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攀升的伤亡,并没有磨灭葛尔丹的雄心壮志。这种伤亡速度,照比银川鹰嘴山来说就是小意思。两百名突击队冲进了武威城,趴在废墟里面同明军对射。对手很狡猾,枪法也很好。突击队打得非常辛苦!
就在突击队疯狂射击的时候,身后忽然火山喷发一样的炸了起来。巨大的气浪逼得人不能呼吸,城墙上的城砖,甚至飞到百十米开外,在辽军的阵地上下了一场砖头雨。辽军面对战场突如其来的砖头雨,一丁点儿防备都没有,居然被砸死砸伤多人。
老太太牙齿一样的城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瓦砾。葛尔丹不在乎武威城墙,于是命人把残存的城墙全部炸掉,顺便连城上射击的明军一起炸掉。
整个北面的城墙全部坍塌,当更多的蒙古人冲进武威城的时候,瓦砾堆里面有几个血肉模糊的明军,拿着砖头朝他们仍。
蒙古人的刺刀捅进了他们的胸膛,鲜血顺着刺刀的血槽喷溅出来。
“团长,北城顶不住了。”一个军装上满是血迹的家伙,嚎叫着向曹变蛟报告。
“金老顺,老子告诉你。现在咱们武威城被蒙古人围得像铁通一样,顶不住了你他娘的就带着人填进去。你填进去了还顶不住,那他娘的老子去填。你要么在北城变成尸体躺在那,要么回来被我枪毙躺在这,你自己选。”
“啪!”左轮手枪拍在桌子上,金老顺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死在前线算阵亡,抚恤不是一般的优厚。死在曹变蛟手里算军法,抚恤?想都不要想!
“迫击炮在干嘛,都他娘的在下崽吗?”曹变蛟疯狂的咆哮。
现在是凌晨两点钟,和曹文昭约定的时间是明天中午十二点。也就是说,他还得坚持十个小时。可以现在的速度损失,天亮的时候两个营就应该打光了。
迫击炮阵地一阵轰鸣,三十六门迫击炮同时喷射。炮弹好像雨点儿一样,砸在蒙古人的进攻路线上。
只是一瞬间,听不出个数的爆炸声响成一片。弹片和碎砖烂瓦在空中胡乱飞舞,任何阻挡这些东西都倒了大霉。
葛尔丹眼看着自己的队伍被一阵烟雾吞没,待烟雾散尽的时候,只剩下一地残破的尸体,和血肉模糊还在蠕动的伤员。蒙古人没有救护兵,所以受伤等于死亡。
辽军火炮凶猛,可葛尔丹没想到居然会这样凶猛。
“沿着北城墙,爆破西面和东面的城墙。一段一段的炸,等到四面城墙都被攻破的时候,他们就只能往城中心聚集。到那时,咱们再用那些东西。”多尔衮迅速看清了形势,立刻向葛尔丹建议。
“好!把武威城墙都给老子炸掉,倒是要看看,今天老子十倍于明军,到底吃得下还是吃不下。反正今后运粮食出城也碍事!”葛尔丹也在疯狂咆哮,到了这个时候双方都在拼。如果能用一个人拼掉对方一个,葛尔丹愿意迅速死亡八百人,把明军全部换死。
所有人都明白,现在拼的就是时间。如果明军等到了援军的到来,那就是蒙古人的末日,如果明军没有坚持到。那就是明军的末日!
仗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不会手下留情。
金老顺趴在瓦砾堆里面,手里的步枪不停点儿的射击。刚刚探出头想瞄准,忽然间一颗子弹飞过来,在钢盔上面擦出一道乌光。巨大的动能,差点折断了金老顺的脖子。身子向后仰,整个人都倒在地上。
“营长!营长!”侍卫嚎叫着扑了过来,他们以为金老顺已经死了。可看到金老顺的时候,发现这家伙眼睛瞪得乌溜圆。钢盔掉在一旁的地上,金老顺随手拎起来。发现钢盔侧面被子弹切了一个窟窿!
好险啊!如果这颗子弹再偏三寸,自己就完蛋了。
“都围着老子干毛,都回去。阵地丢了,大家都掉脑袋。”踹了一脚身边的侍卫,金老顺又拿起枪,站起来刚要探出头。立刻又蹲了下来,捡起那个破钢盔。
“营长,蒙古人上来了。”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金老顺爬起来,看到对面穿着蒙古皮袍子的蒙古兵已经冲到只有十几米的地方。
排枪撂倒了冲在前面的十几个人,金老顺抽出刺刀,大吼一声:“上刺刀!”
“咔嚓!”
“咔嚓”
“……!”
所有人都从刀鞘里面抽出了刺刀安在枪管上。
金老顺点着步枪越出战壕,大喝一声:“杀!”带头端着刺刀往前冲。
迎面的蒙古人,也发了疯似的端着刺刀向前冲。两支队伍,好像火星撞地球一样撞到了一起。金老顺手中步枪一抬一挂,身前那蒙古人的步枪就朝天了。
端着刺刀向前踏出半步,嘴里大喝一声:“杀!”
刺刀贯穿了那蒙古人的胸膛,身子猛的下压。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枪杆上,刺刀顺着胸膛切开了他的肚子,那蒙古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心肝脾肺肾顺着巨大的刀口流出来,鲜血一瞬间染红了他的皮袍子。
身边传来咒骂声,扭过头,看到一个蒙古兵扑倒了他的侍卫,正拿着枪卡侍卫的脖子。侍卫脸色铁青,舌头吐出老长,瞪着眼睛反抗。
转过身,刺刀顺着后脑勺刺了进去。刀尖儿从鼻子里面钻出来,抽出刀的时候,金老顺还能听到侍卫巨大的呼吸声。
肉搏战无所不用其极,抠眼睛、咬耳朵、掏裆、掐脖子。
到处都是咒骂声,到处都是惨叫声。两个民族的男人们,用步枪有刺刀,用拳头,用牙齿互相攻击。直到有一方死亡,才会罢手,寻找下一个目标。
连杀了三个人,金老顺觉得自己喘得像是在拉风箱。一个蒙古人举着刺刀疯狂冲过来,金老顺用手里的步枪磕开对方的刺刀,却不料想对方力气很大,居然把他的步枪挑飞了。
那蒙古人一脚蹬在金老顺的胸口把金老顺踹倒在地上,举起手里的步枪就要次。
“砰!砰!”电光火石之间,金老顺顾不得疼。拽出了腰间的左轮手枪,匆忙间打了两枪,一枪打中了蒙古兵的脑袋,一枪打中了蒙古兵的小肚子。
打中脑袋那一枪,直接掀开了那蒙古人的天灵盖。冒着热气的脑盖,打着旋子就飞了出去。hτTΡδ://WωW.sndswx.com/
蒙古人倒在地上,金老顺拿着左轮手枪连续射击。身边两个蒙古人中枪倒在地上,他们的对手毫不犹豫的补了一刀在要害。
拿着手枪退出弹壳,准备再上六发子弹。
一个面目狰狞的蒙古兵冲了上来,手里泛着金属寒光的刺刀,在月光下更显阴森。
金老顺傻傻的看着,这时候他什么武器都没有。刺刀几乎要扎到他的胸口,那蒙古人的脑袋忽然被一柄刺刀贯穿。
“手榴弹!”金老顺大吼一声,扯出一枚手榴弹朝着远处的蒙古兵扔了过去。接着人就猫腰往身后的战壕里面跑!
干掉了当面之敌,辽兵们有样学样,迅速抽出了手榴弹。朝着远处的蒙古人扔了过去!
“轰!轰!轰!”在一片爆炸声中,蒙古人的第二梯队损失惨重。
蒙古人的第二梯队被压住了,双方又回到互相对射的状态。
整个北城子弹横飞,人想要移动只能用爬。如果你敢站起来,不知道哪里来一颗子弹就会要了你的命。
曹变蛟端着左轮手枪,守在一处地洞口。这是刚刚审出来的秘密地洞,就在武威县衙边上。显然,这些蒙古人已经想到,战时这里会成为明军指挥所。
刚刚埋进去的大缸里面传出来稀稀梭梭的声音,曹变蛟一个眼神儿副官猛的掀开地洞的盖子。正顺着梯子往上爬的蒙古兵一愣神儿,曹变蛟手里的左轮手枪连开六枪。一发子弹直接钉在头顶,脑袋一瞬间炸开。
副官带着警卫排的人,猛往里扔一些圆滚滚的东西。
曹变蛟猛的盖上盖子,边上的警卫排战士用浸湿了的棉被盖住,然后往上面撒沙土。
扔下去的东西是最新搞出来的玩意,形状跟手榴弹差不多。只不过拉开之后,只能冒烟不会爆炸。这玩意原本用来示警,今天倒是派上用场。十几枚烟雾弹发烟量足够,地道里面不管多少蒙古兵,都会被活活呛死。
曹变蛟掏出怀表看了看,凌晨四点。也就是说,他还需要坚持八个小时以上。
武威城在汉代就是边关重镇,传说镖骑大将军霍去病曾经在这里西出塞外,杀得匈奴人哭爹喊娘。作为军事重镇,县衙坐落在武威城正中央。在县衙的中心,坐落着一座碉楼。
碉楼高达三十米是武威城的最高建筑,专门用来观察四周城墙上的情形。今天,炮兵观察哨就坐落在碉楼顶端。曹变蛟当然不会傻到在碉楼顶端指挥作战,现在是火炮时代,天知道蒙古人有没有不辞辛劳弄一门火炮过来。只需要一发炮弹,就可以让曹变蛟变成尸体。
三十六门迫击炮不停的发射,反正事前准备了好多弹药。
滴水成冰的天气里狂风呼啸,炮兵们脑袋上跟蒸笼一样冒着热气。迫击炮管子热得惊人,需要不时泼瓢水上去。整个迫击炮阵地好像蒸笼一样!
城墙处不时响起轰鸣巨响,随着一声巨响。城墙就会塌下一大片,城头上拿着步枪射击的士兵,就会随着城墙的崩塌掉在地上,或者摔死,或者被蒙古人用刺刀戳死。
曹变蛟不得不把人从城墙上撤下来,现在坚守城墙毫无意义。唯一能支撑到时间的办法,就是跟蒙古人打巷战。
“城里的男人组织起来,凡是长手能拿枪的,都给老子顶上去。”曹变蛟已经没办法了,前线的伤亡越来越大。蒙古人完全是以命搏命的打法,好多街道上都上演了白刃战。
辽军花了大量时间训练拼刺刀,肉搏战中对蒙古人优势明显。蒙古汉子玩惯了马刀,还不太习惯刺刀。
金老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一个排跟三十几个蒙古人对战,丝毫不落下风。却没想到,干掉过半蒙古人的时候。这些家伙一声呐喊,纷纷扔掉手里的步枪。拉着了手榴弹,就往最近的辽军士兵身上扑。
连续不断的巨响过后,整个街道都沉寂下来。战场上的枪声似乎都听不到了,到处都是冒着血仍旧在蠕动的尸体。残肢断臂炸得到处都是,你可以在墙上发现一只手,又或者在树上看到一只脚。根本不知道这是蒙古人的还是辽军士兵的,地上的血被寒风吹过,冒着热气。
蒙古人疯了,他们就是想一个拼死辽军一个。等到把辽军拼光了,战斗也就结束了。金老顺认为,蒙古人就是这样想的。
站在高坡上的葛尔丹脸色铁青,自从鹰嘴山战役之后,这是他有一次豪赌。只要能拿下武威城,今明两年就不会再有粮食问题。而且,在武威城缴获的武器,也能让支撑今后的作战。
他相信,自己可以在武威复制兰州的巨大胜利。
可真打上了他才发现,辽军主力跟那些守备师完全是两码事。这些人不但枪法准,而且极度沉稳。面对十倍于己的蒙古人疯狂进攻,居然坚持到现在还没有崩溃。如此战斗意志,比蒙古人都坚韧。
“攻击三波了,才他娘的前进了两条街。人却死了七八百,饭桶,一群饭桶!”葛尔丹背着手,来回踱着步子咒骂。
“还不错,已经前进了两条街,你以为武威城有多大?现在还不到五点,天亮的时候应该打到市中心。就是那座高楼下面,靠得越近迫击炮就越没有用处。胜利在望!”多尔衮十分笃定。
“希望吧,就怕他们一把火将武威的粮仓给烧了,如果那样,咱们可就白忙活了。”葛尔丹最担心的,就是城中那十几万斤粮食的安全。
“放心,不到最后一刻,辽军肯定不会下决心销毁粮食。汉人有珍惜粮食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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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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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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