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今的大明武力强横,世间无可匹敌。只要你进入这个游戏,就得按照游戏规则办才行。
欧洲银行在各国的鼎力支持下迅速成立,本来艾虎生打算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可这股权实在是太过抢手,艾虎生不得不把大明的持股比例一压再压。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欧罗巴小国众多。
中世纪遗留下来大量的大公国,好多其实就是一个城堡就是一个国家。好像法国、普鲁士这样的国家,已经是大国。
每个国家只分一点点股份,这七成以上的股份就分出去了。最后大明好歹剩下百分之三十三的股份,算是占了三分之一。
欧洲银行迅速成立之后,业务展开的更加迅速。
参战各国纷纷前来借钱购买军需用品,大明作为军需大国,这一次更是敞开了供应。
中口径步枪、迫击炮、加农炮、马克沁重机枪敞开了卖,甚至二手飞艇居然也供应。作为大明的铁杆盟友法兰西,和新晋铁杆盟友普鲁士。大明居然卖给他们高射炮,用来应付俄军飞艇袭击。
“感谢您,国王陛下让我带来普鲁士最真诚的感谢。”冯.博克将军作为普鲁士谈判使者,得到了一堆武器之后,兴奋的好像得到了好玩玩具的孩子。
“我这一条命,可算是普鲁士救的。给普鲁士一些方便,也算是应该的,冯.博克将军不必客气。”郑森笑吟吟的看着这个普鲁士将军。
身在普鲁士,郑森曾经近距离的观察过这支军队。
以前总是听人说,普鲁士人善战。郑森还有些不相信,不过近距离观察之后,郑森信了。
一次一队普鲁士士兵在湖边进行操练,普鲁士军官一声令下,士兵们开始齐步走。
这个时候,传令兵忽然带来了一纸命令。普鲁士军官低头看着命令,不过这命令有些长。足足写了两页纸!
郑森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一队普鲁士士兵,一步步走进湖水里面。直到湖水没过他们的头顶,他们也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待普鲁士军官看完命令,整队人已经全都泡在水里。那一次,虽然没有淹死人。但郑森也看到了一个军法森严令行禁止的军队!
郑森觉得,大明军队也没有这种令行禁止的作风。至少,作为大明第一精锐的敖爷属下,没有这样的“缺心眼”。
这样的军队,如果有大明一样的武器。很难说,战斗的结果是怎样的。
“这一次普鲁士有了这么多先进的武器,一定能够击败俄军。”对于俄国军队,冯.博克心里充满了不屑。
“将军回去请禀告国王陛下,进攻的日期定在四月一日。波兰已经答应参与联军,普鲁士需要在拿破仑皇帝的指挥下,与法军协同作战。
希望你们两军团结合作,共同为胜利而奋战。”
联军的指挥官当然是拿破仑,这也算是全了他率军报仇的愿望。郑森有些担心,普鲁士军队和法军之间会不会有什么摩擦。
别仗还没打完,这两国军队就先打起来。毕竟,上一次战争的时候两国曾经是生死仇敌。
“这个您放心,我们普鲁士人知道什么事情是对我们最为有利的。再说,如果和法国人打起来,拿什么还这些贷款。”冯.博克苦笑道。
作为欧洲银行的股东之一,普鲁士人当然知道,欠欧洲银行的钱不可能不还。最合适的办法就是,从俄罗斯人手里抠出来。
“好!”郑森非常得意。骄傲的普鲁士人,终于向钱低头。
没办法,钱就是一个好东西。
总算知道,为毛大家都说自己老师最厉害的就是搞经济。武力可以征服人的身体,钱财这东西却能征服人的灵魂。
俾斯麦现在,灵魂就被大明深深的征服着。
眼前这座繁华的城市,真的是人间的城市?俾斯麦站在京城的长安大街上,看着车来车往的人群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夕阳西下,无数人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行进着。
庞大的人群形成了一股洪流靠着右侧行驶,每个十字路口都挂着三盏灯。每当红灯亮起的时候,洪流就会被截断。所有人都会停下来,然后另外两个方向的车流就好像是开了闸的洪水一样倾泻下去。
仔细一看,原来是另外两个方向上绿灯亮起。
经过了几个路之后,俾斯麦才算是看明白。红灯就是停止的信号,而绿灯则是行进的信号。hΤTpS://WWω.sndswx.com/
中间的黄灯闪烁,就是提醒人注意的讯号。车流就按照信号灯的指引,或停止或行进。没有混乱,没有停歇。仿佛要无限制的流转下去!
自行车走在马路的两边,马车行驶在马路中间。
这条宽阔的马路,比起马德格堡的圣路易斯广场还要宽。而且很奇怪,大明人路上不是铺的石头,而是一种黑色的东西。
与石头马路相比,这种黑色的东西似乎更加有弹力。马车行驶在上面,根本不像石头马路那样颠簸。
冬天,天黑得很早。当那口钟楼里面的铜钟敲响五下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淡了。
忽然间,整个长安大街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无数比最亮的油灯还要亮千百倍的东西,将整个长安大街照得一片雪亮。
人们就在雪亮的灯光下,奋力蹬着自行车向前行进着。
自行车这东西在普鲁士也有,都是那些商人不远万里从大明贩运到普鲁士的。这种行进快若奔马的东西,很快成为了普鲁士贵族子弟的标配。
俾斯麦的儿子就有这么一辆自行车,他还试着骑过一次。不过马德格堡的马路远没有大明平整,又没有弹性,俾斯麦很不喜欢这种东西。
却没想到,自行车已经成了大明普通百姓的交通工具。
他太知道了,这种东西能够给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人们可以更快的行进,腾出来的时间也就更多。
人们可以干更多的事情,也可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可以利用。
“首相阁下!首相阁下!”随行的大明官员提醒着这位有淡金色头发的碧眼老者。
败汤若望所赐,大明会德语的人不少。鸿胪寺自然也不缺这等人才,得了郑家关照,俾斯麦当然在大明得到了最热情的接待。
他想要参观的地方,自然也是一路绿灯。甚至与拜见百忙之中的李枭,都由郑成功出面亲自促成。
“哦!哦!”俾斯麦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刚刚的那一幕太过震撼。这是在马德格堡,或者是普鲁士任何一座城市都难以看到的景象。
天堂!难道说……这就是天堂?
今天,他就要和天堂的缔造者,大明的大元帅阁下共进晚餐。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听说是一个年青人,非常非常年青。
“首相阁下,这边请。”在大明礼部官员的引领下,俾斯麦跟随在后面进入了大帅府。
门口有穿着军装的士兵手持枪械站岗,看到俾斯麦从门口经过,立刻行持枪礼。
他们手里的枪很奇怪,比步枪多了一个长长的弹匣。看样子,可以装得下许多子弹。刺刀反射着灯光,看起来带着森森寒意。
俾斯麦的随从都被带到了另外一个院子里,由专门的人接待。
在俾斯麦看来,这地方更像是一座兵营。进进出出的人,大多穿着军装。而不像马德格堡的皇宫那样,有好多浓妆艳抹的女人。
这里的院子,大多有一个圆形的门。里面栽种着许多花卉和竹子,很难得这个季节竹子居然还是绿色的。竹子顶上,甚至还有些许白雪。
地上铺着石板路,很平整。
走进了几重院子,终于看不到那些刻板的军人。开始出现身着绸缎棉服的女人,这些女人不多,但都很漂亮。至少在俾斯麦的审美看起来,这些女人都是天使。
在礼部官员的引领下,俾斯麦走进了一座玻璃房子。
外面天寒地冻,这座透明的玻璃房子却是热气扑面。两名天使一样的女人走过来,帮着俾斯麦脱去身上的毛皮大衣。
眼前出现了一个年青人,黑色的头发乌黑发亮,黑色的眼睛好像两颗黑色的宝石。
在年青人的身边,有一个狗熊一样的壮汉。黑色的胡子粗得像猪鬃毛,插了满脸。
“这老黄毛就是你嘴里的铁血宰相?”敖爷看了一样俾斯麦,有些疑惑的问李枭。
这老家伙个头倒是很高,跟敖爷差不多。可就是有些瘦弱,跟敖爷心中铁血宰相的形象相距太远。
“你经历过的大战,伤亡最多的一战死伤多少人?”
“那就要数大凌河城外与两蓝旗的那场血战,一师差不多战损六成。”
“一师那时候满编也不过一万多人,六成也就是六千多人。听说你在那一战之后,心疼的几乎要自杀。
您猜猜,那位领导的战役,一场仗下来损伤多少人?”李枭笑吟吟的给俾斯麦拱手致意,大明礼部的舌人,自然不会缺心眼儿的将大帅的话翻译过去。
“多少人?”敖沧海疑惑的问道。
“第一天,十二个小时打下来伤亡六万人,第二天,这老家伙下令接着打。”
“我操,真他娘的是个狠人。”敖沧海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老人,如果真像李枭说的那样,铁血宰相的名头扣在人家脑袋上正合适。
反正这样伤亡的战斗,敖爷可擎受不了。大凌河一战,一师战损六成他都疼得揪心。
“他们在说什么?”俾斯麦疑惑的看着眼前的大明大元帅,不知道他和那个狗熊一样的人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
“呃……!那位年青人,就是我们大明的大元帅阁下。那位雄壮一些的,是我们大明陆军第一师师长敖沧海阁下。
陆军一师是我们大明最为强大,且最为功勋卓著的部队。历来,就有军中第一师的称谓。不可怠慢了!”礼部的小官儿害怕俾斯麦不知轻重,得罪了这位大明最凶悍的将军,特地提醒俾斯麦。
毕竟,人家俾斯麦一甩手,就赏了自己一袋子金沙。这钱,绝对不能白要。
“多谢!”俾斯麦赶忙道谢,老于世故的他当然知道这是金子的作用。
“首相阁下远道而来,李枭略备了一些薄酒款待,不成敬意!”李枭没搞什么国宴一类的欢迎宴会,那样的场合虽然隆重,却不能好好的谈事情。
毕竟,李枭也很崇拜这位有铁血宰相之称俾斯麦首相。
“多谢大元帅阁下。”俾斯麦给李枭施了一礼。
“请坐!”李枭热情的让着俾斯麦坐到了座位上。
桌子上摆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本来这是不符合外交礼仪的。不过李枭不在乎,你不能指望一个连筷子都不会用的老人,用刀叉品尝川鲁辽粤这些东西。
火锅这东西就很好,李枭觉得这应该是人类对食物的第二种烹饪方式。
第一种……!当然是烧烤,远古人就是天天吃烧烤。
三个人分成三张桌子,距离却不远,属于对方放个屁都能身临其境的那种。
酒当然是五粮液,见三人落座,身边的侍女赶忙将酒斟满。
“首相阁下,这第一杯酒是欢迎您来大明。您多走走,多看看,希望今后的普鲁士也跟今日的大明一样繁荣。”李枭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自豪,他有资格自豪。
如今的大明,的确是站在世界的巅峰。
“大明的繁荣令我感到震惊,我也希望普鲁士今后与大明一样的繁荣。不过在此之前,普鲁士要好好的和大明学习才行。
我仅代表普鲁士皇帝腓特烈,向大明大元帅阁下致以最高的敬意和真诚的问候。”说话的时候,俾斯麦站起身,再次向李枭施礼。
“还请首相阁下,代我向腓特烈大帝表示衷心的问候。”人家站起来,李枭也不得不站起身来,身后的敖沧海也不得不跟着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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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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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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