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变身一個火红色的圆球,从地平线上慢慢的冒出头。
火红的阳光并不刺眼,以阳光为背景整个巴格达城都披上了一层红霞。
大约只是过了几分钟,或者是十几分钟。太阳好像从地平线上一下子跳出来,火红的日光一下子变成了金色。
万道金光,一瞬间就让巴格达变成了一座金灿灿的城市。
丁三躲在迷彩防水雨布下面,小心的用望远镜搜索着眼前的一切。
有了阳光的照耀,更加方便他寻找对手。尤其是那些手持望远镜的对手,镜片反射光会暴露他们的位置。
这个战位是他特地选的,背对着阳光面相巴格达。他在凌晨一点钟的时候,就已经爬到了这里。
丁三身上披着迷彩防水布,下面也铺了一层。迷彩防水布的防水效果很好,伪装效果更好。
披着这东西,即便是距离三四百米外,也不会被人发现。
当然,如果有人走到面前,还是能够发现的。
不过,丁三不会给任何人靠近他的机会。
除了……除了身边那个混蛋。
“三儿!
找着没有,我怎么瞧着那个拱门左边柱子那里不对劲儿啊。
你看看,有人蹲在那边。”老猴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丁三很想掐死这个不停叨逼叨的混蛋,不过好在这家伙也是战场上的老手,没有乱动。
不然,自己和他都会死的很惨。
狙击枪有有效射击距离达到了九百米,可面对迫击炮还是不够看。
自己这俩人,一顿迫击炮砸下来,九死一生。
“那人在蹲着拉屎。”丁三无奈的说了一句。
没办法,如果自己不回答,这货会一直问一直问,叨逼叨的劲头,比不上一个好老娘们儿。
“哦,拉屎啊!我说怎么蹲着那么长的时间呢。”老猴子放下望远镜。
丁三也没办法,这货前天刚到,对巴格达的情况还不熟悉。
巴格达以前什么样不知道,现在的巴格达是一个集脏乱差为一体的,建立在废墟上的城市。
没有公共用水,人们取水主要靠水井。所以,这里的人也是以水井为中心居住的。
脏水,就随便的倒在地上。
每天早晨,都会有人蹲在墙根下面,借着阿拉伯长袍的掩护蹲在地上。
而且不管男女都是这样,只不过男女方便的地方距离有些远罢了。
那些居民区里面的沟渠恶心到了极点,那些水都是绿色的,绿的有些发黑那种。而且还冒泡!
丁三只是去过一次,就发誓自己再也不去库尔德人聚居的地方了。
“在俄罗斯待着好不好,再不济回国休整也成啊。
为了那三瓜俩枣的,非要来巴格达这破地方。我跟你说,还他妈的瞒着老子。
告诉你,你真遇到危险,还得你爹我来救你。”
“滚!”丁三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这货最近老是口花花的占自己便宜,有时候丁三恨不得踹他两脚。
不过念在这家伙推掉了回国的机会,陪着自己来巴格达这个破地方,丁三还是选择原谅他了。
这件事情的起源还是在教皇那里,教皇听说瑞士军队被库尔德狙击手折磨得不轻。伤亡一天天增加,士气一天天低落。
作为忽悠瑞士人上战场的始作俑者,教皇感到有些过意不去。
拉着从巴格达回来的人的手问,你们需要什么帮助?
那人只是说,他们需要很厉害的狙击手。可以射杀库尔德人的狙击手,这种人在大明军队里面很多,可在瑞士军队里面很少。
因为大明军队配发专门的狙击枪,而且这些狙击枪不用机械瞄准,全都是有光学瞄准镜的。
机械瞄准和光学瞄准镜的差距,可不是光靠努力就能够填补得上的。
现在瑞士军队最缺少的,就是大明那种强悍的狙击枪。
教皇一听就犯了难,他知道大明人的脾气秉性。这种高科技兵器,他们是绝对不可能轻易出售的。
果然,教皇派去的人经过多轮谈判,价钱一涨再涨,也没有人敢把这东西卖出来。
不过收受了很多好处的大明官员,还是给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雇佣大明的狙击手,带着他们的武器去巴格达给瑞士人帮忙。
当然,帮忙不是白帮的。需要梵蒂冈教廷,表示表示!
教皇弄明白了表示的意思,很痛快的就答应下来。不就是钱嘛,教廷统治欧洲上千年,这点家底还是有的。
当然,这也和教皇卫队完全是瑞士人担任有关系。
这些钱,说穿了就是用来购买瑞士人的忠诚。
瑞士卫队,可是梵蒂冈唯一一支武装力量。
于是,大明就有了狙击手利用假期,去中东打人头领军功赚外快的事情。
丁三本来也想回家,只是想着今后要和娜塔莎回大明。娜塔莎是白人,本身就让大明人瞧不起。
如果没钱,那就会更加让人鄙视。
于是,丁三听说了这件事情。就来到了巴格达!
老猴子不知道走了谁的门路,前天居然找了过来。还主动提出,他们要和丁三一个狙击小组。
今天是他们第一次出任务,也是第一次在巴格达猎杀人。蜀南文学
看着那个在拱门边上拉屎的家伙,丁三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
这么久了,连一个狙击手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街上都是面色枯槁的人,有些领着孩子,有些则是拎着东西在街上小跑。
还有人拉的小车,有些类似于大明的黄包车。
大明官兵的信誉还是不错的,他们不会射杀平民,用他们的脑袋换钱。
用丁三的话来说,干这样的屁事还不够丢人钱。
他们要射杀的,是那些用枪袭击瑞士人的库尔德人。
原因很简单,只要手里有枪,就不会惧怕那些所谓的地方长官。
这些,都是在一个位置上待了好多年的老人。
在当地的势力盘根错节,亲戚套着亲戚朋友套着朋友,有时候空降的猛虎也得让这些地头蛇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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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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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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