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怕疼的话,我给你刺穴,将脚踝里的瘀血拔出来一点,好得更快,只是要吃些苦。”
杜艳华一愣,没想到这里面有这么多说头,下意识问道:“刺穴会很痛?”
宋知薇点点头:“嗯,因为需要将针刺进肿胀的部位,那儿本就疼痛,再受针扎,肯定更疼。”
杜艳华哆嗦了一下,心生怯意,道:“要不还是保守着来吧,我挺怕疼的···”
宋知薇笑道:“成,听您的,就是您有些日子要待在家中了,家里还有一副辰时留下的拐棍,平时您杵着它行动也行。”
杜艳华一惊,道:“什么?辰时用的拐棍?他怎么会用上这些?是受过什么伤?严不严重?”
宋知薇同样感到惊讶:“他没和您说过?”
杜艳华脸色难看地摇了摇头,一瞧宋知薇的后脑勺,发现她看不见,便道:“他从没和我提起过。”
宋知薇言简意赅地将付辰时当时的情况讲述一遍,怕杜艳华心里难受,尽量不提其中的辛酸艰难,不解地说:“其实我到现在都觉得当时的情形很蹊跷,辰时明明离那些石材很远,为什么偏偏他被砸中。”
付辰时双腿血肉模糊的画面像是魔咒般刻在脑海里,两辈子她都没忘记。
只是上辈子她整个人都是懵的,傻呆呆的别人说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完全没有想过保护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之类的事情。
付辰时又疼晕了过去,等他再醒过来,想查一些东西,那现场早就被破坏殆尽,没留下半点痕迹,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杜艳华脸色煞白,听见儿子的遭遇哪个妈妈心里能好受?
当初之所以让他下乡,就是想要他少吃点苦,没想到竟遇上这种事!
幸好现在腿脚治好了,否则她和付向东该如何后悔?
他们可就他一个孩子啊···
杜艳华心有余悸,看向宋知薇的目光都温和许多,至少她没有在付辰时最困难的时候放弃他,就值得自己去感谢。
这么想着,她也同时说出了口:“知薇谢谢你。”
宋知薇心里一顿,幸好是背着她,杜艳华看不见宋知薇苦涩的表情,这一句感谢,她知道自己当不起:“妈,您说什么呢,我和辰时是夫妻,本就该同患难才是。”
杜艳华一愣,忽然想起还在外边受苦的付向东,自己丢下他跑了,也不知他现在如何。
好在听幼珠说他最快年底也能回家。
杜艳华开始思考,是拐了儿媳妇和孙女回京市,还是拐了付向东来大香村。
要不交给付辰时决定吧。
他已经结婚生子,是个大人,该有自己的主见,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两人回到家里,杨海花一看连忙道:“亲家母怎么样?脚还好吗?怎么扭着了?”
杜艳华老脸一红,道:“瞧着田埂的风景和我之前待过的村子很像,想起辰时他爸,一时没注意脚下,不小心崴了脚。”
杨海花理解的说:“是啊,留亲家公一人在外,你定然是放不下心。”
杜艳华‘嗯’了一声,道:“好在也快回来了,到时候还要麻烦知薇做些好吃的给他补补,他本来就瘦,现在又吃了苦,瘦得就剩下一把老骨头了。”
宋知薇点头应下:“不用妈说,等爸回来,我给他做些药膳好好补一下,趁着还能补回来,尽量补回来。”
免得老了遭罪,当然这话她没说出口,省得引起误会。
杜艳华惊讶道:“知薇,你还会药膳?”
“是啊,妈,我会些医术,药膳属于中医食疗的一个分支,所以我略懂一二。”宋知薇一边给她检查脚踝,语气随意的说道。
杜艳华讶然不已,她怎么感觉自己的儿媳妇什么都会?
能赚钱养家,懂得医术,涵养气质好,样貌上更是挑不出一丝不好。
杜艳华抿抿唇,越看越觉得付辰时配不上人家姑娘···
臭小子算聪明知道早早把人划拉到碗里来,杜艳华乐得见牙不见眼,不愧是她儿子。
说话的功夫宋知薇已经将杜艳华的脚踝处理好了,宋志华一脸懵地问道:“姐,阿姨的脚不需要热水,你为什么要我烧水?”
宋知薇无语地翻个白眼:“当然是因为我回来要喝···”
宋志华张着嘴,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杜艳华尝试着动了动,宋知薇立刻阻止道:“妈,伤精动骨一百天,脚还是少用力的好。”
“小华,去把你姐夫之前的拐棍拿过来给我。”
“好的,姐,我这就去。”
“妈,您的脚扭伤得有点严重,这几日注意点,千万别再用力免得伤上加伤,要是想去哪就杵着拐棍去。”
杜艳华应道:“好,我记下了。”
宋知薇去外边洗了手,再一瞧已经快到中午,略一思索定好中午的菜谱,杜艳华伤了脚,以形补形,吃猪脚最好,家里恰好有一副,做个红烧猪蹄,好吃又能补充营养。
吃完中饭,众人各自回屋休息。
晚上的时候,林清美带着消息回来:“小薇,何大姐说事情已经办好了,让你明天去一趟镇上。”
“好,谢谢清美姐。”
孔妮一听,道:“小薇姐,明天我能和你一起去吗?我有一段时间没看到爷爷,有些想她。”
宋知薇没有拒绝,宋志华眼珠子一转,道:“姐,干脆我们明天一起去,顺便把我和妮儿妹妹的婚事定一下。”
杨海花道:“对,事情已经商量的差不多,正好明天和孔大夫说一说,瞧瞧他满不满意,不满意的话我们再改改。”
宋知薇转念一想,这样的话岂不是就剩下腿脚不方便的杜艳华?
干脆大手一挥,道:“妈,您明天没事的话就随我们一起去。”
杜艳华长舒一口气,笑着点了点头,不把她丢家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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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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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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