪。
和巴彦对过一个眼神儿!
都是老战友了,自然是心领神会。
摘下钢盔用枪举着,慢慢的探过了墙头,好像慢慢要向外张望观察的模样。
呼格吉日勒找了一道被炸裂的墙缝,摘了钢盔,眼睛凑到墙缝跟前。
“啪!”
又是一声枪响,巴彦手里的阿卡步枪立刻被打成两截,枪械碎片洒了一地。
“操!”
谷齨</span>巴彦骂了一句!
这是一个很有经验的狙击手,他没有打钢盔,而是打的砖墙。
这家伙用的枪,估计也是十二点七毫米子弹。
子弹穿过砖墙,仍旧有非常大的杀伤力。甚至能够直接打烂巴彦步枪的机匣!
刚刚打呼格吉日勒那一枪估计也一样,只不过那边墙基是花岗岩的,硬度比较大没有穿透而已。
呼格吉日勒这小子,刚刚是捡了一条命。
“狗日的,是个硬茬子!”四百米距离上,十二点七毫米子弹是无敌的。
足可以穿透大多数砖墙,除非遇到刚刚那种花岗岩。
“没看见!”
呼格吉日勒的话,让巴彦感到绝望。
再举钢盔,人家也未必上当。
现在,唯有用人去吸引火力。
必须得把这个狗杂碎找出来,不然他的杀伤力太大。
战场上,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发现对方有十二点七毫米口径步枪。
巴彦刚要站起身,就被身后一只手拉倒。
一个矮小的身影窜了出去!
这是巴彦的通信兵豁儿刺!
这小子生来身材矮小,在连队里面没少挨欺负。
巴彦看他可怜还挺机灵,就带在身边当个通信员,也不至于让人整天欺负。
“小心!”被拽倒的时候,肩膀撞到石头上,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疼。
豁儿刺兔子一样穿过满是碎石瓦砾的街道,跑到了对面。
那个狙击手没有开枪!
看到对面的狙击手没有开枪,豁儿刺在对面街道的墙后面深吸一口气。
正要再次窜出去的时候……!
“砰!”又是一枪,穿过残破墙壁上的一个破洞。打中了豁儿刺的胸膛!
刚刚好活蹦乱跳的小子,被威力巨大的子弹打成了两截。
身上的血,好像瀑布一样洒了下来。
上半身带着两条胳膊,在地上不住的刨,嘴一张一合,一口口血顺着嘴往外涌。
下半身的两条腿,在地上不断的抽抽。
血水迅速蔓延到街道上,浸湿了青灰色的石头。
“呼格吉日勒,你个狗日的,还没有……!”
“砰!”
一声枪响!
那是明军狙击枪霸道开散的声音!
呼格吉日勒抱着枪,顺着墙角壁虎一样的爬过来。
“打着了!
他娘的,居然在房顶上。
他那个角度,正好能看到咱们钢盔的顶。
刚刚豁儿刺蹦了一下……!”
“操,早就告诉过这小子。跑之前不能蹦!
都他娘的是什么臭毛病,怎么就改不了。”
呼格吉日勒嘴上骂着,眼睛里面却流着泪。
这是一个不错的放羊娃,家里欠了头人的钱。
为了挣钱,才报名参军来到前线。
昨天晚上他还说,当两年兵不但能还清欠款和利息,还能攒下不少。
回到草原,他要给家里换个新的包,还要买好多的牛羊。
他阿妈的奶渣做得最好吃,方圆百十里的女人,谁做的都没有阿妈好。
好像吃阿妈亲手做的奶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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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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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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