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和店小二的脸上,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一抹嘲讽的笑来。
呵呵,没想到吧,想刁难他们,反倒让自己失了面子。
这一回可就高下立判了。
想到刚才那姑娘临走前,自己只差小二给了她二十两银子作为答谢,掌柜的突然就觉得,有些不大够了。
毕竟,二十两银子可买不来他们家二位老爷的面子。
掌柜的觉得自己这事儿,做得有些不大妥当,便赶紧嘱咐店小二:
“往后,若是这户人家再给咱们店里送山货,一律高价收,不管是什么,通通都买下。还有,切不可对人家无礼,这回她可帮了咱们店里大忙!”
“知道了,掌柜的!您就放心吧!”
店小二忍不住弯了弯嘴角,真想不到,那姑娘竟然能想出这么个巧妙的法子。
真不是一般人!
他服了,彻彻底底地服了!
“得了,都去忙吧!我得赶紧回府禀告老爷此事,不能叫老爷给等急了!”
掌柜的拍了拍脑袋,转身就要走。
“是!掌柜的,您慢走,店里的事务,有咱们在呢。这等喜事,是该早点向老爷禀报!”
纪元平一家子午饭是在福源斋里吃的。
当然了,是掌柜的做主请客的。
纪家人一头雾水地被推上了饭桌,又一头雾水地吃完饭回家去了。
走到了村口的岔道上。
周氏终究是忍不住了,开口问道:
“婉清,这事儿你是想了个什么好法子?难不成真给他们找着韭菜了?”
纪婉清一路上都还在想着大棚种植的事儿呢。
她觉着,自己好像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不过嘛,还有待实践。
“娘,自然不是了,我不过是使了点小把戏而已,若是吃饭的人是您,保不准就得拆穿了。”
纪婉荷心里也痒痒,连忙催促道:“姐,你就别卖关子啦!”
“好吧好吧,”纪婉清指了指路旁的青翠的麦田,随口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是麦苗呀!”原先他们北地也有人种过,她怎会认不出来。
“你瞧,这麦苗的模样是不是和韭菜有几分相似?是啊,咱们知道这是麦苗,可那些官家少爷们会知道吗?”
说实话,纪婉清小时候也曾把韭菜和麦苗弄混了。
可实际上,只要仔细观察就知道,两者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
从叶面上看,麦苗的表面有细细的绒毛,而韭菜的叶子却非常的光滑,而且,还要更长一些。
用手去摸的话,会知道韭菜的触感比较厚,而麦苗的叶子则是薄薄的一层。
如果要把二者拔出来比较,那就更明显了。
韭菜的根是褐色的,根系更深,不容易拔出来。而麦苗嘛,根系没有那么发达,很容易拔出来,且大多数以白色为主,更加纤细。
“既然已经有了韭菜的模样,那就再来点韭菜味呗!我让那酒楼的掌柜的,去让伙计多挖些韭菜根过来,再把韭菜根捣成泥、挤出汁儿,跟麦苗混在一起。
咱们把这麦苗切得碎碎的,再加上韭菜根的汁水,两者掺和在一起,不久成了一盘炒韭菜了?韭菜本就味道浓郁,麦苗的味道轻易就被盖了过去,一般人,能分辨得出来吗?”
不过是小小的障眼法罢了,只能骗骗那些不从事农业劳动的富家子弟了。
若是听过豫剧《朝阳沟》,就自然知晓这样一句话——
【我是城里长来城里生,从家门进校门没到农村,五谷杂粮难分辨,麦苗韭菜分不清。】
原来是这么回事。
听了女儿的解释,周氏和丈夫都后知后觉地笑了起来。
这法子实在是太巧了,也不怪人家辨别不出来,那些富家公子、官老爷,有几个是下过地里干活的?
可真没想到啊,人家原先都说他们这些没读过书,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庄稼人,最没见识!
可若是细细算来,那些城里人又能好到哪儿去呢?
他们田间地头、侍弄庄稼的事情,这些人又能知晓多少了?
就比如这韭菜和麦苗,竟然连饱读诗书的官家少爷都分辨不出来,说出去啊,可真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对了,爹,人家掌柜的还给了我二十两银子答谢,我收下来了,您不会生气吧?”
纪婉清摸了摸口袋里的银子,沉甸甸的、冰凉凉的。
她之所以收下这银子,是有别的事情想做,没银子可不行啊,这可是她的第一笔启动资金。
可没想到,纪元平反倒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收下了就收下了吧,你既然帮他们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麻烦,掌柜的给你报酬也很正常,他们都是生意人。又或许……他们也是不想跟咱们扯上关系吧?
人家毕竟是城里人,又背靠官家,咱们只是北地逃荒来的乡下人,许是不想欠下人情呢?”
“你爹说的对,给咱们银钱,还请咱们吃了一顿饭,总好比欠着一个人情来的痛快吧?”
这人情往后要还起来,那可就难了。
周氏也赞成女儿收下银子。
她也不想跟那些劳什子贵人搭上关系什么的,说到底,他们二者之间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夫妻俩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眼中的意思。
没错,他们就想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地把家里的几亩地种好,把三个孩子养大,仅此而已。
别的什么事儿,他们不敢肖想。
“不过,爹,这银子可以留一半给我吗?今儿这件事对我的启发很大,我想,若是咱们能在冬日里种出其他时令的蔬菜,不就能挣了大钱了吗?爹,我想试试……”
纪婉清有些忐忑啊。
首先,这件事不一定能成,毕竟在古代,就连塑料薄膜都买不到。
其次,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啊,放在这个时代,恐怕都能买不少粮食了,甚至还能买两亩良田呢。
她爹她娘,舍得让自己拿这么多银子折腾吗?
“这银子是掌柜的答谢你的,你就拿着吧。不过,若是往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一定不能莽撞上前了。”
纪元平皱了皱眉,脸上是一片担忧的神色:“咱们是最普通的老百姓,还是少掺和这些事为好,爹说的你明白吗?爹可不是怪你。”
“知道了,爹,前头就是村口了,咱们要不要歇一会儿?”
一家人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很快就到了村口的歪脖子树前头。
那树下,还摆了一台大石磨。
边上还站着两人,一人正往石磨里加着豆子,另一人则牵着驴子拉磨呢。
“孩子他爹,咱们过去跟村里人唠两句吧?这来了也有好些日子了,一直没机会遇上……”
纪元平点了点头。
于是,一家人便推着车,又拎着大包小包的,朝树下石磨那儿走了过去。
在树下两人听到动静,便也抬头朝纪家人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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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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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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