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辽东之虎txt下>第七十二章
  除了火枪队,李枭最上心的就要算是炮队。

  所谓的炮队自然指的不是大炮,而是投石机。以岛上现有的冶炼技术,想要鼓捣出火炮来纯属痴人说梦。不过投石机没问题,这种中世纪就有的东西,现在鼓捣出来一点儿难度都没有。

  这年头投石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西方称为配重式投石机,在中国被称为井兰。

  另外一种叫做扭力弹簧投石机,这东西绝对是外来物种。在中国还没听说有原型!

  两种投石机各有好处,配重投石机太大太重。一般都作为攻城使用,野战中使用很不方便。

  扭力弹簧投石机这东西的好处就是不用组装,坏处就是威力没有配重投石机大。

  根据两种投石机的特性,李枭还是选择了扭力弹簧投石机。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扭力弹簧,钢丝的拉丝技术这年月还没有。不过弄出一根大拇指粗的钢棍还没问题,折弯机这东西没有。不过好在有赵铁柱,这家伙绝对是变形金刚的后裔。

  牛吼一声之后,居然硬是将垫在磨盘上的钢棍掰弯了。还是贴着磨盘掰弯的,十辆扭力弹簧投石机,需要二十支扭力弹簧。这家伙三天就给弯出来了,激动的李枭赏了这货两只烧鸡。这人形折弯机,不是谁都有机会碰见的。李枭都觉得,自己运气真好。

  “你脑袋里面装的都是啥?”当看到这东西,居然能将三十斤的东西抛射出百十步远的时候。敖沧海瞠目结舌的回头看了李枭一眼,他太知道这东西能给八旗兵那些木栅栏城墙带来多大的破坏。

  “我脑袋里面装的啥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石头如果换成装满火药的火药桶。你说会是什么样?”李枭笑着说道。

  “里面再掺上铁钉铁砂……!我的个老天,这玩意能弄死很多人。”满桂难得的聪明了一回,李枭发现只要是跟打仗有关的事情,满桂的脑细胞都会被充分调动起来。

  “还有这东西!”李枭从旁边拿起一个有四个尖的东西。蜀南文学

  敖沧海好奇的接过去,李枭却把这东西扔在地上。敖沧海惊奇的发现,不管怎么扔这东西都会有一个尖朝上。

  “这……!”

  “这东西叫做三角钉,不管怎么扔都会有一个尖儿朝上。咱们老祖宗就会用了,听说还是诸葛亮发明的。你说要是火药里面掺上这东西,砰这么一炸开。这东西就会在方圆好几十步里面洒的都是!

  如果鞑子骑兵这时候骑着马跑过去……!”李枭笑得无比阴险。

  “奶奶的!马蹄子被这东西一扎,那马还不疯了。冲锋中的骑兵,会被甩下来活活摔死。你这都怎么琢磨出来的,你这什么脑袋啊!”满桂盯着李枭的脑袋猛瞧,很有打开看看的意思。

  “这些东西还能杀伤步兵,就鞑子兵那些铠甲,还抵挡不住火药爆炸的威力。要知道,这可是和三十斤火药包在一起。有了这东西,咱们就能把它们投到一百步开外。

  咱们现在有十辆这东西,一次发射之后你说能干掉多少人啊。这些东西加上火枪队,对面来一千骑兵咱们都不怕。”李枭想象着一千骑兵疯狂冲锋过来,结果被自己这一顿乱轰,彻底变成渣渣。只要想象,都觉得热血沸腾。

  其实这年月,冶炼技术还不成熟。造成火炮虽然好用,但事故率也是很高。所谓的事故就是炸膛!

  李枭选择投石机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投石机的装填速度比火炮要快一些。

  骑兵冲过来的时候,弓箭都是临阵不过三发。装填速度,就意味着生存。

  毛文龙在旁边看得频频点头,“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枭哥儿你算是做到了极致!有了这些东西,对付千余鞑子的确不是问题。枭哥儿弄出了这些利器,是不是想着搞些动作?”

  李枭看了一眼,老狐狸果然就是老狐狸。自己今天给满桂和敖沧海展示这些东西,就是为了给他们打气。没想到自己还没说,就被毛文龙给看了出来。

  “毛大人真是慧眼如炬!咱们在岛上这么长时间,虽然刚刚缴获了一些银钱。可坐吃山空总不是办法,我想出去干一票。”

  “枭哥儿,俺早就等的手痒。你说说,咱们怎么个干法。”听说要出去打仗抢银子,满桂立刻瞪圆了眼睛。他穷怕了,对于一切跟银子有关的事情都很感兴趣。

  “我准备攻打金州!这地方距离咱们近,而且防守并不严密。鞑子兵大概有五六百人的模样,管理着方圆百里内的上百处村落。”

  “前两天老五出去,怕是你派出去的吧!”

  “对!五爷回来说,金州附近的一处金矿解来了一千两金子。注意,不是银子是金子。有了这一两千黄金,咱们的家底可就够丰厚了。吃用个一年半载,没有半点儿问题。”

  “咱们现在的实力,对付五六百人还是没问题。”敖沧海点了点头。

  “再有,我想再去岸上招纳一批人。重点是会造船的人,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五爷是不是再劳动您一次!”五爷混地头出身,江湖经验最是丰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简直是天生的本事。这种事情,让他来做最合适不过。

  “没说的,保证给你弄来造船匠。只是……!这工钱!”

  “咱们的银子还有不少,工钱可以往宽裕了给。不过这一次,你不能在辽东找。要去山东找,我们出海这一闹腾,辽东得紧上一阵子。”

  “成!那就去山东!”五爷说话的时候,眼睛贼兮兮的看着毛文龙。

  “老夫给你写封信就是了!”毛文龙翻了翻白眼儿,谁让他有一个当山东布政使的舅舅。

  “有了这封信,别说几个。就是几十个几百个都没问题!”

  “既然这样,明天晚上咱们出发。一大清早的时候,就应该到了金州。后天,咱们要真刀真枪的跟他们干上一场。”

  “不用黑灯瞎火的偷鸡摸狗,痛快!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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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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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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